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确认甲方在招聘时或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乙方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事项。乙方承诺入职时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等证件是真实的、无弄虚作假行为,同时承诺已如实告知甲方未有先天性或传染性重大疾病以及影响从事岗位正常工作的疾病,并承诺如有提供上述虚假信息,就视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甘愿按照公司规定接受包括解除劳动合同无离职补偿金在内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条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存在无效或者不能执行的情形,本合同其它规定的有效性不受任何影响。
第二十七条 乙方确认并承诺: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列地址(住所地)系真实有效的,甲方的任何书面通知均能够送达该地址。如乙方联系电话发生变化、因故搬迁或要求变更送达住所地,应于变更之日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邮寄送达该住所地的所有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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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名称:陕西卓越美家居艺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别:
法定代表人:张国权 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主要负责人:高蕾 联系电话:18109209920 注册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青龙小区翔园大厦2203号
邮政编码:710000
甲方 (盖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乙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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