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镇卫生监督协管培训计划
为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学习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根据《社旗县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实施方案》,给我镇实际,制度培训方案。
一、项目目标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
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城乡基层公会共卫生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有效打击非法行为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服务对象 桥头镇全体居民 三、服务内容
(一)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
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二)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建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发展
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三)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内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协管报告。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
张嘉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景永峰同志担任,成员有吴瑞敏、贾振伟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级职责。
1、各项管理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度工作管理程序,审核上报
资料监督管理村卫生所的服务质量。
2、卫生院职责
(1 )、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医疗
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
助县卫生监督所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在工作中或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血供血等信息或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
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本》,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4)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
查,配合监督所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3、村卫生所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
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非法行医、非法采血供血、医疗废物监管巡查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备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本》,
(3)、完成上级卫生监管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
作任务
桥头镇中心卫生院 2013 年7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