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吨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型号:SZL25-1.25/300-AⅡ+Q
动 力 车 间
2011-2-21
一、烘炉和煮炉前的检查
锅炉在点火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有关附件、管道): ? 锅炉的内部检查
锅筒内部装设的旋风分离器、波形板分离器等部件应齐全完好,排污管、加药管、进水管及仪表管等应通畅。
锅筒 (锅壳、炉胆和封头等)、集箱及受热面管子内的污垢、杂物等应清理干净,且没有缺陷和损坏,没有遗留物。
炉膛内部应无结焦、积灰及杂物,炉墙、炉拱及隔火墙应完整严密。 水冷壁管、对流管束外表面应无缺陷、无积灰、结焦及烟垢。 内部检查合格后,人孔、手孔应密封。 ? 锅炉的外部检查 锅炉的支、吊架应完好。
风道及烟道内的积灰应清除干净,没有遗留物在内。风道及烟道内的调节门、挡板应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度指示准确。检查完毕后,有省煤器的锅炉,应把省煤器的烟道挡板关闭,开启其旁路烟道挡板。如无旁路烟道时,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管的阀门。
锅炉外部炉墙及保温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孔和人孔等装置应完整齐全并关闭严密。
? 锅炉安全附件的检查
压力表、水位计、温度计及连接管应齐全并符合规定。
安全阀、泄放阀应安装合理,泄放管畅通,直通至安全地点,应有防冻措施。
主汽阀、给水阀与逆止阀的开关状态应正常。 ? 辅助受热面的检查
确认省煤器内部没有异物且清洁,密闭各手孔。点火前将进、出口阀全部打开,出口集箱的疏水阀也打开。
? 汽水管道的检查
锅炉的蒸汽管道、给水管道、疏水管道和排污管道应畅通,各管道的支架、保温良好,阀门完好.开关灵活。
? 燃烧设备的检查
机械传动系统各回转部分应润滑良好。炉排无变形和损伤,炉排片的间隙合适,机械传动装置应进行试运转,给煤机应正常。
链条炉排冷态试车8小时以上,冷态试车应达到下列要求: ① 炉排片在链轮轴处应平稳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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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炉排片没有缺片或损坏。 ③ 炉链与链轮的啮合良好。 ④ 炉排无跑偏。
⑤ 炉排片转动无卡住现象。
⑥ 炉排销轴有否严重弯曲,如有应抽出校直重装。
⑦ 不允许不相干的机件(螺栓、螺帽、铁钉等铁器)失落在链条炉排的任何地方。
⑧ 煤闸门左右侧与炉排面的距离要相等,以保证炉膛两侧煤层厚度相等。
⑨ 炉排各风窗的调风门和烟道内的烟气调节门开关灵活。 ⑩ 燃烧器与供气系统运行正常。 ? 给水及水处理设备的检查
水泵应处于正常状态并试运转,给水管路、阀门、水箱及附件应处于正常状态。
离子交换设备、除氧设备及加药设备应无泄漏、腐蚀、堵塞,具备运行条件。
? 通风设备的检查
检查送、引风机内有无异物。对风机进行试运转,烟、风挡板能灵活转动,检查风机及烟、风道整体有无异常。
? 除渣及除尘脱硫设备的检查
除渣设备装设齐全,润滑、冷却系统正常。试运转无异常现象。 除尘脱硫设备外部应清洁。无漏风、漏水及堵塞等现象。 ? 燃料输送设备的检查 燃料充足,输送系统运转正常。 ⑴ 自动控制系统的检查
检查电路、控制盘、调节阀、操作机构及一次仪表灵敏可靠,联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火焰监测器应处于工作状态。
⑵ 其他检查
平台、扶梯、围栏应完好,照明及消防设施应完好齐备,工作场地和设备周围通道应清洁、畅通 。
⑶ 检查记录
检查完毕后,应将检查过程和问题处理过程予以记录。在烘炉和煮炉前,必须详细检查锅炉的各零部件,检查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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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烘炉和煮炉
特别提示 1.不按规定的方法烘炉,会使炉墙开裂、变形、塌落,影响锅炉安全运行!! 2.锅炉任何时候点火(包括烘炉,煮炉)前必须开启给水泵并保证省煤器内循环水冷却!! 3.煮炉不符合要求,将腐蚀受压元件,危害锅炉安全运行,影响锅炉使用寿命!! 锅炉各零件安装完毕后经检查和试运转后,证实各部件有安全起动的条件,即可开始烘炉。在烘炉未期,进行煮炉。
1、新锅炉在使用前应进行烘炉,其目的在于使锅炉砖墙能够很好的缓慢地干燥起来,在使用时不致损裂。煮炉主要目的为清除锅炉内部的杂质和油垢,煮炉时锅炉内需加入适当的药品,使炉水成为碱性炉水,去掉油垢等物。
2、煮炉可采用纯碱(Na2CO3)或磷酸钠(Na3PO4.12H2O)等药品,其用量以锅炉容积每立方米计,前者为5Kg,后者为3Kg。
煮炉所用上述药物应配制成浓度为20%的均匀溶液,不得将固体药品直接加入锅炉。
3、烘炉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过热器烟道烟气温度的测定装置。
(2)、在过热器烟道两侧墙与锅筒保温层接合处温度的放置测定装置或其相应位置放置耐火混泥土的取样装置。
4、关闭前部人孔、手孔、出水阀,打开上锅筒人孔,把配好的药物溶液一次注入锅筒内,然后关闭人孔,开启一只安全阀让锅筒内空气和蒸汽有向外排出的通道。
5、将已处理的水通过省煤器注入锅炉内,上水的速度要缓慢,上水时间在夏季不小于1小时,在冬季不少于2小时,水温不宜太高,最高不应超过40℃,以防止锅筒内产生过大温差应力。让锅内水位升至锅筒2/3处,关闭给水阀门,待锅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有所降低,并检查锅炉和省煤器的手孔盖、法兰接合面及排污阀等是否有漏水现象,如有漏水应拧紧螺栓。
6、启动给水泵和回水循环回路,保证省煤器充分冷却。
7、开启点火门,在炉排前端1~1.5米长的范围内铺一层20~70毫米厚的煤渣,在煤渣上用火柴(严禁用带铁钉的木板)油棉纱头或其他引燃物引火燃烧。
8、柴火要逐渐增强,避免骤然加热,先用木柴烘炉4~6天,在此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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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烟气调节门采用自然通风,锅内应经常保持不起压力,如压力升高到一个大气压以上,应即将安全阀开大放汽,水位下降应即进水。
9、在用木柴烘炉4~6天以后,可接着加煤燃烧,此时应关小烟气调节门和鼓风调节门,间断地开动引风机和鼓风机进行机械通风。
10、锅炉压力不断升高至0.4MPa维持约一天,然后停止燃烧让压力逐渐降低至0.1MPa以下,水温低于70℃,开启排污阀,将炉水全部放出。
11、待锅炉冷却后,开启人孔、手孔,用清水冲洗锅筒内部,并进行检查,如发现仍有油污时,应按上述办法(用木柴点火,升火时间不少于3小时)再行煮炉,直至锅筒内部没有油污为止。
12、烘炉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合格。
① 过热器前隔烟墙与锅筒的之间的耐火保温层,其耐火混凝土的含水率应小于2.5%。
② 过热器(或相当位置)两侧墙耐火砖与隔热层接合处温度应达100℃,并继续维持48小时。
13、在烘炉合格后方可进行煮炉。 煮炉时间一般为14~16天。煮炉的最后24小时宜使压力保持在额定工作压力的75%;当在较低的压力下煮炉时,应适当的延长煮炉时间;当炉墙特别潮湿时,应适当减慢升温速度,延长烘炉时间。
13.烘炉时,应经常检查砌体的膨胀情况。当出现裂纹或变形迹象时,应减慢升温速度,并应检查原因后,采取相应措施。
14. 烘炉升温根据炉膛出口处的烟气温度来控制,烘炉时间与烟气温度的关系曲线,可参考下图进行。
三、启动
1. 锅炉上水
开启所有的空气阀、压力表连通阀,关闭放水阀、本体管路及管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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