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
(2014年3月修订)
为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根据《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统招研究生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并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者。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者;
3、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科研
成果;
4、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
动。 三、评选时间及名额分配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于每年九月份进行上一学年奖学金的
评定(前一年的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毕业年级于每年三月份评定三年级上学期的奖学金(前一年的9月1日至当年的3月15日)。 2、奖学金名额划分根据学校评定比例按学科适当划分。 四、奖学金评定内容
年级 评定内容 学习成绩 学术论文 研究生二年级 科研课题 学术会议 社会工作 获奖证书 学术论文 研究生三年级 科研课题 学术会议 社会工作 获奖证书
(一)学习成绩 (二年级满分10分)
所占比例 10% 50% 10% 10% 10% 10% 60% 10% 10% 10% 10% 1
学习成绩=
?(每门课程考核成绩?每门课程的学分)
?每门课程的学分免修课程不计算在内。
(二)学术论文(二年级满分50分,三年级满分60分)
1、论文的认定与时限
(1)申请评奖的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天津师范大学; (2)申请评奖的学术论文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
(3)申请评奖的学术论文是指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4)九月奖学金评定必须提供评定学年的论文原件,三月奖学金评定可提
供用稿录用证明。 2、论文的计分方法 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按下表中论文级别相对应的分数进行累加,以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乘以系数0.2,第三作者及以后发表的论文乘以系数0.1,参编专著由评审小组打分。 论文类别 SCI一区刊物及二区top 期刊 SCI二区刊物 SCI三区刊物、中国科学、科学通报英文版正刊 学科级(A类) SCI四区英文正刊、EI、ISTP收录正刊论文、学科级期刊 学科级(B类) 中文核心期刊&天津师范大学学报 一般期刊(CNKI,万方,维普可查的专业期刊) 省部级以上正式学术组织举办的学术会议论文集 参编专著 一般期刊(网上不可查) 分值(分) 20 10 8 7 6 5 4 1 1 1-4 0(同等条件下参考) (三)科研课题(二年级满分10分,三年级满分10分)
学生主持、参与天津师范大学的科研课题或参与外单位课题但能表明参与
者单位为天津师范大学的,按下表分值计分(以项目申请书标注排名顺序为准,参评者需提供申请书复印件):
2
课题级别 主持局级项目 主持校级项目 参与国家级项目,参与顺序为前三名者 参与省部级项目,参与顺序为前三名者 参与委局级项目,参与顺序为前三名者 参与校级项目,参与顺序为前三名者 参与国家级项目,参与顺序为第四名及以后 参与省部级项目,参与顺序为第四名及以后 参与委局级项目,参与顺序为第四名及以后 (四)学术会议报告(满分10分)
分值 8 6 6 4 2 1 3 2 1 本项旨在奖励学生参加并在学术会议上发言者,需提供导师开具的参会证
明,以及原版会议手册、简报、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会议级别 国际级学术会议报告 国家级学术会议报告 省部级学术会议报告 委局级学术会议报告 学校、学院及学科组织的学术会议报告 (五)社会工作 (满分10分)
社会工作=学生干部+实习单位+社会活动 1、学生干部工作(占40%)
(1)校团委、研究生会学生干部,由主管部门鉴定其工作表现,将打分情
况以书面意见送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结合其日常表现确定加分(1-4分);
(2)院团委、研究生会学生干部,党支部书记由学院研究生负责人召开有
关会议进行打分(1-4分);
(3)同时在校研究生会和院研究生会担任干部的同学不重复加分。 2、实习单位(占30%)
(1)申请人出示实习单位加盖公章的实习证明;
(2)申请人在实习单位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参与课题,申请专利或有其他
突出表现者,出示相关证书及实习单位加盖公章的鉴定予以酌情加分; 3、社会活动(占30%)
(1)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活动、“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的,
3
分值 5 4 3 2 1 按其表现打分;
(2)各种形式的无偿献血,以评选奖学金当学年的献血证为凭证;
(3)其他集体活动,公益活动,学院其他兼职工作等按其表现酌情打分; (六)获奖及其他类证书(满分10分)
获奖及资格证书加分按年度申报,可累计加分。
1、获得优秀学生称号、其他形式奖学金以及科技立项等奖励的,按获奖级
别给予加分;不同种类的奖励可以累计加分,各类奖项中前三名按上限加分,三名以后按下限加分,团体奖减半。 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委局级 校级 院级 2、资格证书加分表 类别 名称 教师资格证 导游证 会计证 计算机二级证 普通话证 等… 房地产估价师 城市规划师 环境评价师 等… 分数 分数 9-10 7-8 5-6 3-4 1-2 职业相关 资格证书 1分/项 专业相关 资格证书 五、评选程序
2分/项 1、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学院领导班子、各学科带头人及研究生辅导员为组员;学院成立由副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社会活动评分小组,负责该项成绩的认定;
2、由副书记对全体研究生进行奖学金评定动员;
3、个人申请,填写《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六级证书原件;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4、奖学金评选小组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并赋分确定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4
5、在全院内进行公示(张贴、挂在年级QQ群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辅导员组织填写表格并上报研究生院复审; 7、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公布获奖同学名单; 8、为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六、附则
1、参评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为参评学期的材料;
2、各项赋分将本项成绩最高者赋满分,其他学生该项成绩按比例赋分; 3、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一律不参加奖学金评选; 4、本学年内有违纪行为的不得参加奖学金评选;
5、在提供材料中如有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取消该申请人在校期间所有评
奖资格。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天津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天津师范大学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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