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总则
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保护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指导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江西省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管理条例》、《江西省采石取土管理办法》、《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有关法规与规划,编制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是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规划》是编制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矿区规划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在首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基础上,以2007年为基期,2008—201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20年。
《规划》适用于本省所辖行政区域。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以“多找矿、用好矿、管好矿”为主线,加强地质工作,争取地质找矿实现重大突破。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矿产资源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合理开发、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科学发展矿业,促进江西崛起新跨越。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维护勘查、开采秩序,保护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利于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统筹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发挥资源优势与区位优势,加强地质勘查,科学发展矿业。 (二)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综合勘查、综合开采、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在注重矿产资源开发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矿山环境保护,发展绿色矿业,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
(三)坚持加强宏观调控,统筹兼顾各种关系,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宏观调控,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四)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培育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资本市场,利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矿业市场制度和矿业权准入与退出机制,规范和完善矿业权管理。
(五)坚持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发展高新产业。
(六)加强国内外矿产资源领域合作,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鼓励和引导省内企业积极参与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国际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赢发展,提高我省矿产资源供应保障程度。
第二章 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现状 (一)矿产资源基本特点。
我省有色金属、贵金属和稀有稀土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截至2007年底,已发现各种有用矿产183种(以亚种计),矿产地5000余处,其中探明资源储量的124种,已列入矿产资源储量表的119种,矿产地1476处。对国民经济建设具有较大影响的45种主要矿产中,我省有36种,其中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首位的有:铜、钽、重稀土、铀、钍、铷、伴生硫、化工用白云岩、麦饭石、黑滑石等10种,第二位的有钨、铋、银、铌、铯、碲等8种,第三位的有金、铍、锂、化肥用及制灰用灰岩、玻璃用砂及玻璃用砂岩、海泡石粘土等12种。矿产资源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1.矿产种类丰富,有色金属、贵金属和稀有稀土金属矿产资源优势明显。主要矿产资源保有资源储量:铜占全国总量的17.91%;黑钨矿(WO3)占全国总量的39.62%;重稀土(RE2O3)占全国总量的72.07%;金占全国总量的8.23%;银占全国总量的12.25%;钽(Ta2O5)占全国总量的42.73%;铀(金属量)占全国总量的30%。
2.主要矿产资源相对分区集中产出,有利于规划布局和规模开发。赣东有铜、金、银、铅锌、铀、钽铌、磷、滑石、膨润土、石膏、化肥用蛇纹石、煤、高岭土、水泥用灰岩等;赣南有钨(黑钨矿)、锡、铋、稀土、萤石等;赣西有煤、铁、钽铌、岩盐、粉石英、硅灰石、含锂瓷石、高岭土等;赣北有铜、钨(白钨矿)、铅锌、金、硫、锑、
钼、石煤、水泥用灰岩、饰面板材等。为我省铜、钨、稀土产业等基地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源保障。
3.有色金属矿床中共伴生有用矿产多,综合利用价值高。铜矿中共伴生的矿种有金、银、硫、镓、铟、硒、碲、砷、钴、铁、铅、锌等12种,钨矿中共伴生的矿种有锡、铋、钼、铍、钽、铌、稀土等7种,铌钽矿中共伴生的矿种有锂、铷、铯、高岭土、云母、长石等6种。
4.地热、矿泉水分布广,开发利用潜力大。
5.大宗用量的矿产资源不足或短缺。石油、天然气、铬铁矿、锰矿、钾盐、铝土矿短缺;煤、富铁矿、富磷矿不足,将主要依靠外购或进口解决。
6.贫矿多,富矿少。铁矿资源储量的95.20%为需选矿石,全铁平均品位低于30%的矿石占资源储量总量的71.72%;铜平均品位低于1%的占资源储量的87.14%。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概况。
1.基础地质研究程度不断提高,地质找矿取得新进展。首轮规划实施以来,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与勘查项目98项,总投资28367万元。新发现矿产地156处,新增一批矿产资源储量。
2.商业性矿产勘查得到快速发展,截止2007年底,共设置探矿权1649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投资规模不断增长,其中2006—2007年投资增长尤为迅速,两年投资总额达26038.5万元。发现并勘查了铜、铅、锌、银、钨、煤、铁、水泥用灰岩等一批重要矿产资源。
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国际合作初见成效。矿产资源勘查已拓展到非洲、中东、南美、澳洲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组建了合作公司和风险勘查企业,取得了一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开展了煤、铅、锌、金、银、铀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矿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矿山企业6364家,年采选矿石2.2亿吨,从业人员28.10万人。规模以上矿产冶炼加工企业1808家,全省规模以上矿业企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3547.38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57.27%;工业增加值921.71亿元,占全省
工业增加值的50.58%;利税总额351.69亿元,占全省工业企业利税总额的57.85%。矿业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主要矿产品产量不断增长。
截至2007年底,全省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盐业六大矿业体系拥有各类规模以上矿产冶炼加工企业1349家,2007年底全省主要矿产品冶炼加工产能产量较2000年有大幅度增长。
专栏1 2000—2007年江西省主要矿产品产量 矿产品名称 原煤 铜精矿 铅精矿 锌精矿 单 位 2000年 2005年 2007年 2007年比2000年增长率(%) 年平均增长率(%) 65.25 675.24 31.4 132.65 80.38 32.27 160.73 221.72 258.68 101.41 6.32 33.99 3.98 12.82 8.79 4.08 14.67 18.17 20.02 10.52 矿石万吨 1813.76 2565.05 2997.24 金属量万吨 13.76 18.53 18.08 金属量万吨 0.98 金属量万吨 2.09 6000 2.31 2.44 4.47 2.28 3.77 3.73 铁矿石 (成品矿)万吨 66.44 96.78 515.07 钨精矿 (WO365%)万吨 2.82 混合稀土 (RE2O3)吨 萤石 水泥 黄金 矿石万吨 万吨 千克 9121 15644 31.13 109.02 100.15 1382 3477.01 4956.97 7580 12190 15267 3.矿产品消费量大幅度上升。
“十五”期间我省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矿产品需求急剧增长。
专栏2 2000—2007年江西省主要矿产品消费量 矿产品名称 煤 铁矿石 铜精矿 铅精矿 锌精矿 混合稀土 金 银 水泥用 矿石万吨 灰岩 1175 3650 5218 344.09 23.74 单 位 矿石万吨 2000年 2005年 2007年 2007年比2000年增长率(%) 年平均增长率(%) 109.43 248.04 200.1 -38.12 -10 326.42 217.62 1507.37 677.12 198.39 11.14 19.5 17 -6.63 -1.49 23.02 17.95 48.7 34.03 16.9 1110 3030 3863.26 47 58.28 原煤万吨 2468.63 4243 5169.99 金属量万吨 19.42 金属量万吨 RE2O3吨 金属量吨 金属量吨 0.4 金属量万吨 2.02 2.65 1.25 2.48 0.36 2.9 8.23 钨精矿 (WO365%)万吨 1.93 6000 9121 19057 0.95 12.1 15.27 30.24 170 235 萤石精矿 (CaF2)万吨 31.13 58.4 92.89
4.矿产品产业链延伸明显。
主要矿种矿产品加工转化率显著提高,精深加工产品、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增大,产业链不断延伸。初步形成了以鹰潭为中心的铜采、选、冶炼加工基地;赣州钨采、选、冶炼加工基地以及稀土矿产品与分离冶炼产品基地;新余、昌北为中心的硅产业基地。江西省已成为全国重要的铜、钨、稀土、硅材料矿业基地,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 5.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全省已开发利用的矿种93种,已开发利用规模以上矿区1033处。矿山采矿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平均比2000年提高2%—3%,其中主要矿产平均采矿回采率煤矿达80%(薄煤层)、铁90%(露采)、铜95%(露采)、钨85%、锡80%、钽铌95%、铅锌82%、金81%,主要矿产平均选矿回收率磁铁矿71%、其他铁矿80%、铜82.5、钨83%、锡60%、钽铌43%、铅锌50%、金79%、稀土综合回收率达到80%。大量低品位矿石得到利用,共伴生矿产回收率提高,铜矿达80%、铅锌矿55%、钽铌矿50%、锡矿35%。矿山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提高。
6.矿产品进出口贸易活跃。
矿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2007年矿产品进口总额为269016万美元,占全省进口总额的66.93%;出口总额为165465万美元,占全省出口金额的30.3%;矿产品贸易逆差为103551万美元。
矿产品进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出口初级产品和原矿明显减少,而进口原矿砂、成品矿明显增多。2007年,进口未锻造的铜及铜材11.63万吨、铜矿砂51.63万吨、铁矿砂306.85万吨,分别比2000年增长51.86倍、3.99倍、3.53倍。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现状。
加强了矿山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初见成效,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明显下降。2001—2007年,国家财政共投入我省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专项资金1.169亿元,安排了37项矿山环境专项治理工程;在2004—2006年,由国家、地方和矿山企业共同筹措资金13亿元用于国营重点煤矿山沉陷区专项治理。但矿业经济的高速发展,也给矿山环境带来一定影响。截至2007年底,全省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33.2%,其中矿山土地复垦率为14.2%、尾砂库治理率85.3%、排土场治理率51.6%、地质灾害治理率35.4%、采空区隐患消除率50.9%、水土流失治理率为13.5%;全省矿山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57.7%,其中矿业废渣累计存放量18.37亿吨、2007年新增废渣1.47亿吨、矿业废渣排放达标率30%,矿业废水年排放量3.6亿吨、处理率为74%、循环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