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自动”出口配额制的概念
指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向进口国输出某种特定商品的限额,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 E.“自动”出口配额制的特点
\自动\出口限额制与绝对进口配额制在形式上略有不同。
绝对进口配额制是由进口国家直接控制进口配额来限制商品的进口, 而\自动\出口限额是由出口国家直接控制这些商品对指定进口国家的出口。但是,就进口国家来说,\自动\出口限额同绝对进口配额一样,起到了限制商品进口的作用。\自动\出口限额制带有明显的强制性。进口国家往往以商品大量进口使其有关工业部门受到严重损害,造成所谓\市场混乱\为理由,要求有关国家的出口实行\有秩序地增长\Growth),\自动\限制商品出口,否则就单方面强制限制进口。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出口国家不得不被迫实行\自动\出口限制。 F.进口配额的概念又称进口限额,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事先规定一个限额,在规定的期限内,凡在限额以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超过限额则不准进口,或虽不完全禁止进口,但要征收较高的关税或罚金。 G.外汇管制的概念(书P248),是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外汇买卖和使用实行限制,以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价的一种制度 H.外汇管制的方式
(1)数量性外汇管制(2)成本性外汇管制(3)混合性外汇管制(4)利润汇出限制
(2)关税措施 A.看看反倾销前提条件
对某进口商品征收反倾销税有三个必要条件: ①倾销的确存在;
②倾销对进口国国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或者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严重阻碍;
③倾销进口商品与所称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进口国只有经充分调查,确定某进口商品符合上述征收反倾销税的条件,方可征收反倾销税。 B.正常价格确定方法 (1)正常价格
“正常价格”应当是彼此独立的买卖双方之间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达成的实际已付或应付价格
正常价格的确定有三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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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是指被指控倾销的货物的相似货物( Like Products)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销售中实际已付或应付价格。这一方法是确定“正常价格”的基本方法。
所谓相似货物,是指与被控倾销的货物相同的货物和其它货物,即与被控倾销在所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或者虽然不是在所有方面都相同,但最能代表被控倾销货物的特性的货物。采用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的方法时,应首先采用同一出口商的相似货物的价格,如果出口商在出口国并不生产或销售相似货物,选择下一个标准。
②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
如果相似货物在出口国国内市场没有销售或没有足够数量销售,或由于其市场的特殊情况的原因使得其价格不能以其国内销售价格为“正常价格”时,应根据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向第三国出口的有代表性的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即相同产品在正常贸易情况下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 ③结构价格
“正常价格”还可以根据结构价格确定。所谓“结构价格”是指根据相似货物在原产地生产该产品的成本、销售费用、一般管理费用和利润计算得到的价格。由于一个公司很可能同时也向其它国家倾销,因此,在实践中,各国一般不愿采用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而是更多地采用结构价格。 (2)自非市场经济国家正常价格
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由于其价格并非由竞争状态下的供求关系所决定,因此,西方国家采取另一标准来确定正常价格,实行差别待遇。 ①替代国价格
?即以一个属于市场经济的第三国所生产的相似产品的成本或出售的价格作为
基础,来确定其正常价格。 ②结构价格
即用出口国生产产品各项投入的数量(原材料、动力、劳动工时等),按市场经济国家的价格计算产品的成本,然后加上企业管理费用和利润,作为正常价格。
如果替代国价格和结构价格都做不到,则采用 ③相似产品在进口国的销售价格
?如果没有替代国价格可比,则用
?作为正常价格,在美国又称为“美国售价”。
C.企业反倾销对策(需要个人见解) 书P215
所谓反倾销,是指进口当局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对来自外国的倾销产品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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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措施,以提高倾销商品在进口国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或限制进口数量。 但由于反倾销国在进行反倾销时,常以反倾销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滥用反倾销措施进行贸易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出口额的不断扩大,同时也使国外对华反倾销指控越来越多。 一、我国企业被反倾销的发展态势 1.对华反倾销诉讼的次数日益增多
一直以来,西方国家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反倾销诉讼和措施便层出不穷,对华反倾销的指控有愈演愈烈之势。仅2006年,国外对华大宗出口商品反倾销案件更是多达60余起,较2005年增长率达到37%。2007年上半年则有16起。 2.被诉倾销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
西方国家只要认为危害或将要危害到本国竞争力差的产品,都可以列为反倾销产品的范围。被诉产品从最初的轻工、纺织等传统商品,扩大到机械、鞋类、打火机、自行车、铅笔、箱包、刹车盘、彩电以及化工原料和农产品等4000多种商品。
3.征收反倾销税的税率明显提高
西方一些国家对我国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非常高,征收幅度低则百分之十几,高则达百分之百甚至上千。如2006年12月,美国商务部对我国几家企业出口的冷冻及罐装暖水虾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最低的是27.9%,最高的是112.8%,而其对越南征收的仅为4.1%至25.8% 。面对如此高的税率,无论哪家企业都无法承受,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将被迫从该市场完全退出。 二、中国企业屡受反倾销之害的主要原因
中国出口商品屡遭国外反倾销指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主要将其分为外因和内因两个方面。 1.外因方面
欧美各国对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歧视观念根深蒂固。由于一些国家对中国和中国企业的误解和偏见,对我国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待遇”,而在第三国参考价格的选取上又别有用心。这种歧视待遇使得中国商品更容易被认定为倾销。 理论上应找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第三国作为替代国,但美国、日本、丹麦、智利、新加坡等发达国家都曾被选作中国的替代国。如此,很难使我国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如2000年欧盟在对中国彩电倾销案的诉讼中,就把新加坡做为中国的替代国。很明显新加坡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不论是其经济发展水平,还是生产和销售的成本结构都与中国产品有巨大差异。据此把新加坡的正常价格与中国的出口价格相比较,必然会扭曲事实,使诉讼结果对我国企业非常不利。 2.内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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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结构失衡。我国的出口多为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及机电、电子等低附加值的商品。出口中有65%是以欧美为目标市场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对某一地区出口量大且急剧增加势必对当地市场产生冲击,而成为反倾销的对象。如我国金属镁产品向欧盟出口,1993年不足100吨,1996年竟达11000吨,如此巨幅的出口量增长,难免欧盟对其实施反倾销。 。
(2)国际营销谋略不足,过分实施价格战。我国出口企业大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总体把握,因而制定的国际营销战略往往失误。如我国出口企业价格竞争过度,竞争手段单一,长期以实行“薄利多销”的营销战略,通过销售量的扩大来获利,难免给进口国留下了“低价倾销”的借口。再者,我国企业未能把握国际市场和进口国行情,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某些商品大量和集中地涌入进口国,增大了对华反倾销的概率。
(3)法律应诉不力,引起各国积极对华反倾销。反倾销诉讼费用高昂,手续复杂过程漫长,被诉讼企业常寄希望于其他同被诉企业积极应诉,然后自己坐享其成,造成大家都不愿或难以应诉的不良局面。如此,便并诱发对华企业更多的反倾销起诉,形成恶性循环反应。如1994年,美国裁定“中国大蒜倾销案”之后,起诉方律师看到中国企业不愿应诉,鼓动美国蜂蜜行业对中国提起反倾销诉讼;同时,这家律师事务所又说服美国自行车生产企业对中国自行车提出起诉,接下来是蘑菇罐头,再接下来是靛兰染料。
三、我国企业面对反倾销应采取哪些措施和对策 1.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品牌意识,走出低价阴影
中国企业应大幅度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后期服务,建立企业自己的品牌。不要仅以价格竞争为主要竞争手段,应以质量取胜、服务取胜。这样既可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又提高出口产品质量,从而改变原有的产品形象。 产品质量的提高,不仅可通过成本的提高来提高产品的出口价格,还可以通过建立的品牌形象加大产品的附加值。由于反倾销主要是针对产品的低价而言,中国企业应努力走出低质低价的低谷,减少国外反倾销的诱因,防止授人以柄。 2.实行市场多元化,避免市场过于集中,分散反倾销诉讼风险
中国出口企业应调整出口市场分布和实行多元化的商品结构,在巩固现有欧美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的海外市场。 如东南亚的新加坡、越南、泰国、菲律宾、印尼、老挝、缅甸等国。笔者认为东南亚是个非常理想的新市场。自古以来,东南亚各国都和中国有着密切的贸易文化往来,有着几千年的文化风俗互通和相互融合的历史,中华文化在各国中随处可见。因此各国相互之间在社会、文化、经济、政治上都有较多的相似性和互补性,且地理位置便利,利于贸易往来。而东盟贸易圈的成立对此有着无比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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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助海外直接投,应对反倾销
海外直接投资不仅可以有效饶过国外的贸易壁垒,大大减少被诉倾销的几率,而且还有以下三项优点:第一,转移国内过剩的生产和技术能力;第二,学习国外最新的技术、管理、信息、经验和营销,锻炼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第三,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要求,构建企业的全球生产、研发和营销网络,加快中国跨国公司的成长。 在我国,最典型的国外投资饶过反倾销的案例是海尔在美国投资建厂。
4.培养专业人才,积极应诉反倾销
据统计,在已发生的480起对华反倾销案中,至少有50%的我国企业选择了放弃应诉。其中有些企业是因为不了解国际贸易法规,缺乏国际商务人才,不知该如何应诉。美国目前拥有反倾销专业人员2000个,而我国只有20个,仅及美国的百分之一。欧盟的反倾销调查官员有200人,而中国从事反倾销调查的人员连欧盟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因此,企业应从战略高度出发,培养在经济、法律和外语等方面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优秀国际商务人才,为反倾销应诉取得胜利提供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持。
5.主动出击,拿起反倾销武器,保护我国企业自身正当权益
如此,不但可以抗衡外国对华反倾销,亦可消除外国在华不合理竞争行为 ,保护我国产业安全。如自吉林造纸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新闻纸生产企业对来自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提起反倾销申诉后,相继有武钢诉俄罗斯冷轧硅钢片倾销案,杜邦等6家公司诉韩国企业聚酯薄膜倾销案。但整体来说,我国企业诉讼外商倾销的案例的确很少。这并非外商不存在对华倾销行为,而是我国企业缺乏使用反倾销这一正当手段的意识。故我国出口企业还应主动拿起反倾销武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保护自身正当利益。 四、总结
整体而言,面对国际间众多的竞争对手,我国企业还处于明显的劣势。因此,我国企业应深刻意识到这一情况的危害性,及时调整经营思路,完善企业制度,从根本上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唯有如此,才能有效的避免或应对国外的反倾销行为。
D.管理贸易政策概念
管理贸易政策是指以协调国家经济利益为中心,以政府干预贸易环境为主导,以磋商谈判为手段,对本国进出口贸易和全球贸易关系进行全面干预、协调和管理的贸易政策。 实施机制与途径(P181) E.看看关税征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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