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与评价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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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法监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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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简称???),提高保健食品生产和管理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执行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参加审查的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充分掌握《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及相关知识,统一审查标准。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得参加???审查工作。????二、按期完成审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年??月??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审查。经过审查,对符合???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发给卫生许可证。审查结果为基本符合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一次,?个月内整改合格者,核发卫生许可证;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者,不予核发卫生许可证。审查结果为不符合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核销其卫生许
可证。?
???三、加强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的管理。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不符合???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委托符合???的企业进行生产,受委托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委托生产的保健食品在产品包装标识及说明书上必须注明“委托????生产”,并注明受委托生产企业的地址。?
???四、严肃审查纪律。我部将对各省审查通过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查,对于达不到???要求而获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我部将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年?月??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将审查总体情况上报我部,并同时上报符合???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名单及相应产品名称。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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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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