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入伍教育之端正入伍动机迈好军旅第一步
亲爱的新战友们,当你们身着橄榄绿,带上父老乡亲们的嘱托,踏上这座历史名城圣地时,你们就成为了一名受人瞩目的名城武警卫士,即将履行保卫祖国、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然而,当你们站在这些荣誉光环下面的时候,你们就应该想到,作为一名刚入伍的战士,要担负和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就必须在警营里不断的加强思想政治修养,努力学习,刻苦训练,遵章守纪,不断磨练吃苦耐劳,艰苦奋斗,严守纪律的意志品质。
第一节 依法服兵役,化爱国之情为报国之志
入伍不久的新战士,要想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就必须当好兵,服好役,以当代革命军人的身份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任,不断在工作、训练、学习、生活中汲取营养,树立远大的理想,并将对祖国深深的依恋热爱之情化为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人生实践,在警营中用实际行动将爱国之情化为报国之志。
一、依法服兵役青年应尽的义务 在人类历史上,军队是和国家一样古老的。有国家就有军队,有军队就要有人服兵役。兵役法是规定国家兵役制度的法律,兵役制是国家依照兵役法动员、征集兵员的制度的制度古今中外的国家都有自己的兵役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论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法律的规定服兵役”,“凡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
征集服兵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岁以前,仍可被征集服兵役”。依法服兵役是青年应尽的义务。新战友们要主动破除“当兵不自由”、“当兵作跳板”、“当兵吃大亏”的社会不良思想,主动摒弃来到部队后仍然“人在曹营心在汉”,闹着想回家的各种私心杂念,树立依法服役,甘愿奉献的意识。我们来当兵,就要自觉地接受兵役法的约束,不能想干就干,想走就走。个别应当服兵役的人如果不服兵役,法律就要对其实行必要的惩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兵役法规定,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国人民解放军劳动教养暂行规定》规定,对擅离部队3次以上或时间累计30天的实行劳动教养。
二、以身许国自风流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的光荣传统。翻开中华民族的史册,我们可以看到,无论经过多大的风雨,也无论承受过多大的苦难,我们都始终没有被摧垮,没有被淹没,更没有被征服,反而以其生生不息的力量,顽强地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这就是因为,中华民族是一个酷爱自由、不惧强暴的民族,一个“泪可以流,血可以洒,头却不能低下”的民族,一个充满铁骨忠胆的民族。为了抵御外敌入侵,为了维护祖国的主权和独立,无数爱国志士,不惜慷慨赴死,从容就义,愿以我血沃中华。
爱国不分职位,不分身份,不分岗位。但军人的爱国主义有着自身鲜明的特征,它不仅仅是要求军人一般地服从国家,需要为国家贡献力量,更是要求军人“以身许国”,把自己的一切毫无保留地献给自己的祖国。
首先,以身许国是军人之德。唐代诗人王翰“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的诗句,极其鲜明地道出了军人
职业的危险性,每当国家危及的时候,军人总是要站在前面,因此,一个优秀的军人就应该像宋代文学家苏洵说的那样“常思奋不顾身,而殉国家之急”。汉代“扶波将军”马援也曾有句名言:“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而,何能卧床上在儿女子手中耶”?
其次,以身许国是军人的光荣职责。
军人的职业特点要求军人始终以国家安全利益为重。当国家和人民受到侵略或其他危险时,军人不是躲避,不是退让,而是挺身而出,以自身的血肉之躯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安宁,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就是军人的英雄气概,就是军人的自豪所在,周恩来曾写过一首诗,体现的也正是这个道理:“大江歌罢掉头来,邃密群科济世穷,面壁十年图破壁,难酬蹈海亦英雄。”
再次,以身许国就是无私奉献。 “以身许国”,不仅表现为战时能够经受住,生和死的考验,不怕流血牺牲,而且也表现在平时能够把自己的一切交给祖国,为祖国的利益贡献力量。一个军人,应当是受命而忘其家,无条件地以个人利益服从祖国的需要。只有具备了这样一种精神境界,我们才能说,他具有了一个军人的内在素质,具有了一个与军人称号相称的博大胸怀。 三、爱警精武竞风采 热爱警营和武警事业,崇尚武事和练就过硬本领,是武警战士爱国奉献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革命军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基本途径,作为刚入伍的新战士,要爱国,必先爱警营,爱警精武才能爱国卫国。只有全身心地投入到军事训练中去,苦练军事技术,熟练掌握武器装备,练就过硬本领,才能更好地履行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神圣职责。我国古代伟大的军事家孙子曾说过,“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
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爱军尚武乃是国魂、军魂、民族魂,为此,我们军必须牢记“我军永远是一个战斗队”。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麻痹大意,疏修武备。和平的保持和发展,除了靠我们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外,还要靠军队战斗力的增长。战斗力是军事力量对比天平上的重要砝码,正义之师战斗力提高一分,和平砝码就加重一分。只有把我军训练成为一支战斗力很强的军队,才能振奋国盛军威,使敌人和犯罪分子望而生畏,不敢轻举妄动。军队是民族之魂,军队的素质和风貌直接影响着国民的精神风貌。部队的军事训练好,战斗力强,可以鼓舞民族精神,激发振兴中华的锐气。每届国庆大阅兵也正是我们国盛军威的最好展现。 克劳塞维茨曾说过“在战争中任何丰功伟绩,几乎没有一件不是经过无限的劳苦、艰辛和困苦才取得的。”是军人就得苦练,不苦练就不成其为军人。常言说得好:“当兵不习武,不算尽义务;武艺练不精,不算合格兵”。因此,我们每一个革命军人都应该做到爱警精武,练就过硬本领,使自己成为一名军事过硬的合格军人。我们是一个执行国家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作为一个武装集团,军事手段是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基本形式。没有强有力的军事手段,履行军队职能就成为一句空话。所以,党和人民要求每一个军人不仅在政治上合格,懂得“为谁当兵;为谁打仗”,而且在军事上要过硬,做到武艺精湛,本领高强,军事训练,是军人的基本实践活动。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基本实践活动因其职业不同而不同。比如,工人的基本实践活动是做工,农民的基本实践活动是种地,科技人员的基本实践活动是搞科研。军人的基本实践活动,在没有战争的情况下,最大量、最经常的是训练,所以说,军人的专务正业,就是积极参加
军事训练。军事过硬是合格军人的基本条件。 第二节 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一名武警战士在绿色的警营中能否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怎样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关键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把个人的前途命运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有机统一起来,立足警营建功立业,书写辉煌的人生,从而全面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江泽民曾经讲过:“个人的抱负不可能孤立地实现,只有把它同时代和人民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用自己的知识和本领为祖国为人民服务,才能使自身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在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中实现军人的人生价值。 保卫国家的安全与尊严,保卫人民的安宁和幸福,这是我们每个军人的神圣使命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首先必须很好地履行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这就要靠每个同志自身的努力,要通过站好每一班岗和完成好每一项任务去体现。我们守卫的每一个岗位,执勤的每一个哨所,都是武警部队这个人民民主专政工具上的一颗不可缺少的螺丝钉,都是祖国安宁的一份保证。因此,作为一名武警战士,要实现自己的价值,就要牢记崇高的使命,履行肩负的责任和义务,就要体现在完成好自己担负的每一项任务上来。不论党组织把我们放在哪一个岗位上,我们都要恪尽职守,做好工作,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每年评出的“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就是在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中实现军人价值的千千万万个忠诚卫士的杰出代表。他们在执勤岗位上高度警惕,沉着机智,临危不惧,恪尽职守;有的在打击犯罪分子的战斗中,不畏强暴,冲锋在前,英勇顽强,殊死搏斗;有的正气凛然,见义勇为,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惜流血牺牲。我们要以“十大忠诚卫士”为榜样,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