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过井控抢险作业的井控装置,必须返回井控车间全面检修。
4.新购置的井控设备必须经井控车间试压后才能投入现场使用。
5.严格执行井控设备报废规定,防喷器、压井管汇使用年限不超过13年,远控台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到期必须报废并停止使用。
七、井控车间橡胶件库房最佳温度25±2°,相对湿度保持在65%,橡胶密封件应分类存放、平放、避光,若不能避免需堆叠存放,不应超过5层,橡胶件及修理包需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及库存数量。
八、井控装置及管线的防冻保温
1.远程控制台采用低凝抗磨液压油,防止低温凝结或稠化影响防喷器的操作。
2.气温低于-10℃时,要对井控装置及管线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3.防冻保温有以下几种方法: (1)排空液体
①管线从井口向两边按一定坡度进行安装,以便排除管内积液。
②用气体吹扫管线内的残留液体。
(2)用暖气或电热带随管汇走向缠绕进行防冻保温。 九、施工队伍建立井控设备管理台账,井控设备的日常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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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由具体使用的作业队负责,副司钻负责定时对井控设备、工具进行管理、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认真填写保养和检查记录(见附件10)。
第四章 作业前的井控准备和检查验收
第十七条 承包商(单位)井控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中重点做好:
一、检查落实确保井控工具、井控装置完好。 二、检查压井材料类型、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三、指导试油(气)队制定有针对性的井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对试油(气)队的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复查,督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消项。
第十八条 试油(气)队伍在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Q/SY1124.3《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定》,根据井场实际情况布置好井场的作业区、生活区、电路等符合安全要求。
二、按设计要求储备好压井液及防火、防中毒、防爆器材。 三、落实井控岗位责任制、培训及演练等井控管理制度。 四、检修好动力、提升设备。
五、现场技术负责人向机组员工进行井控技术措施交底,并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各岗位分工。
第十九条 井控验收 一、井控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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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油(气)队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作好施工准备,自查自改合格后申请验收。
2.气井及油井一级风险井由承包商自查合格后向油田公司建设单位(项目组)提出申请,由建设单位(项目组)牵头组织工程技术、安全、总监(监督)等人员会同承包商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3.油田二级、三级风险井由试油队伍主管干部负责自查合格后向油田公司建设单位(项目组)提出申请,建设单位(项目组)会同现场监督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二、井控验收内容:见附件8。
第五章 试油(气)作业施工过程井控要求
第二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关井原则为“发现溢流立即关井,疑似溢流关井检查”。
第二十一条 常规电缆射孔
一、射孔前,射孔队应准备好剪切电缆的工具和电缆卡子。 二、射孔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观察井口变化情况,若发现溢流或有毒有害气体出现,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停止射孔作业并起出电缆,井下情况不允许起出电缆时应剪断电缆,关闭防喷器、抢装井口,关井观察、记录压力。同时按程序向主管部门汇报。
三、射孔液密度应根据油气层预测压力系数加上附加值来确定。一般情况下附加值的确定:油井为0.05-0.10g/cm3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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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MPa;气井、“两浅井”及气油比≥100m3/t的油井为0.07-0.15g/cm3或3.0-5.0MPa。含H2S(或CO)油气井射孔液密度附加值要选用上限值。
四、作业过程中应及时向井筒内灌注工作液,保持井筒液柱压力平衡地层压力。并有专人坐岗观察,同时对H2S、CO等有毒有害气体及可燃气体进行检测。
五、射孔结束后,要有专人负责观察出口显示情况,确定无异常时,立即下管柱,不允许空井等停。
第二十二条 油管传输射孔
一、射孔前应安装试压合格、相应压力等级的采油(气)井口装置。连接好地面放喷管线,做好放喷准备。
二、射孔后起管柱前应先进行压井作业,敞井观察时间应大于下一作业周期时间才能进行起下管柱作业。
第二十三条 起下钻
一、油气层打开后,起下钻作业时必须安装相应压力等级防喷器,并准备好油管旋塞。起下钻作业前对防喷器进行试开关,检查保养好防喷井口、钢圈和油管旋塞阀,并摆放在井口备用。防喷井口闸门全开、油管旋塞阀处于打开状态,灵活好用。
二、油气层打开后,起下钻作业必须坐岗观察,检测H2S、CO等有毒有害气体及可燃气体含量,做好记录(见附件6),并向井筒内连续灌液,保持井筒压力平衡,每15min记录一次灌入与返出量,及时校核累计灌入或返出量与起下管柱的本体体积是否一致,若发现实际灌入量与理论计算量不符,先停止作业,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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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井,查明原因,确认井内正常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三、发现溢流,停止作业,立即关井,循环或压井作业,静止观察时间应大于下一作业周期的时间,确认险情排除无异常后,再次循环一周,方可起下作业。
四、起、下封隔器等大直径钻具时,应控制起下钻速度,距射孔段300m以内,起下管柱速度不超过5m/min,注意观察悬重及井口液面的变化。如果有异常,关井观察。
五、射孔后或更换钻具后立即下钻,严禁起下钻中途停工休息和空井检查设备。若起下钻中途设备发生故障,关井观察压力,严禁敞开井口。
六、试油(气)起钻完等下步方案时,严禁空井等停,井内应先下入不少于井深1/3的油管,座好井口。
第二十四条 填、冲砂
一、进行填、冲砂作业时,要安装试压合格的防喷器。 二、填、冲砂前先循环压井,将井筒内的油气排尽,观察确认井筒内平稳后,方可作业。
三、施工中途若遇到返出液量明显大于入井液量时,及时抢装防喷井口或油管旋塞阀,观察井口压力变化,根据情况分析原因,采取控制措施后再进行填、冲砂作业。
第二十五条 钻磨套铣
一、作业前要详细了解封堵层的基本情况,液体性能要按设计要求或与封闭地层前所用压井液相一致。
二、作业时井口要有防喷装置,作业管串安装单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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