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019

2020-04-02 23:24

交通运输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交通运输部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价值几万、几十万乃至几百万的专业仪器设备到价值几百元的办公用品等等不一,是事业单位履行各项职能、维持正常运转的重要物质基础。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中,固定资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资产管理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一、交通运输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一)资产的定义

交通运输部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部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等。主要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或者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资产管理管理机构

国家层面来看,在国管局内部由资产管理司负责具体工作。对于交通运输部来讲,部机关本级和部机关服务中心的资产管理工作由国管局负责。

从部属层面看,按照职责分工,财政部的资产管理司、经建司、文资办分别承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文化出版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交通运输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宏观层面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产管理中仍存在多头管理。现阶段,部属各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部属系统单位(包括长航局、海事局、救助打捞局、船级社等)分级监管,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但是不同部门对应由哪个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利的问题有不同理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仍存在多头管理、相关部门职责权限界定不清等问题。

2.资产管理改革未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衔接。2013年1月1日实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事业单位可对资产计提折旧。目前,对于资产的使用年限和计提折旧方式,国家尚无统一的标准,除海事船舶外,我部尚未出台各部属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标准,可供参考的只有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以及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由于没有资产使用年限标准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标准,一方面,不符合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要求,另一方面,不利于今后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 (二)微观层面存在的问题

交通运输部行政事业单位自身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大方面的问题:

1.领导重视不够,机制不顺畅。当今大环境下,“重分配轻管理”“重增量轻存量”“重预算轻资产”。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之间衔接不够紧密的现象在各单位普遍存在。各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不够重视,有些单位无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岗位不健全,机制不完善,导致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的运行机制不畅,财务部门与资产使用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不清,协调难度大,直接影响了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和政策的落实。尤其在规模较大单位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单位,实物资产管理工作多按照资产的不同类型分散在各业务部门,无统一归口的管理部门,加之职责划分不明晰,使用监管不到位,资产日常管理、账实核对、清查盘点等工作难以有效落实,资产闲置、重复配置、不当时用和处置资产现象时有发生。

2.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因缺乏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标准,当前我部各单位国有存量资产的占用,尤其是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的占用数量参差不齐,资产占有量与业务开展的需求量不相称,部分单位资产配置不能满足单位事业发展和业务工作的需求,而部分单位有盈余资产用于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在单位之间的配置不均,单位间资产占用尚不公平。

从房屋的在职人员人均面积情况来看,人均房屋面积额为7432平方米/人,而在职人均房屋面积中位数为59.28平方米/

人。各单位间的房屋面积“贫富不均”,单位间差距较大。部属各单位中,房屋人均面积最大的是“海事局某个单位”,人均面积为176,581.86平方米/人;人均面积最小的也是“海事局的”,人均面积为1.42平方米/人。

从车辆的在职人员人均数量情况来看,平均每12人1辆车,车辆人均情况同房屋情况类似,单位之间的差异较大。人均车辆最多的平均每1人1辆车;人均车辆最少的平均每112人1辆车。 家底不清、账实不符、产权管理混乱的问题较为突出。 有的单位未能根据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等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账务调整,特别是一些基建项目投入使用后,迟迟没有办理竣工验收和资产交付手续,导致资产不能及时入账,出现账实不符的问题。

3.存在一定量的闲置资产,资产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在设备使用方面,设备闲置、利用率偏低的现象在个别单位比较突出。如某单位,闲置设备占比接近30%,部分2007年购置的设备至今未使用,有的甚至尚未打开包装;有的单位利用率偏低的设备约占10%左右。此外,部分单位将设备无偿划拨下属公司使用或安装存放在系统单位。

4.资产报废、转让、出租等行为未履行审核报批程序。部里资产管理办法已出台几年,有的单位几乎没有向部里报备过资产出租和报废及转让等事项。但从检查、调研等反映的情况看,有的单位确实有报废、转让和出租资产的行为,尤其有的单位将资

产长期无偿出租给所办经济实体,甚至有的单位违规将资产交由其所把实体出租,租金未纳入事业单位的财务账。

已达报废期限的资产仍在账上,造成账面虚高。检查时发现不少单位应付款高达几十笔,长期挂账,债权单位是谁根本不清楚,像这种情况该清的就应该及时清理掉,不要长期挂账。 5.信息化程度不高。第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尚未全面应用。对于部分单位来说,现有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主要满足数据的简单收集和汇总问题,并未在实际工作中全面应用。第二,资产管理信息在横向部门与纵向级次间尚未实现有效对接和共享,例如,目前财政部以及我部部分单位分别设计开发了不同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而这些信息系统的设计缺乏统一标准,且相互间不能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和联网,由此,增加了我部未来统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难度。 三、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思路

加强资产管理,需要从认识、机制、科技、人员队伍方面来加强管理管理,根本我所接触的交通运输部资产管理来说,我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重加强和提高。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单位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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