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并请求乙付款,乙能否拒绝?
如甲方已经通知乙方债权转让给丙方,请乙向丙方履行。第二天,甲方又通知乙方,要求乙方仍向自己履行,乙方可否拒绝?
40、甲公司卖给乙公司 1 万双棉鞋,价款为100 万元甲公
司与丙公司协商,将该1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甲公司将转让的事实通知乙公司。后丙公司向乙公司主张100 万元的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发出书面抵销通知,书面通知指出:甲公司尚欠乙公司60 万元煤炭货款,在甲公司转让债权之前就已经到期, 因此只能给丙公司40 万元。丙公司表示反对, 指出甲乙之间是另一纠纷, 另一法律关系,与己无关,不得抵销。 问:丙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41、抗辩权的移转: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的抗辩
如:甲、乙双方订立承揽合同,约定甲方4月1日交付工作成果,乙方同年5月5日付款7万元。甲方履行义务后,乙方经甲方同意在4月2日将债务转让给丙方,乙方在4月3日又将检验结果通知丙方,说明接受的工作成果基本不符合要求。丙方可以向甲方行使履行抗辩权,在甲方修理或重作之前,拒绝支付7万元。 法定解除事由
4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预期违约)。如:甲、乙约定买卖甲祖传一宋代钧窑瓷瓶,约定甲于9月交货,但甲于8月将瓷瓶送给博物馆,问乙可否解除合同? 4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如:甲乙约定,甲在6月1日前交付钢材50吨给乙,货到付款。过了6月2日,甲未交付,乙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设上例中乙于6月3日告知甲:“贵方必须于6月25日前送货,否则我方无法履行与另一公司的合同。”但25日甲仍未送到,此时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4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中国一公司与加拿大一公司订立买卖一批圣诞礼品的合同,约定中方务必于11月20日前运货至温哥华。履约过程中,中方交货迟延12月26日该批礼品才遇到。 45、解除效力
(1)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已履行的,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例:甲乙约定甲交货30吨淀粉供乙作工业原料,乙收货后
付款90万元。后甲交货10吨,不再交货,乙解除合同。
问:甲是否有义务交余下的20吨?
设甲交付的淀粉乙已加工成食品,有无必要恢复原状? 设因甲未交货,乙另购20吨货物,此时价格上涨多支付2万元。该笔损失由谁承担?
46、甲、乙签订一买卖布料的合同,约定甲向乙提供布料。但甲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布料,导致乙另购买布料制作成衣。此时布料价格上涨,乙多支付了布料款3万元,且因未赶在销售旺季前制作成衣,乙所有的衣服均只能8折销售。
问:此时甲的赔偿范围如何计算?
47、2002年5月12日,甲、乙两厂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约
定:乙厂供应甲厂洗衣机零配件5万套,每套价格10元;乙厂于同年6月10日,每月交货1万套;甲厂于签约后10天内付乙厂定金5万元;乙厂每月月底交货,甲厂收货后10天内验货付款;违约责任为未履行货物价款的5%。甲厂依约付给乙厂定金。在乙厂履行了第一、二批交货义务后,适逢一外商紧急求购这种洗衣机零配件,出价远远高于甲厂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 于是乙厂就另和外商签订了以这种洗衣机零配件为标的的购销合同。由于生产能力有限,乙厂遂不再履行其与甲厂签订的购销合同,要求解除第三、四、五批的合同。甲厂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厂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
金。乙厂认为,甲付给其的5万元定金根本没有投入使用,况且合同才签订3个月,也没有给甲厂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显失公平。因此,乙厂只同意返还甲厂的5万元定金。于是甲、乙两厂发生纷争,甲厂起诉到法院。 问题:
(1)甲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是否于法有据?为什么? (2)甲厂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是否于法有据?为什么? (3)乙方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4)设甲方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解除全部合同,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5)甲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则甲方能否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余下的合同义务?
(6)设甲方举证证明,因乙方违约致其不能如期履行与丙厂签订的洗衣机供销合同,丧失利润3万元。据查,甲、乙订立合同时乙方知道甲、丙之间的合同。那么甲方能否要求乙方承担这3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7)设甲厂举证证明乙厂供应的零配件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致甲厂与之配套的其他洗衣机零配件损坏,总计经济损失5000多元,则甲厂请求乙厂承担什么责任?
(1)乙方不完全履行合同而违约在先,理应双倍返还定金,但乙方已部分履行了合同,故应按比例双倍返还相应的定金。
(2)双方定有违约金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此规定支付违约金。
(3)甲方应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并原数退还另外定金2万元,但不能要求乙方同时承担违约金责任。 (4)不应支持。因为甲方仅有权就未履行部分解除合同。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6)甲方能够要求乙方承担该损失。因为乙方有责任承担赔偿非违约方可得利益损失的义务。
(7)甲方可在违约之债请求权与侵权之债请求权中任选一种,请求乙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