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计量工作管理条例》的通
知
【法规类别】计量基准器具管理 【发文字号】国海技[85]485号 【发布部门】国家海洋局 【发布日期】1985.06.17 【实施日期】1985.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计量工作管理条例》的通知
(国海技(85)485号 1985年6月17日)
局属各单位:
为适应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加强我局计量工作的管理,保证海洋资料的量值准确、可靠、合理、统一,以利于海洋开发和海洋科技进步、维护国家经济利益、促进“四化”建设,制订了《国家海洋局计量工作管理条例》,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国家海洋局计量工作管理条例(暂行) (国家海洋局一九八五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 3
第二章 计量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 单位制和量值传递系统
第四章 海洋仪器、标准物质的检定与管理 第五章 计量行政管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计量是现代化建设中一项不可缺少的技术基础。海洋计量工作在海洋调查和观测、海洋环境预报、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学研究和海洋开发等海洋科研生产活动中起着极重要的作用,它是保证资料量值合理、准确、一致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计量管理,促进海洋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利于海洋开发、利用,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海洋计量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实施计量监督;
二、在国家基准的基础上,建立复现国际海洋学要素的计量基准器、标准器,研制专用于海洋测量仪器的检定设备,制备标准物质;
三、研究、制订海洋仪器以及标准物质的检定规程,制订、颁布有关海洋行业的计量法规;
四、组织海洋仪器和标准物质的量值传递系统,实施对海洋仪器及标准物质的检定; 五、为海洋技术标准的制订、贯彻提供测试手段和科学依据。实施对海洋仪器、设备、产品的质量监督和计量管理,为标准验证和仲裁提供测试手段。 2 / 3
第三条 海洋计量工作必须面向科研、生产。实行计量与测试、检定与修理、量传与管理
相结合,努力为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海洋开发和海洋管理服务。
第四条 海洋计量工作是国家计量工作的一部分,业务上接受国家计量局的领导。
第二章 计量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国家海洋局计量工作由局科技司归口负责。
国家海洋计量站是代表国家计量局对外开展海洋经济和海洋科学技术中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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