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事故案例27例 - 图文(2)

2020-03-27 20:31

事故案例五:

中国铁建十五局“5.02”瓦斯爆炸事故

2017年5月2日14:50左右,由中国铁建十五局施工的成贵高铁七扇岩隧道(据了解该隧位于贵州省毕节地区境内,全长2548m,进口穿越煤系地层,为高瓦斯隧道,岩溶与瓦斯共存,初始风险等级评定为高风险。4月19日该隧道掘进已通过设计的高瓦斯段落,隧道开挖仅剩174米。原计划于今年5月全隧贯通)施工中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虽经各方全力抢险救援(中国中铁贵阳应急救援队参加,搜救出4名遇难人员,于5月3日凌晨4:50完成抢险救援任务),仍造成12人死亡、12人受伤。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事故案例六:

深圳地铁6号线“5.02”一般事故

2017年5月2日16时左右,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境内,由中铁建投直管、中铁二局六公司施工的深圳地铁6号线6102标四工区山门站,在钢支撑架设作业过程中发生吊车(汽车吊,车牌粤BX6811,协作队伍自带,起重量5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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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司机持证有效)倾覆,导致站在冠梁上利用缆风绳调整钢支撑行进方向的1名作业人员被吊物拉扯坠落至基坑挖土作业面(距离冠梁高度约4米,地质为中风化砂质泥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生产安全一般事故。事故已报告当地政府监管部门,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股份公司对中铁二局集团、中铁建投集团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经济处罚办法(试行)》,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予以经济处罚200万元。

事故案例七:

深圳地铁10号线“3.19”一般事故

2017年3月19日15时40分左右,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境内,由中铁建投直管、中铁五局四公司施工的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主体工程1011-4标,杨建文班组施工人员在光雅园站-五和站区间竖井中间侧负四层进行锚杆钻孔施工,龙门吊(属自有设备,型号MGq16-24.5A6,检验手续完备)在竖井东侧孔进行吊出小型机具,在吊至顶部往南侧位移过程中,龙门吊主钢丝绳突然断裂,导致龙门吊扁担梁和悬挂在下方的吊笼下坠至负二层位置,与料槽管及腰梁碰撞后砸到施工人员朱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生产安全一般事故。事故已报告当地政府监管部门,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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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对中铁五局集团、中铁建投集团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经济处罚办法(试行)》,对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予以经济处罚200万元。

事故案例八:

中铁八局“8.19”事故和中铁三局“8.24”事故

2017年8月19日10时30分左右,在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境内,由中铁八局电务公司施工的成都地铁2号线红光停车场续建工程,在进行停车场运用库3号检修坑底板混凝土浇筑时(8时40分开始浇筑,当浇筑完成约45立方米时),泵车(所属单位:四川志达欣砼实业有限公司,车牌号:川AC7633)右前腿支撑处原有厂区道路混凝土路面突然开裂,造成泵管大幅度晃动,泵管末端将一名劳务工(唐运廉,身份证号:512927196505259332,劳务分包单位:四川省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川JZ安许证字〔2005〕000171,有效期至2020年2月27日)冲击撞倒于检修坑上部墙身处,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生产安全一般事故。事故已报告当地政府监管部门,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2017年8月24日14时50分左右,在陕西省汉中市境内,由中铁三局西北公司施工的宝汉高速公路坪坎至汉中(石门)段PH-14合同段,石门隧道出口(剩余28米左右出洞,削足式洞门10米,出口里程yk191+808)右线(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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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因近日连续降雨要求石门隧道出口右线停工,10时30分完成掌子面喷浆封闭并停工,掌子面里程yk191+770,V级围岩,粉质粘土,埋深约15米)左侧山体长约35米左右范围突然滑塌,坍塌量8900余立方,隧道掘进掌子面及部分剩余未掘进段随坍塌体坍塌位移,导致因停工返回洞内收拾物品的3名工人被困(后经了解,回洞人员共有4人,1人脱险逃生。劳务分包单位:福建省正源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闽)JZ安许证字〔2008〕000207-1,有效期至2017年10月23日),被困3人中1人经紧急施救救出后,抢救无效死亡,其余2人正在救援中。事故已报告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初步认定为地质灾害引发的事故(性质待定),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股份公司对中铁八局、三局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经济处罚办法(试行)》,对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经济处罚200万元,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经济处罚500万元。

事故案例九:

中铁十局大临铁路“6.21”较大事故

2017 年 6 月 21 日 7 时 10 分左右,在云南省凤庆县腰街乡境内,由中铁十局集团承建的大临铁路 4 标红豆山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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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1#斜井,在掌子面 X1DK1+245 支护工序施工过程中突遇拱顶有毒有害溶腔(经 2017 年 6 月 23 日地方机构检测,有毒有害气体为高浓度硫化氢)气体连同部分喷砂爆突,致现场 5 名作业人员被高压毒气吹离作业掌子面 15 米以外死亡,1 名作业者被喷砂掩埋,经紧急救出后确认死亡,构成生产安全较大事故。事故已按规定报告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中铁十局今年已先后发生“3.9”一般事故和“5.30”较大事故,此次“6.21”较大事故虽然具有复杂性(6月23日初步调查表明,此起硫化氢溶腔喷涌尚属云南地区首次)和突发性,仍警示教育施工企业和项目,特别是隧道项目,面对复杂地质,不良作业环境,现场丝毫不可麻痹大意。事故原因虽然在调查中,但中铁十局近期连发事故,且发生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当中,对中国中铁信誉造成一定影响,股份公司对中铁十局集团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经济处罚办法(试行)》,对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经济处罚800万元;按照有关规定,由中铁十局对事故单位三级子公司主要领导免去现任领导职务,暂时主持工作;其他处罚视情况进一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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