《专利质押登记办法》第15条:专利权质押期间,出 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其放弃该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办理专利权放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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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6题:徐某2008年通过了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2009年3月到甲专利代理机构实习,2010年6月领取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2011年4月徐某到乙专利代理机构工作。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徐某离开甲专利代理机构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案件 ?? B、徐某到乙专利代理机构工作后,可以兼职在甲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 C、徐某到乙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时,不能取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 D、徐某到乙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时,不能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 ?? 本题答案ACD ?? 解析:
??
专利代理人不能兼职,B错误。离职前要 做好事情的交接,不到一年跳槽不发证,?不满两年不能成为合伙人。 ?
?《专利代理条例》第18条:专 利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专利代理人调离专利代理机构前,必须妥善 处理尚未办理的专利代理案件。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5条: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 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四)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品行良好。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2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 证: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前在另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尚未被该专利代 理机构解聘并未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注销手续的;
(三)领取专利代理执业证后不满1年又转换专利代理机 构的;
(四)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五)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第67题:下列哪些情形的专利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 A、直接从外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的专利申请 B、缺少说明书附图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C、改变申请类别的分案申请 D、用外文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本题答案ABCD 解析:
专利申请不能直接从国外邮寄,实用新型必须有附图,分案不能 改类别,中国的专利申请自然应当用中文。
《专利审查指南》第5部分第3章第2.2节:不受理的情形 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局不予受理:
(1)发明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 书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 照片或者简要说明的。 (2)未使用中文的。
(3)不符合本章第2.1节(3)中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4)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5)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 明显不具有提出专利申请的资格的。 (6)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 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
(7)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港、澳 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 (8)直接从外国 向专利局邮寄的。
(9)直接从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向专利局邮寄的。
(10)专利申请类别(发明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11)分案申请改变申请类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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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8题:下列哪些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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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权利要求:一种碱性蛋白酶酶解蚕蛹蛋白的方法,……其中酶解反应液PH值为5.0~8.0。
说明书:仅公开了一个酶解反应液PH值为7.5的实施例
? B、权利要求:一种废渣处理方法,……其中A步骤的处理温度是380~400℃。 说明书:技术方案部分所记载的A步骤的处理温度是350~400℃,两个实施例中A步骤的处理温度分别是380℃和400℃,
? C、权利要求:一种柔性电纺丝喷嘴,……制作该喷嘴的材料为金属……。 说明书:仅记载了制作该喷嘴的材料是铜,并明确说明用铜制作电纺丝喷嘴是利用其软金属特性
? D、权利要求:一种图像处理设备,包括:触摸屏,……。
说明书:文字部分未提及触摸屏,但在附图中绘制了具有触摸屏的图像处理设备 ? 本题答案AC ? 解析:
?
A中PH为5.0和8.0这两个数值在说明书中 都没出现,选择。C中仅仅提到了铜,不能上位到金属,选择。
《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2章第3.2.1节:以说明书为依据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是指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权利要求 书中的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 括得出的技术方案,并且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
权利要求通常由说明书记载的一个或者多个实施方式或 实施例概括而成。权利要求的概括应当不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测说明书给 出的实施方式的所有等同替代方式或明显变型方式都具备相同的性能或用途,则应当允许申请人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概括至覆盖其所有的等同替代或明显变型的方式。对于权利要求概括得是否恰当,审查员应当参照与之相关的现有技术 进行判断。开拓性发明可以比改进性发明有更宽的概括范围。
对于用上位概念概括或用并列选择方式概括的权 利要求,应当审查这种概括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包含申请人推测的内容,而其效果又难于预先 确定和评价,应当认为这种概括超出了说明书公开的范围。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 该上位概括或并列概括所包含的一种或多种下位概念或选择方式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 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则应当认为该权利要求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对于这些情况,审查员应当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款的规定,以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为理由,要求申请人修改权利要求。
例如,对于“用高频电能 影响物质的方法”这样一个概括较宽的权利要求,如果说明书中只给出一个“用高频电能从气体中除尘”的实施方式, 对高频电能影响其他物质的方法未作说明,而且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难以预先确定或评价高频电能影响其他物质 的效果,则该权利要求被认为未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再如,对于“控制冷冻时间和冷冻程度来处理植物种子的 方法”这样一个概括较宽的权利要求,如果说明书中仅记载了适用于处理一种植物种子的方法,未涉及其他种类植物种 子的处理方法,而且园艺技术人员也难以预先确定或评价处理其他种类植物种子的效果,则该权利要求也被认为未得到 说明书的支持。除非说明书中还指出了这种植物种子和其他植物种子的一般关系,或者记载了足够多的实施例,使园艺 技术人员能够明了如何使用这种方法处理植物种子,才可以认为该权利要求得到了说明书的支持。
对于一个概 括较宽又与整类产品或者整类机械有关的权利要求,如果说明书中有较好的支持,并且也没有理由怀疑发明或者实用新 型在权利要求范围内不可以实施,那么,即使这个权利要求范围较宽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当说明书中给出的信息不充 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用常规的实验或者分析方法不足以把说明书
记载的内容扩展到权利要求所述的保护范围时 ,审查员应当要求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说明书给出信息的基础上,能够容易地将发明或者 实用新型扩展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否则,应当要求申请人限制权利要求。例如,对于“一种处理合成树脂成型物来 改变其性质的方法”的权利要求,如果说明书中只涉及热塑性树脂的实施例,而且申请人又不能证明该方法也适用于热 固性树脂,那么申请人就应当把权利要求限制在热塑性树脂的范围内。
通常,对产品权利要求来说,应当尽量 避免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只有在某一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来限定,或者技术特征用结构特征限定不 如用功能或效果特征来限定更为恰当,而且该功能或者效果能通过说明书中规定的实?验或者操作或者所属技术领域的惯 用手段直接和肯定地验证的情况下,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才可能是允许的。
对于权利要求中所包 含的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应当理解为覆盖了所有能够实?现所述功能的实施方式。对于含有功能性限定的特征的权利 要求,应当审查该功?能性限定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如果权利要求中限定的功能是以说明书实施例中?记载的特定方式 完成的,并且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明了此功能还可以采用说明书中未提到的其他替代方式来完成,或者所属技 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该功能性限定所包含的一种或几种方式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则权利要求中不得采用覆盖了上述其他替?代方式或者不能解决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问题的方式 的功能性限定。
?此外,如果说明书中仅以含糊的方式描述了其他替代方式也可能适用,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 术人员来说,并不清楚这些替代方式是什么或者怎样应用这些替代方式,则权利要求中的功能性限定也是不允许的。另 外,纯功能性的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因而也是不允许的。
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 ,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如果说明书的其他部分也记载了有关具体实施 方式或实施例的内容,从说明书的全部内容来看,能说明权利要求的概括是适当的,则应当认为权利要求得到了说明书 的支持。
对于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或者不同类型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书,需要逐一判断各项权利 要求是否都得到了说明书的支持。独立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
持并不意味着从属权利要求也必然得到支持;方法权利要 求得到说明书支持也并不意味着产品权利要求必然得到支持。
当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在原始 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已经记载而在说明书中没有记载时,允许申请人将其补入说明书。但是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在说明 书中存在一致性的表述,并不意味着权利要求必然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只有当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 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该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时,记载该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才被认为得到了说 明书的支持。
第69题:甲公司对一项产品享有专利权,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对甲公司专利权的侵犯?
A、乙公司在不知道该专利的情形下独立研发出相同的产品并予以制造 B、丙公司购买了甲公司出售的专利产品并再次予以出售
C、丁公司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了不知道是未经甲公司许可而制造的侵权产品并予以销售
D、戊公司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甲公司的专利产品 本题答案BD 解析:
B为权利用尽,D为科研目的使用。A知 情照样可构成侵权,C仅免除赔偿责任,也属于侵权行为。
《专利法》第6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 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 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 、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 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 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专利法》第70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 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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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0题:下列哪些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 A、一种温度计,其特征在于主体为空心圆柱体,圆柱体内灌有水银 ? B、一种盆景,其特征在于植物生长所形成的形状
? C、一种菱形药片,其特征在于该药片由33.6%的a组分和66.4%的b组分构成 ? D、一种降落伞,其特征在于展开后的横截面为半圆形 ?? 本题答案AD ?? 解析:
??
自然生长的形状不属于产品的形状,化学成分不属于产品构造。 ?
?《专利审查指南 》第1部分第2章第6.2.1节:产品的形状 ?应当注意的是:
?(1)不能以生物的或者自然形成的形状作为 产品的形状特征。例如,不能以植物?盆景中植物生长所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也不能以自然形成的假山形状 ?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
(2)不能以摆放、堆积等方法获得的非确定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 (3)允许产品中的某个技术特征为无确定形状的物质,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物质,只要其在该产品中受该产品 结构特征的限制即可,例如,对温度计的形状构造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中允许写入无确定形状的酒精。
(4)产品 的形状可以是在某种特定情况下所具有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例如,具有新颖形状的冰杯、降落伞等。又如,一种用于钢 带运输和存放的钢带包装壳,由内钢圈、外钢圈、捆带、外护板以及防水复合纸等构成,若其各部分按照技术方案
所确 定的相互关系将钢带包装起来后形成确定的空间形状,这样的空间形状不具有任意性,则钢带包装壳属于实用新型专利 保护的客体。
《专利审查指南》第1部分第2章第6.2.2节:产品的构造 应当注意的是:
(1)权利要求中可以包含已知材料的名称,即可以将现有技术中的已知材料应用于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上,例如 复合木地板、塑料杯、记忆合金制成的心脏导管支架等,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
(2)如果权利要求中 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一种菱形药片,其 特征在于,该药片是由20%的A组分、40%的B组分及40%的C组分构成的。由于该权利要求包含了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 ,因而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第71题:下列关于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的技术特征
B、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C、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插图
D、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 本题答案ABD 解析:
权利要求中不能有插图,C排除 ,其余选择。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9条: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 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除绝对必要的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 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的用语。
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当 放在相应
的技术特征后并置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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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2题:下列关于电子申请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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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申请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收到电子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
?
B、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出通知书的,以申请人查阅并下载该通知书?的日期为收到通知书之日
??
C、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多个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申请的,以提交电子申?请的电子申请用户为代表人
? D、涉及国家安全的专利申请,不得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提交 ?? 本题答案ACD ??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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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以电子文件发出通知书的,自发文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 到通知书?之日,B错误。
?《专利审查指南》第5部分第11章第2.1节:电子申请代表人 ?申请 人有两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以提交电子申请的电子申请用户为?代表人。
《专利审查指 南》第5部分第11章第4.2节:电子申请的受理 (1)确定递交日和申请日
专利局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收 到电子文件的日期为递交日。
专利局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收到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之日 为申请日。
《专利审查指南》第5部分第11章第5.6节:纸件申请和电子申请的转换 申请人 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请求将纸件申请转换为电子申请,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除外。
《专利审查指南》第5部分第6章第2.3.1节:邮寄、直接送交和电子方式送达
通过邮寄、直 接送交和电子方式送达的通知和决定,自发文日起满十五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通知和决定之日。对于通过邮寄的通知和 决定,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收到日在推定收到日之后的,以实际收到日为送达日。
第73题:在判断选择发明的创造性时,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在进行选择发明创造性的判断时,选择所带来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是考虑的主要因素
B、如果发明是可以从现有技术中直接推导出来的选择,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C、如果发明仅仅是从一些具有相同可能性的技术方案中选出一种,而选出的方案未能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D、如果发明是在可能的、有限的范围内选择具体的温度范围,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本题答案ABC 解析:
如果选择的具体温度范围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 具有创造性,D错误。其余正确。
《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4章第4.3节:选择发明
选择发明,是指从现有技术中公开的宽范围中,有目的地选出现有技术中未提到的窄范围或个体的发明。
在 进行选择发明创造性的判断时,选择所带来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是考虑的主要因素。
(1)如果发明仅是从 一些已知的可能性中进行选择,或者发明仅仅是从一些具有相同可能性的技术方案中选出一种,而选出的方案未能取得 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例如】现有技术中存在很多加热的方法,一项发明是在已 知的采用加热的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