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组织部调研座谈会上的发言材料(2)

2020-03-26 20:22

成员集体票决制度,避免基层党政“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三是将干部监管对象由科级干部、股级干部向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延伸。在工作中,我们感到,广大的村(居)书记、主任,他们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服务群众,他们的所作所为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对他们的监管非常必要。所以从今年起,我们学习借鉴省委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做法,实行“村官县管、组官乡管”,即把村(居)书记、主任纳入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由乡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把村小组长纳入乡镇党委备案管理,由村党组织负责日常管理。明确规定,村(居)换届选举时,乡镇党委应提前7日将村(居)书记、主任的正式预备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选举结束后7日内,应及时将选举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届中如果村(居)党组织书记出现空缺或不能胜任等情况,乡镇党委应事前与县委组织部沟通,经组织考察和批复同意后,再由乡镇党委作出调整。

(二)对几个问题的初步思考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总感觉到,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离省组、市组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工作中也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同时也遇到了很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此,我个人做了一些初步的思考,也打算在明年进行一些探索和实践,推动工作更好的开展。借此机会,提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

首先是有关基层党建的几个问题。

1、关于进一步理顺新领域基层党建工作领导机制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域不断拓宽,在传统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农村、社区四大块的基础上,出现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适应这种变化的需要,我县先后成立了工业园区党工委、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等相应机构,切实强化这些新领域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这些领域党建工作也创出了一定的特色,但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我们的工作与形势发展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和一些新社会组织还没有成立相对成熟的、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他们究竟是按块块归乡镇主管好,还是按条条由县级部门主管好?应该隶属于农业、民政、工商还是其他部门?对此,全省各地做法也不尽相同。这点上,建议省组能够作一个统一的规范要求。再比如,县城社区方面,目前我县县城有8个社区,肩负着“四城同创”的任务,工作量非常之大,但仍然是由城关镇党委负责。我县曾经有过成立街道党工委的想法,但由于体制问题没能实现,在此也建议省里放宽对县一级成立街道党工委的条件限制,允许有条件、有需要成立的地方成立街道党工委。同时,建议省组推广创先争优活动中分行业成立指导检查组的做法,强化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抓基层党建的责任意识,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全方位、一体化领导体系。

2、关于增加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的问题。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应该说是一个老问题,这些年通过省市县的共同努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我觉得还有两个“不协调”:

一是经费投入与巩固执政地位的要求不协调。集中表现为还有一部分基层党组织办公无场所、活动无经费。村一级这几年通过集中抓,办公条件得到了较好的改善,但“两新”组织及乡镇社区中的党组织阵地和经费保障很不稳定。关于乡镇社区党建经费问题,今年省组和省财政为每个社区下拨了1万元专项经费,基层普遍反映,给乡镇社区带来了实惠,希望省里面能够像村级转移支付一样,坚持每年下拨,并根据社区规模大小确定不同的标准,切实保障乡镇社区正常运行。二是经费投入与党内人文关怀的理念不协调。一部分党员生活贫困,创业能力差,尽管每年的重大节日组织了慰问活动,但是在帮扶基金的建立和创业能力的培训上没有足够的投入,没有形成长效机制。这些年,在党组织阵地建设方面,我县通过两轮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共新建、整修活动场所87个,基本解决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问题,同时,我们通过开展“井冈红旗”党建示范点建设、社区共驻共建、“六好”村民小组党组织争创活动,先后帮助21个“两新组织”、6个县城社区和47个村民小组党组织解决了活动阵地问题,但相比较而言这里面缺口还是非常的大。在党内关怀方面,2008年,我县采取“党费划拨、财政支持、党员捐助、社会资助”的方式,筹资17万元建立了全县党员扶助金,这三年我们每年都要下拨6万余元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创业困难党员,今年,我们还试点开展了“党员创业、干部担保;群众创业、党员担保”活动,旨在进一步扩大关怀、帮扶党员的范围,也确实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是,由于受资金限制,我们帮扶的范围有限,还有一大批党员需要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资助。现在有一个很实际的问

题,就是原大集体时期乡镇企业职工有200元/月的补助,而那些曾经在村里工作时间较长,但又没担任过村书记、村主任的老党员组织上却没有生活补助,客观上也造成了这部分党员经常来县上访。鉴于此,建议省市启动新一轮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继续加大对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的扶助力度,并切实向“两新”组织、社区和村民小组党组织延伸。同时,要整合财政、民政、劳动保障、扶贫开发等各种资源,加大对困难党员的帮扶力度,最好是能够建立老党员生活补贴制度,切实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3、关于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的问题。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这两年我们也十分注重抓这方面工作,但是从基层实际来看,还存在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基层干部队伍,特别是村组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多年以来,从省到市到县,往往对村组干部有所忽视,特别是他们的待遇报酬偏低,以致于工作积极性不高,在一些事关大局的关键问题上,有的村组干部甚至站在党和政府的对立面,这个问题已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通过县乡两级共同努力,我县初步探索建立了村组干部教育管理的常态工作机制,将村组干部纳入干部大范畴予以关注和重视,特别是针对村小组长工作积极性不高,待遇偏低的问题,我县采取由县、乡两级按6:4比例负担,列入财政预算的办法,保障村小组长每年工资报酬不少于2400元。但着眼长远考虑,为使包括村小组长在内的村组干部能够安心并积极工作,真正成为农村发展稳定的基石,建议省市也要采取一定的经济扶持政策,帮助县乡切实提高村组干部的经济待

遇,同时要开辟“绿色通道”,解决优秀村组干部的出路问题。另一个问题是,“两新”组织党务干部缺乏必要的保障。“两新”组织的党务干部大都是兼职,特别是部分“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业主担任党组织负责人的除外)在担任行政工作的时候,还要承担大量的党建工作任务,再加上没有适当的党建工作津贴,这部分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的主动性就差一些,导致部分企业党务干部出现严重紧缺、工作无人落实。这些年,我们也从退居二线干部中选派了部分党建指导员到“两新”组织,但是由于缺少激励机制,效果还不是很理想。明年,我们试想对“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实行津贴补助制度,以稳定和加强这支党务干部队伍。基于此,建议省市出台相关文件,建立“两新”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建工作指导员专项工作津贴制度,可以参照远程教育播放员津贴发放方式,每月给予他们80—100元的岗位津贴,从而进一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切实使这些领域的党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其次是有关干部工作的几个问题。

一是如何规范干部选任初始提名权的问题。我想,关键还是要赋予普通干部群众提名推荐权。要根据不同岗位,确保一定比例、熟悉岗位性质的干部群众参与提名推荐,真正体现民意。同时,对民主推荐结果要进行综合分析,做到既尊重民意,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今后,我们将探索建立“组织部门意向推荐、干部群众联名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干部个人毛遂自荐”相结合的提名方式,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他推荐人的责任,实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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