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公安局 治安调解协议书
编号:
主持人 单位及职务 调解地点红花岗我北京路派出所 当事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件及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业 家庭住址
当事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件及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业 家庭住址 调解见证人姓名 家庭住址 _联系方式_ 主要事实(包括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
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包括协议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对已履行协议的,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予处罚;对不履行协议的,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被侵害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机关留存一份备查。 当事人意见: 签名(盖章): 当事人意见: 签名(盖章): 主持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
(公安机关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