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计算。
2.石方微差爆破的履盖防护费用已包含在定额项目中,不另行计算。其他石方爆破定额项目未包含爆破时所需覆盖防护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3.一般石方静力爆破按沟槽、基坑石方静力爆破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9。
4.爆破定额项目中的爆破材料(炸药、雷管),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5.爆破定额项目已包含爆破材料现场运输用工,未包含由相关部门规定配送而发生的配送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十三、回填及其他。
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土石方厚度≤±30cm的就地挖、填及平整。挖填土石方厚度>±30cm时,挖、填土石方根据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按一般土石方相应规定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2. 回填土定额项目分为松填、夯填。松填是指设计要求有回填范围(面积),标高及堆积土的平整度;夯填除了有松填的上述要求外,还应按设计密实度要求分层回填并夯实。没有设计回填范围(面积)、标高和平整度要求的弃土,不得按松填计算。 3.人工、机械回填石渣时,执行相应的土方回填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如系外购石渣,石渣主材可另行计算。 4.定额未考虑卸土区平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十四、本章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的排水与边坡支护,实际发生时,另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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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章节相应规定计算。
第二章 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二节。 二、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
(1)填料加固定额项目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 (2)填料加固夯填灰土按就地取土编制。 2.强夯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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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夯定额项目中每单位面积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数量,若设计文件中夯点数量与定额不同时,采用内插法计算消耗量。
(2)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 3.填料桩
碎石桩与砂石桩的充盈系数按1.30、损耗率按2%计。实际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4.搅拌桩
(1)深层搅拌水泥桩定额项目按1喷2搅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2喷4搅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实际施工为2喷2搅、4喷4搅时分别按1喷2搅、2喷4搅计算。
(2)深层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t/m3)的100%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水泥掺量每增加1%定额项目调整。 (3)深层水泥搅拌桩定额项目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粉)和搅拌。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50。 (4)三轴水泥搅拌桩定额项目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t/m3)的18%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深层水泥搅拌桩水泥掺量每增加1%定额项目调整。
(5)三轴水泥搅拌桩按2搅2喷施工工艺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每增(减)1搅1喷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增(减)40%。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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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5.打桩定额项目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斜度≤1:6时,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1:6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6.桩间补桩或在沟槽(基坑)中及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7.单独打试验桩、锚桩,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8.单位工程的碎石桩、砂石桩的工程量≤60m3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三、基坑与边坡支护。
1.地下连续墙未包括导墙挖土石方、泥浆处理及外运、钢筋加工,实际发生时,另按本定额其他章节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2.钢制桩
(1)打拔槽钢或钢轨,按钢板桩定额项目,机械乘以系数0.77,其他不变。
(2)现场制作的永久性型钢桩、钢板桩,制作执行本定额“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中钢柱制作相应定额项目。临时性型钢桩、钢板桩,每拔打一次按主材消耗量的7%计取摊销。
(3)型钢桩、钢板桩除锈、刷油执行本定额其他章节相应定额项目。
3.土钉与锚喷联合支护的工作平台执行本定额“第十七章脚手架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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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喷射混凝土护坡钢筋网,执行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现浇钢筋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40。 5.土钉采用钻孔置入法施工时,执行锚杆(锚索)相应定额项目。
6.岩层锚杆(锚索)机械钻孔、灌浆定额项目,适用于岩石类别为软质岩及硬质岩的岩层钻孔、灌浆。
7.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150cm;密板是指满堂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30cm。 8.本章未单列混凝土格构定额项目,实际发生时,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基础梁相应定额项目,其中模板、混凝土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0。
第三章 桩基础工程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桩、灌注桩二节。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常规施工工艺和方法综合取定,施工场地的土质级别也进行了综合取定。
三、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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