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屋顶租赁协议
4.11 光伏电站生命周期结束后,甲乙双方可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商议完
成电站出售、完全拆解或部分关键设备拆解等处置工作,同时甲方将为乙方开展电站拆解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协助;
4.12 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
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
5 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负责出资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站,所形成的光伏发电站资产及各
类政策补贴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5.2 乙方拥有合法使用该屋顶的权利和义务;
5.3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卫生及环保规定,不得造成安全、
卫生和环保方面的不良影响;
5.4 如果在电站施工和后期运营维护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
屋顶破坏的,乙方有义务进行修复,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5.5 乙方有权将电站转移给第三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
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下乙方权利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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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屋顶改造其它及问题解决:
6.1 在约定的屋顶租赁期限内,屋面型材和屋顶结构因设计标准导致的
使用寿命限制,甲方应及时更换新屋面,必要时更换新的屋顶结构,以保证甲乙双方的生产经营安全,屋顶改造工作由甲方负责,由此产生的屋顶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甲方应及时履行上述屋顶改造义务,否则由此导致的甲方或任何第
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包括乙方屋顶电站设备损坏、发电量减少等损失的,与乙方无关,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 6.3 乙方有提醒、催告、支持、配合或监督甲方及时进行屋顶改造的权
利和义务,甲方须及时接受提醒并履行屋顶改造义务,如果甲方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改造义务的,乙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拆除屋顶电站并寻找其它屋顶重新安装,甲方应支持配合乙方并协调其它厂房屋顶所有人向乙方出租厂房屋顶,并且由此导致的发电损失和拆除、运输、安装等费用损失由甲方承担;
6.4 在约定的屋顶租赁期限内,乙方配合甲方的屋顶改造,改造前因拆
除屋顶电站以及改造后安装屋顶电站工作由乙方负责,但拆除电站以及安装电站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电站拆除及安装期间的不计算租金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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