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本煤层钻孔、穿层钻孔进尺与瓦斯抽放浓度挂钩进行考核。在施工抽采钻孔前,先施工取芯钻孔,凡原始瓦斯含量达8m3/或瓦斯压力达0.74Mpa的均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在孔口负压大于13Kpa的前提下,抽放队每施工完一组钻孔后,通风工区组织对瓦斯抽采浓度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1、不管是穿层钻孔还是本煤层钻孔,单孔瓦斯浓度低于10%的,一律不予支付工资;单孔浓度在11%——20%,钻浓度达21%及以上按100%计算工资;特殊地点递进式抽采工艺按原办法考核。
2、钻孔进尺工资与生产进尺挂钩进行考核。不管是穿层抽放钻孔还是本煤层顺层抽放钻孔,抽放达标出具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和循环消突评价报告,确定循环允许掘进距离,在掘进过程中,若出现考察指标超限或炮后瓦斯超限导致实际掘进进尺小于允许掘进进尺的,本循环抽放钻孔进尺按实际掘进进尺/允许掘进尺寸*本循环钻孔进尺支付工资。
3、检查发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一律视为无效钻孔,考核不支付钻孔进尺工资:
a、钻孔未达到设计深度的;
b、未按设计开孔(指开孔间距和方位); c、钻孔封孔不严、存在串孔、漏气的; d、冒充验收人员签字或未经验收的钻孔。
4、所施工的钻孔,检测瓦斯浓度低于5%的及时关闭,瓦斯浓度在6%以上时,必须控制负压进行抽放,否则每处处罚流量检测工100元。
第十六条:考核由通风工区进行考核,报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报核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