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共振路面破碎”。 2.3.4、现状路名牌保留,停车标志保留,部分停车标志新增,已有部分标志需拆除。详见交通平面图,及工程数量表。 2.3.5、仅有兴安路、兴安东支路和兴安西支路车行道两侧路缘石拆除重做,人行道外侧没有路缘石。 2.3.6、现状路面结构:22cm水泥路面,18cm水泥稳定碎石,4cm砂砾。拆除面积参照平面图和数量表。拆除的现状路面结构层材料均不考虑利用,实际施工如有利用,结算时按实扣减。 2.3.7、人行道拆除: 2.3.7.1、兴安路、兴安东支路和兴安西支路破除现状人行道路面结构:4cm混凝土彩砖,3cm水泥砂浆,12cm5%水泥稳定碎石。梅山街破除现状混凝土:20cm水泥路面,9cm砂性土。拆除的现状人行道结构层材料均不考虑利用,实际施工如有利用,结算时按实扣减。 2.3.7.2、拆除面积以平面图车行道和人行道的划分为主,平面是根据现状拟合的。 2.3.7.3、现状树池:平面上的全部为现状的树池,现状行道树与新建的树池位置在同一个位置,现状行道树不需要移植。 2.4、路面修复: 2.4.1、设计说明P2体现“改造路面:3cm厚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粘层油+5cm厚中粒式SBS改性沥青+粘层油+调平层+1cm橡胶应力层”和“新建路面:3cm厚细粒式沥青+粘层油+5cm厚中粒式沥青+粘层油+透层油+ 1cm封层+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15cm级配碎石”两种方案,以“改造路面与新建路面均采用SBS改性沥青”为准。 2.4.2、但是在图号DL-19数量表中,序号1、2、3、4、5的新建路面沥青层均体现“改性沥青”,与设计说明不一致(设计说明没有体现改性沥青),以“改造路面与新建路面均采用SBS改性沥青”为准。 2.4.3、图号DL-19数量表中,序号“空白”的改造路面体现“ES-3稀浆封层、透层油”,与设计说明不一致(设计说明体现1cm橡胶应力层),以“改造路面采用1cm橡胶应力层”为准。 2.4.4、仅梅山街CK0+560~CK640范围为改造路面,其余均为新建路面。 2.4.5、设计单位补充说明:图号DL-09的改造机动车道宽度(标注400/350)为不包含路缘石A的顶面宽度,改造的人行道宽度包含路缘石A的顶面宽度。
2.4.6、设计回复本项目表面层及下面层分别采用SBS改性AC-13C沥青混凝土及SBS改性AC-20C沥青混凝土。实际施工时如未采用SBS改性沥青混凝土,结算时按实扣减。 2.5、人行道修复: 2.5.1、梅山街采用花岗岩,兴安路、兴安东支路和兴安西支路为透水砖。 2.5.2、没有新建树池,只对现状树池改造。 2.6、标志:停车标志,图号DL-25体现a=90cm,但是图号DL-23体现正方形边长80cm,以“采用80cm”为准。 2.7、排水工程: 2.7.1、污水,图号SS-01体现“原有井进行改造新建”,原有井为Φ1000砖砌井,详06MS201-3,页20;原井拆除,深2.050米。旧井盖不利用,新建井增设安全网。 2.7.2、雨水: 2.7.2.1、检查井抬高,为估算,抬高为0.2米,具体详SS-14。 2.7.2.2、现状雨水口抬高,为估算,抬高为0.1米,具体详SS-16。 2.7.2.3、现状雨水口改造封口,按SS-15算。 2.7.2.4、安全防坠网:图号SS-01体现36个有误,以“35个”为准。 2.7.3、拆除旧管道不列入本次预算。 2.7.4、沟槽开挖:图号SS-10、SS-11体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