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
升降钻具、强拉、打吊锤等高危险操作时间,要在明显的位置挂出显眼的标志,派出专门人员观察周边情况,预防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c.钻机的电机或柴油机的旋转方向要正确,如方向相反,易使联结螺栓脱落。
d.为保证安全,钻机的外露转动部位必须装上安全栏杆。
e.随时密切观测钻塔和天梁、天车的安全,定时检查。如松脱或损坏,必须立刻处理,不的盲目作业。
f.对钻机应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修。 (3)施工现场管理规程
各项安全施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并将之订在项目经理部的墙上
各种机电、机具设备旁要挂设该机电、机具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全体员工能有章可循。
3.地下管线、管道和不明障碍物的探测措施
1)进场时,必须认真阅读地下管线、管道图,管线管理部门联系,并进行实地查勘,观察地面的管线、管道标志,充分了解区内管线的种类、数量及埋藏情况,并记录管线管理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在钻探过程中,疑遇不明障碍物使机器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机。在不违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挪动孔位,重新探测和调查后,方可开钻。
3)若意外伤及地下管线,则及时管线管理部门联系,进行抢修,使影响和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其它实施细则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技术人员的安排,各班组成员在班长指挥下,齐心协力,共同抓好安全施工工作。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一定要戴安全帽;不得赤脚及穿拖鞋上机操作。 3)、施工人员严禁上岗前饮酒;工作中思想必须高度集中,不得嬉戏或打闹。
4)、施工人员不得在临时居住工棚进行赌搏等违法活动。 5)、居住工棚人员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各种电器不得违章使用。 6)、施工人员不得在居住工棚乱丢垃圾,随便倾倒污水,做好周围环境卫生。
7)、临时居住工棚拆迁后,必须清扫干净原住地,恢复原貌。
8)、野外施钻时,应做好人身安全防护、现场安全防护、钻探机械安全防护措施和注意交通安全及防火、防盗。
9)、野外施钻时,做到:按质施工,按期施工,遵守有关规定。 10)、马路施工,设置交通标志和施工围避等保护性设施,注意行人车辆安全。
11)、若遇高压线下的钻孔,应作适当移动,以避开高压线。 12)、施工现场白天、夜间有明显标志。
5.文明勘察施工
我院一向注重文明施工工作,并且具有优良传统。 A、成立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和稽查小组,负责传达上级有关文明勘察施工管理的会议精神和月控制度落实,稽查小组属于机动组,对文明施工进行突击检查。
项目经理部成立文明勘察施工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牵头,成员由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文明勘察施工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和周检制度落实。
月检和周检制度按照我院《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内容实施。
B、机具、材料管理
岩土样应放置于岩心箱中,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标识。工地一切材料和设施不得堆放在围蔽外,在围蔽内离开围栏分类推放整齐,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整洁。
施工机具必须在施工场所内整齐摆放。
所有施工机具都必须保持整治机容,每天进行例行保养。 在运输和储存施工材料时,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漏失。 C、文明施工的宣传和监督
学习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在每周安全学习例会中穿插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内容,务使每个职工明白文明施工的重要性。
做好施工现场的宣传工作。大力开展文明施工活动和积极开展劳动竞赛。 D、文明施工方面的承诺
所有投诉问题保证在8小时内予以整改、答复。
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保证在8小时内予以整改,并以书面形式答复。
保证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责任到人,有奖有罚。 无条件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有关文明施工的指示。 4.3环境保护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日益显出其地位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为了响应国家和做好环保工作的号召,维护 “卫生城市”的良好形象,满足业主的有关要求,我院将结合本行业和工程勘察施工特点,积极做好环保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学习环保知识、法律法规,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素质。以墙报、简报、宣传标语的宣传形式开展环保宣传工作。以环保知识竞赛为动力,
环保知识讲座为形式,动员全体员工积极、自觉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
防止噪音污染和光污染。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因工程技术、质量的需要,工作时间需延至夜间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延长作业时间。更不准在夜间使用噪音大的施工机械。夜间施工使用高亮级灯照和进行电焊时,设置挡板,避免照明和电焊时强兴刺射,干扰居民生活。
防止生活污水污染。施工现场防止生活用水污染市容。垃圾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防止粉尘、废气污染。所有施工机械做好检修工作,尤其是废气的排放检测,废气排放检测标准。
二、服务承诺
如果中标,承诺将按时保质完成勘察报告,并积极参与该项目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帮助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地质问题,以及参与土建工程的验收。
如果业主或设计在现场勘察过程中发现发生追记行为,愿接受每次伍仟元的罚金,如果连续发生两次追记,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2010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