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质量行动方案(2)

2020-02-22 14:02

在建筑业企业中培育组建技术研发中心,建立一批产学研一体的建筑工业化、现代化研究基地;加大建筑业科研投入和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人素质;建立健全建筑业科技产品技术推荐目录,通过建筑产业工业化、现代化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3.构建建筑工业化、现代化产业链。

根据深圳实际,加大工业化住宅技术研发力度,逐步建立适合深圳住宅工业化、产业化的新型结构体系和建造方式,按照设计标准化、部品生产工厂化、现场施工装配化、物流运输专业化的要求,培育设计、施工、构件生产、设备制造等领域有形市场,形成完整的新型住宅产业链。

4.促进BIM技术广泛应用。

推进BIM技术在建筑设计领域的推广应用,提高房屋建筑设计BIM技术应用的普及率,力争两年内达到5个试点项目。发挥先进技术支撑作用,尽量减少设计错漏碰缺,提高设计质量。选取部分大型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应用BIM系统,提升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5.加快配套促进建筑产业工业化、现代化的政策措施。 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深圳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试行)》。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采用标准化、工业化施工模式,首先在鹿丹村试点;结合正在修订的《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对采用建筑标准化、工业化模式的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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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企业,在参与政府工程招投标时给予适度倾斜;把标准化、工业化作为建筑业企业评优评先及申报国家绿色建筑的重要参考;对标准化、工业化项目允许办理提前开工、分部分项验收备案,优先参与新技术和新产品认定。 (五)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1.打造建筑市场大数据平台。

建立工程项目数据库,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项目编码规则,打造企业、从业人员、招投标、工程项目等统一的数据平台。一是将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信息纳入数据库中。二是做好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统计,按月、季、年定期公布相关数据报表。三是完善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建筑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2.严格落实施工许可管理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完善施工报建标准化,将所有的施工许可信息,尤其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在信息系统公示。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臵设臵施工许可公告牌,公告牌内容应与施工许可证内容一致。 3.研究制定深圳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相关办法。

根据实施情况,研究《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修订事宜;启动《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修订程序;加快出台《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动态核查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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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施工企业对劳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责任。采取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培训基地、师傅带徒弟等方式,开展劳务工培训工作,指导施工企业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施工企业应加强自有劳务人员的现场用工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制,并对工资的发放承担责任。

2.加强人才培养。

人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保障,应健全建筑培训管理制度,指导培训机构积极开展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研究开发建筑劳务人员远程教育培训与考核系统,改革“平安卡”培训考核方式。 3.完善“平安卡”管理。

加强执法检查,全面落实“平安卡”考勤管理责任制,使“平安卡”利用率达到100%,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选取中国电建等3家单位开展“平安卡”智能升级试点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4年11月下旬)

一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部、省、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各区(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细化、分解、落实方案内容。二是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提高建筑企业等各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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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积极行动起来,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开展工程质量治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2月上旬—2016年5月底) 按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治理行动,重点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14年12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及各区(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各自监管的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自查自纠;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为实施检查阶段,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和各区(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市住房和建设局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和治理行动督导检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6月)

各区主管部门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廷忠同志任组长,邝龙桂、黄昌鸿同志任副组长,局相关业务处室以及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监管处),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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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行动日常工作,局领导小组成员所在部门(单位)各派一名同志参加该办公室工作。各区(新区)住建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所辖地区的领导和监督,研究解决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用客观的情况,准确的信息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切实营造有利于治理行动的强大舆论氛围。调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手段,提高全社会对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

(三)巩固成果,稳步推进。各参加单位要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材料,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相互交流,并且对有普遍性的成果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普及,同时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的长效机制。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为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市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新动态、新经验、新举措,充分发挥信息反映情况、交流经验、服务决策、指导工作的重要作用,各区(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将工程质量治理工作联系人名单于2014年12月10日前报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质量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新区)联络员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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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数据。(联系人:朱兵凤,联系电话:83788608,18126011374,邮箱:17655488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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