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现场管控之《工序流转卡》管理细则
《工序流转卡》是公司生产管控过程中最重要的业务单据,由制造部依据《生成订单》生成打印后签章下发,从第一道工序切割下料开始至最后一道工序总检包装结束,再办理完工入库,《工序流转卡》必须紧紧跟随整装工位器具实物一同流转。
《工序流转卡》是一线操作工加工后报工的唯一真实、有效的单据,为确保操作工计件薪资准确、及时计算,车间管理数据统计实时、准确,操作工、质检员、车间主管必须高度重视,确保《工序流转卡》在车间流转过程中不得涂改、污损、损毁。为此,特制定如下管理细则:
1、操作工当班加工前请认真核对上一道工序交付的整装工位器具实物数量与《工序流转卡》中的“转移数量”是否完全一致,上道工序报工后才能转移至下一道工序进行加工,否则将影响正常报工和整装工位器具实物的正常流转。
2、操作工当班加工完成整装工位器具产品后,应确保工位器具实物与《工序流转卡》中的“转移数量”完全一致,填写“完工日期”并签字,报质检员进行现场工序完工检验。
3、质检员依据检验结果填写《工序流转卡》表体中的“转移数量”“合格”“返工”“报废”“报废原因”,填写的数据逻辑关系正确且不得随意涂改,否则处罚该笔记录对应的质检员2元。
说明:《工序流转卡》表头右下角“订单数量”=表体第一行“转移数量”;本行“转移数量”=“合格”+“返工”+“报废”。下一行的“转移数量”=上一行的“合格”。
4、质检员检验出需要前续工序加工返工的产品,按公司质量管理办法执行,各车间主管应协调返工操作工首先加工处理,确保返工品随同整装工位器具实物和《工序流转卡》完整流转;如返工品当班不能返回,该工序操作工则无法正常报工,该整装工位器具和《工序流转卡》不得继续流转,停留超过2个工作日由质检员在《工序流转卡》中记录返工品数量,同时交由制造部计划员办理《生产订单改制》,ERP系统新增一张新的《生产订单》,计划员依据新的《生产订单》生成并打印新增的《工序流转卡》随附返工品单独流转,该工序操作工才能正常报工继续流转,否则下道工序操作工拒绝接受以及核算员有权拒绝报工。
5、操作工下班前应将填写、签字完备的《工序流转卡》送至车间核算员办理报工,报工后的《工序流转卡》须准确放回到工位器具。
6、操作工不得跨工序加工报工,报工时遇到《工序流转卡》中没有执行的工序将无法
进行后续报工操作,ERP操作员不可空报工,须立即与技术部汇报,由技术部与制造部沟通确认后,由制造部在ERP系统中修改《工序流转卡》并重新打印补签质检员、操作工手续后,核算员方可继续报工,每笔空报工记录处罚核算员2元;
7、操作工遇到《工序流转卡》中实际执行的工序顺序颠倒或无该工序应该停止加工,车间主管不得手工开具《误工单》来完成此道工序,财务部不得计算手工增加工序造成的薪资,须由操作工及时与车间主管汇报,报由制造部与技术部沟通并确认签署意见,技术部依据签署意见修改该产品的工艺路线并附加签署意见扫描文档至ERP系统,制造重新依据新的工艺路线修改ERP系统中的《工序流转卡》,打印后补签字手续再行报工和流转。
8、未报工的工位器具实物和《工序流转卡》不得跨车间交付下一道工序,否则按次处罚该车间主管责任罚款5元。跨车间下一道工序操作工不得自行转移上一道未报工的工位器具实物或者部分实物,否则按次处罚该车间主管责任罚款5元。
9、操作工办理《工序流转卡》报工时,核算员不得无故拖延、推诿,快速、准确的拷贝《生产订单》生成《工序报工单》,依据《工序流转卡》中质检员、操作工签字后的“合格数量”“报废数量”“报废原因”“操作工”“车间”准确、真实填写《工序报工单》,不得出现数据录入错误,否则每笔错误记录罚款3元。
10、《工序流转卡》报工后,核算员可以按操作工的要求打印《工序报工单》,也可为操作工提供《报工单明细列表》报表供操作工查询。
11、整装工位器具实物产品中的《工序流转卡》遗失,ERP系统中的报工记录与实物核对工序状态完全一致,经制造部核实同意,由车间主管和《工序流转卡》中记载的最后一次报工记录的操作工共同申请补办打印《工序流转卡》,打印后由车间主管办理补签质检员、操作工签字手续,最后一次报工记录的操作工扣工本费4元,补办后的《工序流转卡》中已报工的操作工计算计件工资不受影响。
12、《工序流转卡》从第一道工序切割下料至最后一道工序包装随同工位器具流转完成后,由包装组将产品和《工序流转卡》办理《产成品入库单》,ERP系统会自动关闭该《生产订单》,未自动关闭的《生产订单》和《工序流转卡》对应的产品ERP系统视同在制品。
13、公司主管生产的常务副总、制造部主管、计划员、车间主管、财务主管、ERP系统管理员均可在ERP系统中通过《生产订单综合查询》、《工序在制状况表》汇总表、《工序在制状况表》明细表、《报工单列表》等动态查询《工序流转卡》流转状况,如果ERP系统中的某道工序超过7个工作日未转入下道工序,视同非正常《工序流转卡》,车间主管应首先会同最后一笔报工的操作工一起自查,将ERP系统中的该笔《工序流转卡》的生产订单号与
车间现场实物查找核对,如果该工序确需停留,月底车间应编制〈车间在制品工序停留状况表〉至制造部。
14、非正常《工序流转卡》在车间现场存在,但未能找到对应的工位器具实物,致该《工序流转卡》无法继续报工,为确保已报工的操作工计件工资不受影响,车间主管应申报制造部,报主管生产的常务副总手工关闭此《工序流转卡》对应的《生产订单》,该《工序流转卡》最后一次报工记录的操作工罚款5元。
15、非正常《工序流转卡》在车间现场遗失,且无法对应查找工位器具实物,视同该《工序流转卡》被人为损毁,车间主管应申报制造部,会同质量部、办公室、财务部联合调查查证,查实后制造部出具《车间现场管控违规处理报告》,报主管生产的常务副总同意手工关闭此《工序流转卡》对应的《生产订单》,并由ERP系统管理员删除已报工的记录,已报工的操作工计件工资均受影响。
此管理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