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事故案例、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2)

2020-03-29 12:31

无证上岗,安全意识差,违章冒险作业,对脚手架的安全状况认识不足,对可能遇到或发生的危险估计不足。工程施工凭个人经验操作,不可避免地存在事故隐患和违反操作规程、技术规范等问题,甚至引发脚手架倒塌、人员伤亡事故。

施工管理单位对脚手架施工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在脚手架倒塌、人员伤亡事故,大都存在违反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等问题,但管理施工现场的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监护人员、安全员、督察员等在施工资质的审核、施工方案的审批以及定期安全检查、平时检查中,均未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或发现问题、事故隐患后未及时整改和纠正。

(1)不少施工现场项目部对脚手架支撑系统执行规范规定技术要求观念不强,作业人员思想松懈,由于使用临时工较多,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作业,检查中常发现立杆间距变大现象,简化操作程序,未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搭设,未进行严格检查或检查不彻底,致使薄弱环节未能及时发现,检查责任又不到位。

(2)现场管理人员更换频繁,建筑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素质较低,存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不到位现象。

(3)由于施工企业项目部多,地点分散,各种检查很难全面铺开,特别对于新招民工,民工培训和公司安全责任制不能及时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

(4)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压价情况严重,在招标文件中极大多数不提及施工安全投入费用单项,施工企业为了提高中标率,只能采用低价投标,施工中安全投入费用自然减少,施工安全投入费用与国外相比,差距很大。

(5)规范JGJl30-2001中表5.1.7注中规定“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值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第8.2.5条对扣件螺栓拧紧扭力检查作出规定,但施工中实际很难做这一点。

1.5.Φ48钢管搭设存在问题

目前市场上存在的脚手架产品主要有两类: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和碗扣式脚手架。钢管扣件式脚手架从20世纪60年代进入我国,并在80年代以后得到逐步推广,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多层建筑、高层、超高层建筑的大量涌现,目前的脚手架产品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建筑施工技术的需要,因此,研究开发新型的建筑材料和产品以及就目前的某些计算理论进行研究发展,找到一种能够满足现代施工需要、高效能的、节能环保要求的产品已经成为现代资源紧张下的一种必然的趋势。

脚手架倒塌的主要原因是支撑失稳和未按规定数量和要求设置连墙件。许多施工企业在脚手架工程施工前,没有进行脚手架设计和刚度验算,只靠经验来进行搭设,使支撑系统的刚度和稳定性考虑不足。有的钢管材料锈蚀或磨损严重,还有的局部弯曲或开焊等,使钢管承载能力下降,也极易发生支撑失稳现象。另外,不少施工工地的技术负责人没有对操作工人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加上有些工人素质较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操作人员没有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和拆除支撑,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1)搭设高度较高时,由于钢管长度限制,立杆必需接长,通常采用对接扣件(若技术交底不详或现场疏忽,也有采用回转扣件连接的,这种对接方式对立杆稳定 极为不利,理论上可以理解为一个铰接节点),但目前规范和理论计算时,不考虑此连接接点存在,按整个整长立杆计算,计算立杆内力时不考虑此连接点的特殊情况,实际上该连接点是立杆中的薄弱环节,只有立杆稍有偏心,导致该点处变形很大,破坏倒塌在此首先发生,搭设高度较高时,脚手架支模系统立杆中对接扣件连接节点较多,理论上水平横向或纵向连杆对立杆起到一个侧向支撑作用,计算时是不考虑有侧向变形,实际上,搭设高度较高时,侧向位移变形不可能不存在,一旦侧向变形较大时,该节点处产生弯曲变形改变原计算力学数学模型,致使立杆钢管应力突然增大,导致整个支撑系统破坏而发生倒塌事故。

(2)脚手架支撑承重架高度较高时,未按规定数量和要求设置连墙件,或是在施工过程中任意拆除必不可少的杆件和连墙件,造成钢管支撑系统往往缺少侧向约束,故侧向稳定条件较差,在外荷作用下,极易发生侧向倒塌塌事故。

二、防治与处理措施

2.1脚手架支撑系统设计改进意见

1) 设计时应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如现场钢管已使用多年的实际情况,应考虑到扣件的承载能力远低于钢管承载能力,当扣件承载能力不足时,可采用双扣件。

2) 立杆稳定计算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偏心的存在,按偏心受压构件来进行设计计算。

3) 规范J GJ 130 —2001 中第5. 1. 7 条规定回转扣件抗滑力设计值为8 kN ,而通过对工地现场使用的扣件进行检测发现,其实际抗滑力远达不到8 kN。据统计结果分析,可靠的抗滑力只能达到5kN。山东省通过试点在脚手架操作规程中规定其值为5 kN ,在实践中应用较好地解决了回转扣件的抗滑能力不足的问题,因此在脚手架支架设计时,建议回转扣件抗滑力设计值定为5 kN 比较合适。

2. 2 消除立杆偏心

荷重较大的脚手架支架采用双立杆和双横杆的搭设方案,水平模杆传给立杆的偏心荷载,由于双立杆连接成整体后得到平衡,该组合立柱可用中心受压构件进行计算。

2. 3 考虑增加剪刀撑的计算

应重视脚手架工程的整体性要求,可采用剪刀撑与主体连接方法来提高稳定性。规范J GJ 130 —2001 第6 节对脚手架剪刀撑构造提出具体要求,但设计计算第5 节未对剪刀撑提出具体计算方法,建议对剪刀撑受力进行估算,且需满足规范J GJ 不能满足的有关构造要求。剪刀撑纵向与横向均要布置,当荷载较大时,还应布设水平方向剪刀撑,提高脚手架支架的抗倾覆能力,防止脚手架支架倒塌事故发生。

2. 4 加强施工管理

1) 脚手架搭设必须先设计后施工,并有专项的施工方案。脚手架设计方案应包

括承受的强度计算、刚度、整体稳定性计算、肢杆件稳定性计算和构造措施、材料种类 ,脚手架施工方案不仅要有计算书,而且要对细部构造画出大样,还应包括材料选用、规格尺寸、接头方法、水平横杆布置间距和剪刀撑设置要求以及脚用架的安装、拆卸的安全措施,以及安全交底。

2) 在脚手架工程实施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脚手架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更改,如存在问题,必须经脚手架方案设计人员同意或经上一级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修改。脚手架工程在使用过程中,特别是处于大风时期,必须及时进行检查和监视,一旦发现变形超过允许范围,必须停止使用,经检查和修复后方可重新使用。此外,脚手架拆除必须满足混凝土施工规范要求。

3) 钢管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凡是变形的钢管应调直,过度变形和严重磨损的钢管不得使用。扣件应经过检查后才能使用,达不到锁扣能力的扣件不能使用。

4) 现场必须有书面的脚手架搭设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交底;严禁在脚手架支模上集中堆放施工材料。

5)加强施工现场的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尤其是要提高各级施工人员对脚手架搭拆的安全意识,项目部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随着建筑业的发展,脚手架的设计也不断得到改进和提高,对脚手架工艺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不稳定、不牢固,在施工过程就容易发生倒塌,并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每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现场项目部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违章作业。企业一线岗位操作工,技术管理人员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也必须加强对脚手架知识、脚手架事故案例的学习、教育和培训请有关专业人员讲课,确保不出现“外行管内行”的现象。

6)必须严格执行脚手架作业的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无论是脚手架的作业层防护、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水平杆,还是脚手架的拆除,都必须严格按照脚手架施工方案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7)脚手架施工前,加强对脚手架所用材料的材质进行检查,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脚手架检查、验收应根据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和技术交底要求进行。

8)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方案,要重视和严格对施工方案的审批,方案必须由具有相应的审批资格的人员审批;要加强作业前的施工作业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针对现场的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及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编制,按照标准、规范的规定,

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并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也不能停留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我层次上,必须通过相关人员深入分析和评估后的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同时要严格执行变更手续,要不断补充和完善识别和评价的内容,努力提高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水平,制定更全面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

9)加强危险与安全检查可操作性的研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及应负的负责加以明确的规定。单单有制度是不够的,更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职责分工,加强危险与安全检查可操作性的研究,将安全检查、检查到位很好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脚手架必须定期检查,大风、大雨、雪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松动、折裂或倾斜等情况,应及时坚固或更换;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脚手架立杆沉陷或悬空、联接松动、架子歪斜变形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待问题处理并经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脚手架安全检查要把住脚手架“十道关”:材质关、尺寸关、铺板关、护栏关、连结关、承重关、上下关、雷电关、挑梁关、检验关。要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经常进行随机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2. 5 应对钢管、扣件进行全过程监管

1) 要做到从根本上杜绝劣质钢管、扣件“杀人”事件的发生,政府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钢管、扣件的生产、租赁和使用全过程的管理。

2) 扣件生产单位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并按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生产销售活动;生产单位必须生产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产品,并对其质量负责;在产品上必须标明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钢管、扣件出厂时,应当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 钢管、扣件租赁单位必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必须购买有产品标志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钢管、扣件;对出租的钢管、扣件必须质量合格并具有质量保证书和检测证明,且要与租用单位签订质量协议,租赁单位对其质量负责;对施工单位返还的产品应进行检测,并标明检测日期和产品的使用次数,合格产品按批次分类入库,不合格的应及时报废销毁。

4)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搭建施工脚手架,必须购买、租用具备产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检测证明和产品标志的钢管、扣件;钢管、扣件使用前应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按批次进行抽样,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要对工地拟使用的钢管、扣件进行清查,对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劣质的钢管、扣件一律清出施工现场,坚决不准使用;已搭设的脚手架,要认真做好检测加固工作,施工结束拆除后,对钢管、扣件进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再次用于工程。

5) 在严管重罚的同时,还要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专项整治,广泛发动

群众举报生产、销售和施工工地使用劣质钢管、扣件的违法活动;对查处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在媒体曝光,对大案要案要追踪报道;对钢管、扣件质量抽查检测结果及时公布;媒体可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性报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钢管、扣件的生产、使用、租赁等环节的管理规定和地方标准,以规范钢管、扣件的生产租赁、使用等活动。

三、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

3.1结构、装修用脚手架应按照相关规定支搭,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3.2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横向水平杆间距(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m;装修用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间距(大横杆)不得大于1.8m,横向水平杆(小横)间距不得大于1.5m。

3.3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3.4脚手架施工作业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cm高挡脚板

3.5脚手架施工层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m,必须在下方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无法防护时可铺脚手板。

3.6整个架体应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3.7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进行拉接,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必须使用钢性材料。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剪刀撑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为45~60度。20m以上高大脚手架应有卸荷措施。

3.8 各类脚手架搭设必须有专项设计方案,对20m以上高大脚手架和特殊脚手架必须有专项设计方案,并有总工审批和验收手续。

3.9结构用里、外承重用脚手架,使用使荷载不得超过270公斤/平方米。装修用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00公斤/平方米。

3.10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护线架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50cm,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3.11人行马道宽度不得小于1m,斜道坡度不大于1:3,运料马道宽读不得小于1.5m,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6,拐弯处应设平台,并按临边防护要求进行防护。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cm。

3.12用于临边、阳台、基坑防护的脚手架支搭要求参照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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