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交底书》

2020-02-22 12:50

四川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工程项目目标 管理责任交底书

二○一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交底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负责承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开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成本核算、工程结算、工程款回收、竣工验收、工程价款全部收回的全过程管理及竣工后回访、保修工作以及施工合同风险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明确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目标顺利圆满完成,特签订该目标管理责任交底书。

一、施工现场管理

1、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的项目部组建,必须配备不少于两间办公用品齐备的专用办公用房;悬挂或张贴公司统一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和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现场必须根据现场情况稳固张贴包括公司简介、项目公示、施工公告、工程概况、消安制度、项目管理机构和工程平面图等图牌,施工现场张贴“工程项目民工工资等费用支付办法公示”。 2、在组织施工生产管理活动中,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齐全具有相应资质和管理技能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在工程开工一周内,项目部必须将该项目的项目组织管理机构、项目信息表报工程部登记备案。

3、工程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项目部必须将施工现场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专项的施工方案交公司总工办审核,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方案审批、技术交底、图纸汇审等有关工作。

二、施工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生产全权负责,并承担该工程安全生产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要建立、健全项目部、各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项目部与施工班组必须

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2、严格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三级教育包括安全技术、工种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建立教育卡)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一标准三规范,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严禁盲目蛮干,违章操作,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班前检查并做好安全日志和安全检查记录,对安全隐患整改必须及时、彻底。

3、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标牌和防护措施,必须随工程进度和施工范围设置齐全,落实到位。

三、质量管理

1、项目工程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标准,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公司制定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签定的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的内容施工,若发生质量事故,要迅速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和补救措施,及时上报公司、及时整改落实,严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2、及时做好包括施工日志与工程进度同步的签证,设计变更、工程技术、质量保证和计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

四、劳务管理

1、工程所涉及到劳务分包的必须和有资质的劳务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必须报公司审核后由甲方签订,禁止与无主体资格的个人签订协议。

2、项目组织自有人员实施劳务作业时,必须为劳务作业工人办理劳务用工合同,并报公司备案。

3、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对项目施工人员按班组实行实名制登记和完成工程量(或工时数)进行统计,确保劳务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按月向公司提供表册明细(若涉嫌造假将承担其一切经济责任和刑事诈骗责任)。如果出现农民工因工资闹事等突发事件,一切后果由项目承担,同时公司有权将项目的工程款预付给劳务。

4、农民工每到公司机关聚众闹事讨要工资一次,项目需向公司支付2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到政府部门聚众闹事讨要工资一次,项目向公司支付5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同时对涉事分公司(办事处)每次处罚1万元。

五、工程款管理

1、为加强公司对资金的统一管理,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必须转入公司指定的账户,项目部不得与建设单位发生任何形式的工程款的收付。

2、项目部必须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实名制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材料款和机械及租赁费支付等管理台账。未建台账的,限期整改。否则,在该项目工程拨款中预留10%作为支付风险金。

3、工程款到账后,公司将工程款拨付给项目部,项目部对所拨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按规定无条件地为参与该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人员、民工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等各种保险。

4、申请进度拨款时,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向公司工程部上报由业主及监理签字的期中支付凭证(扫描件)、施工项目民工实名制登记及完成工程量(或工时数)统计表、民工工资发放表、材料机械租赁费支付表、拖欠产生的债务表原件(无法及时交回原件的,先传扫描件,随后再将原件提交公司工程部),所报表册必须由领款人签字并按指印、班组长签字按指印、项目管理负责人签字按指印(属预付或首次拨款的需提交资金使用计划表及保证支付到位的承诺,若分公司或办事处项目,分公司或办事处负责人还需签字),最后一笔计量款支

付还必须将民工工资、材料款、机械费(含租赁费)领取承诺单一同上报。不提供上述资料的,一概在审核中按到款金额的25%暂扣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才能安排转款,待提供完整资料后再退暂扣款。另对不按公司规定上报资料或报送虚假资料的,又不及时整改的,将按工程款到款的20%留着风险金,待项目质保期满无问题的一次性无息退还。

5、工程完工时,项目施工负责人要负责办理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审计有关资料,在竣工验收后拨付最后一笔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向公司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和业主证明(工程完成情况、工资、材料和设备租赁等项目所涉费用的欠款和支付情况或媒体不少于10天的公示证明)一套,经公司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质量保证金。

6、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催收工程款并办理工程结算,实行自负盈亏,承担该项目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设立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并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建立安全台账,提供相应票据。

六、税费管理

项目应缴税金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等,不得偷税漏税,具体纳税方式见本工程的内部承包合同。

七、建造师等费用管理

项目使用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按使用时间交纳相关费用。具体按照内部承包合同约定执行。

八、权利和义务

项目施工负责人要负责项目部人员的组织管理,教育全体员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施工,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公司定期和不定期派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到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和指导工作,在项目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将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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