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号: 学院:太原理工大学
申 请 书
校招生与就业处:
我是 2015 届 土木工程 专业学生 ,现申请回生源地 河南省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户口和档案暂留学校(最多两年)望批准。
申 请 人:
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2015-5-13
注: 1、请持此《申请书》到院学工办办理回生源地确认手续;如生源地信息有误,请及时到研究生院(研究生)或教务处(本科)、招生与就业处更正信息。
2、如已落实具体工作单位,(但没有签署《就业协议书》,需联系用人单位出具《工作证明》或《接收函》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同此《申请书》一并交至学院学工办,以便学校更好的掌握学生就业情况。
3、申请回生源地模式二(毕业后户口、档案暂留学校,最多两年)后,户口和档案可在学校保留两年,两年后,档案转递回生源地,请同学们届时注意查收。如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不办理调整派遣手续,但需调档者,需持相关材料到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办理(①如将档案调回生源地,所需材料:调档函或接收函或劳动合同复印件;②如将档案调至单位,所需材料:调档函、接收函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申请)。如需迁移户口,需持“蓝/粉联”复印件到学校户证科办理;户籍在学校托管的最长期限为两年,在此期间,可为毕业生出具相关证明,两年后暂时销户,不能出具证明,只能办理迁出手续,具体情况请咨询学校户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