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防入户”工作和农村“治安小区化”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此外,还建立健全社会应急服务联动机制,推广建立社会应急求助处置中心经验,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应急管理。
四、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把夯实群众基础作为保障,加强社会协同管理体系建设。传统体制下的社会管理依靠政府的权威实行社会控制,现代社会管理是一种规范的公共治理结构下的公民参与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要适应现代社会管理公共治理的基本趋势,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作为社会管理核心组织的基础上,调动全社会的参与积极性,进一步夯实群众工作基础,提高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一是加强以城乡社区(村)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基层是社会协同管理的基础。应着力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强化城乡社区的区域性社会管理职能,整合基层社会管理资源,搭建社会管理服务的新平台。近年来,我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百千工程”和“城中村”改造,深入开展“社区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进“后进村整顿转化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化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积极推动社区建设向城镇和城乡一体化进程较快的农村延伸,着力推动群众自我服务与发展。二是促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和提升。坚持鼓励发展和监管引导并重的方针,推动各类社会组织发展壮大,让公民有更多机会利用这些载体实现自我管理和参与社会管理。我们通过大力发展各类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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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步伐,加强社会工作者组织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党建双增工程”,推进新社会组织的“诚信服务先锋”活动,扩大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覆盖面,逐步实现政社分开、管办分离,推动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好社会组织在群众中的桥梁纽带、服务平台作用。三是加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能力建设。推进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在今年的“双服务”活动中,各基层单位以“机关提能增效”为基础,积极开展“六查六看”活动,加强明察暗访,加大治懒治庸治奢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机制,大力推广并联审批和多证联办等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等制度,提高审批和办事效率,尽力为群众提供各种方便,推动了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各项工作创新开展。
刊登于2010年第12期《政策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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