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深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为大运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根据国家、省有关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地方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加强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畜禽屠宰、保健食品、食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解决我市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为大运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整治,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确保大运会在我市顺利举办。
二、整治工作具体目标和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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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本地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100%纳入监管范围,本地生产基地上市农产品抽检要求: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96%以上,生猪瘦肉精合格率达98%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合格率达98%以上。
2、工作任务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农产品生产者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按照《关于做好深圳市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深农通“2011”8号)的要求,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农业部、省农业厅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
(3)加强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基地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厉打击种植业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畜牧业中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渔业中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扩大品牌效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的检查
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及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农业执法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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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按照职责分工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流通环节农产品监管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
结合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组织开展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和有效遏制。
2、工作任务
(1)开展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①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全面开展专项检查
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加强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控制;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标签标识要求,标签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清楚、明显等。对销售、使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的企业,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管理制度;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复合食品添加剂是否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识各单一食品添加剂品种的通用名称以及含量,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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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清楚、明显等。对使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的企业,还要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
②加大抽样检验力度,打击违法添加行为
以卫生部公布的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即?黑名单?)为重点,加强对食品调味料、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抽样检验,依法严厉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2)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①督促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对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验,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要求乳制品企业必须对每批出厂产品进行三聚氰胺检验。
②对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按照不少于所有批次的15%的比例进行监督抽检,对乳制品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检。
③严格执行食品流通许可证乳制品特别申报管理,加强对乳制品经营单位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对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上未明确注明?乳制品?经营项目而经营乳制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④加强对乳制品经营单位以及使用乳制品的餐饮服务单位索票索证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记录、造成产品无法准确溯源,或未验证产品真伪即购进乳制品的,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⑤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为重点对象,实行定期抽检;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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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经常抽检。
(3)开展?迎大运保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①以大运会场馆及定点接待酒店及周边、旅游景区、繁华商业区、特色餐饮区为重点区域,以中小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坚决查处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②按照国家、省食药局的统一部署,以各类小餐饮店、小农家乐为重点,开展对小餐饮业的整顿规范,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逐步建立和完善小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开展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①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和整顿规范,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是否超范围经营或外购凉菜、烧卤熟食、三文治等高风险食品,是否规范使用添加剂,是否落实留样制度;对大运期间负有训练和比赛任务的学校食堂,严格做好大运期间大运工作人员就餐保障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②会同建设部门,开展对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和整顿规范,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施工单位配备必要的食品加工设施和设备,建立健全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按要求配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切实落实综合自查、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食品采购、加工、存放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此项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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