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等为由进行上访的问题也很突出。
(三)基层信访工作自身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访举报渠道不畅。街道、村(居委会)虽然设有信访举报接待室,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但因宣传不足、重视不够、力量不足等原因,一些接待室、举报信箱、电话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成了一种摆设,使街道、村(居委会)两级信访举报渠道不畅,基层信访问题直接往上捅,增大了上级信访部门的工作量。二是信访办理不及时。有的基层纪检部门调查信访问题时,调查不深入、不细致,久拖不决。三是信访办理质量不高。向上级反映的信访问题,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基层都受理过,但因基层信访办理质量不高,处理不到位或处理后没有及时反馈,群众又将问题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上级受理的一些基层信访问题按程序转到基层办理后,有的部门调查处理信访问题时,不是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掩盖事实真相,在文字材料上玩游戏。 四、意见建议
(一)靠实责任,夯实基础。首先应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机制。明确领导职责,落实责任,完善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把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特别要把基层主要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知情人和协调人,确保重要信访问题领导亲自关注,亲自过问,亲自解决,真正做到制度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避免责任虚化。同时建立健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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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网络,做到层层建立信访工作网络,级级配备信访专职干部或信访联络员,并注意通过培训等手段,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完善制度,畅通渠道。一是开门接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设立“信访接访室”、信访热线、举报邮箱,让群众通过这些载体直接反映情况。二是主动约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多年未得到妥善解决,信访人对相关责任单位的信任度降低,甚至怀有一定的抵触情绪,为切实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要主动开展约访,积极和信访人进行沟通,研究信访事项,通过开展约访活动,使信访事项得以尽快解决或实质性推进。三是领导包访,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对突出的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将责任明确落实到纪委有关领导,实行包案处理,即包协调、包督办、包稳定,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增强信访问题处理的力度。
(三)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建立由纪检、组织、政法、人事、信访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接访中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般性信访问题当场给予答复和解释,其他信访问题及时办理。对一些涉及部门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信访问题,确定牵头和参加单位,牵头单位主动协调各部门,共同研究问题,制定解决处理方案。做到互通情报,加强协作,整合资源,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形成 “大信访”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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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一是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按照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纷争,抛弃信“访”不信“法”的不正常思维;引导干部树立执政为民意识、增强依法依纪办访能力。二是认真落实纪委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分级管理,归口办理”的原则,形成有序、规范、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努力控制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三是加大群众参与政风行风测评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广听社情民意,广征信访线索。针对部门、行业特点,组织相关单位“下访”,直接了解群众诉求,直接解答、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五)完善监督,源头防范。把内部监督与上级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做到既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又积极探索治本之策,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群众上访。加大事前的监督力度,围绕建设新农村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活动,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惠农资金发放到位。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项规定,深入推进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务、村务、事务、党务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六)完善办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明确受理范围,提高办理质量。首先做到快核实、快处理,工作人员早介入、矛盾苗头早发现、问题早处理。其次是建立督查回访制度。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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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的处理落实情况,重点审核问题调查是否彻底,定性是否准确,运用法规是否到位,回访时群众是否满意,对落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到位的一律要求重新处理。第三,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直查快办的优势,提高信访案件一次成功率,争取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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