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关于商请协助开展 尽职调查的函
:
鉴于贵司近期表达了 意向,我司经慎重考虑,有意与贵司展开合作。我司将委派员工组成尽职调查组于【】年【】月【】日开始对贵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为恪守商业规则、维护贵司的利益,我司拟在开展首次尽职调查的同时,与贵司签署《保密协议》,针对包括但不限于本函及今后在相关工作中获得的应属保密范围内的信息承担共同保密责任,以防止贵司相关信息被不当使用。
关于我司提出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请求,贵司是否同意,恳请贵司在收到本函后【】个工作日内表明态度,逾期的,我司将视为贵司拒绝本函的请求。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司 联系。 联系人: ,电话: 。
诚望回复,顺祝商祺!
重庆永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二
协助调查人员声明、承诺与保证书
:
就 项目的投资合作,我司已派出尽职调查组前往贵司,为确保调查组顺利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请贵司为调查组人员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按照《尽职调查文件资料清单》提供材料、就存疑的问题为调查组人员提供必要的解释说明。
我司已对调查组人员进行了专业能力和商业礼仪的培训。贵司可对调查组人员的调查行为进行监督,若调查人员存在收受、索要财物的行为或者其他有损双方合作的行为,请贵司提出监督或批评意见。
顺祝商祺!
重庆永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调查组人员名单
财务人员: 法务人员: 风控人员:
附件三
保密协议
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鉴于乙方表达了拟与甲方开展 (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意向。为此,双方同意签署如下本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合作项目推进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1、 保密信息范围
双方为合作项目之目的,相互提供的各自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具有经济利益价值并经各自采取保密措施的任何公司信息以及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载明公司背景情况、公司组织机构及管理架构图、公司发展规划、集团和下属公司财务报表、年度财务分析资料、公司重要不动产情况等的书面资料,或为开展本合作项目所进行的调查、谈判或研究中收悉的本协议对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统计数据等
一切未公开信息的书面资料。
提供方在提供上述信息时,应在载有需保密信息的每页书面资料上加盖“保密”字样印鉴。一经加盖,即纳入受本协议保护的保密信息范围。
2、 保密义务
本协议双方应妥善保管或管理上述保密信息,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或披露,更不得为非合作项目之目的使用。双方同意,一方对其所知悉的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使用,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必须事先征得前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且该等使用应仅限于与双方正在进行的谈判、接触和将要进行的合作项目有关的合作、业务及缔结合同相关的目的。
但是本协议第2条的规定不可禁止:
i.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规定而作出的任何披露,或政府部门批准项目或合作所需的任何披露; ii. 司法机关或政府机关所需要的披露;
iii. 任何披露的信息已可公开得到,而并非因披露方的违约造成的;
iv. 已由本协议保密信息的权利方以书面方式同意披露的保密信息;
v. 以下的任何披露(每一种情况接收方均应作出适当的保密承诺):
(a) 向与合作项目有关的法律顾问、会计师、财务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作出的任何披露;
(b) 向合作项目的潜在融资提供者作出的披露; (c) 向合作项目的潜在合作方或投资方作出的披露。 3、 资料交接
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载有保密信息资料的交接。交接时,指定专人应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签署相关交接文件。
除非经过书面指定,其他人员不得从事载有保密信息资料的接收、退还等交接事宜。
4、 保密期限
在双方合作项目终止或完成之前,双方应对获得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的书面允许不得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私自保留、复制或提供给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泄露,亦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损害对方利益。
合作项目终止或完成之后1个月内,双方应将获得的保密信息全部退还给对方,未经对方的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
5、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违约方应无条件立即退还所有已获得的保密信息,且守约方有权终止项目的合作。
6、 争议解决
本协议下发生的有关保密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7、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 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保密协议的签署页,无正文内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