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办〔201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科室协调联动的意见
局有关科室:
市委、市政府决定,2011年实施33项省定民生工程。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提升行政效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促进民生工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局内部科室民生工程协调联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有关业务科室要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做好2011年民生工程资金的测算、配套、拨付和监管工作,及时足额配套、拨付民生工程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年终资金检查不出现任何问题。各科室民生工程资金下达后,要及时将拨款文件、领导批示复印件等送交民生办一份。各有关科室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实行资金推着项目走。每月终了2日内,要准确填报好中央、省级和本级民生工程资金拨付情况表和进展情况统计表,并将所有相关拨款书复印件送交民生办。
二、牵头实施具体项目的有关科室,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资金管理规定,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反映实施情况,注重掌握上级督查、考核等有关政策信息;要下
移工作重心,搞好协调服务,加大检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推进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三、配合部门实施的有关科室,要做好与实施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上门服务,配合开展民生工程督查,及时、准确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配合实施项目在年终考核中取得较好位次。
附件: 2011年33项民生工程责任科室分解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抄送:省民生办,宣城市民生办,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