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内容及方法
谈树成 博士、教授
(云南大学 地质系/地质研究所;shchtan@ynu.edu.cn)
一、与评估有关的几个重要基本概念
1.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不能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包括压覆的矿产资源的数量、储量级别、品级、品位和压覆标高范围的分析。
2.用地范围:指用征地拐点坐标构成的边界所界定及围限的空间范围。常用用地拐点坐标表及面积表示。
3.调查评估区范围:据云国土资〔2010〕399号文件,一般取建设项目征地外延50-100米范围,特殊项目的调查评估范围由建设单位确定。常用评估区拐点坐标表及面积表示。
4.评估区与矿权(区)重叠范围:指评估区与矿业权(区)在空间上的重叠区域。可用拐点坐标表及面积表示。注意:评估区与矿业权空间上重叠并不一定会造成压覆。即往往重叠范围并不等于压覆范围。
5.压覆范围:是指评估区与矿体(层)相重叠的平面空间范围以及该范围内的矿体产出标高范围。表现为评估区范围与矿体平面投影范围(矿体分布图)重叠或评估区范围与矿产资源储量计算范围(储量计算图)重叠,重叠的范围和面积即为建设项目实际压覆矿体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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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范围和面积,该范围内的矿体产出标高范围即为压覆标高范围。常用压覆范围平面拐点坐标、面积及标高范围来表示。
6.不作压覆处理:建设项目评估区与矿业权范围或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和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但报告中要附评估区与矿体分布图或储量计算图之间的叠置套合图作为佐证材料;对于与未提交地质报告的探矿权重叠的,要附探矿权人未提交地质报告的证据。
此外,矿山企业在本矿区(矿业权)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不需审批。
7.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个矿种和我省优势矿产、紧缺矿产(见云国土资〔2010〕399号文件附件4)。
8.不得压覆矿产资源: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区不得压覆,但国务院批准的或国务院组成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批准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除外。
9.选址区:指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选址实际的空间分布范围。常用用地范围表示。
二、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的意义
1.为建设项目选址时注意避让已发现的重要矿区、重要的成矿靶区提供依据。
2.为建设项目避让采空区与开采坍塌区提供依据。
3.对避免或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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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保障建设项目正常建设和运行,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三、评估工作主要内容
1.了解并掌握建设项目位置、方案、范围、项目来源等概况。 2.调查并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质及矿产概况,重点查明项目建设影响区内的地质和矿产特征。
3.确定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征地范围、选址范围)、评估区范围(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的安全范围,需要查明是否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范围、可能受到矿产勘查和开采影响的范围等)、压矿范围(实际压覆矿产资源的范围)。
4.查明评估区范围内矿业权(包括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及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情况。
5.计算压覆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确定资源储量类型。 6.论述重要、较重要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必然性及不可避免性,简称压覆理由论证。
7.提交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
四、建设项目评估区与矿业权(矿区)之间的空间关系类型及其压覆评估要求
共有三种情况:
1.建设项目评估区范围与矿业权(矿区)范围不重叠,不压覆矿产资源。由建设单位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建设项目用地矿产资源调查结果的备案(具体参照提纲编写)。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建设项目用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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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结果的备案证明。
2.建设项目评估区范围与矿业权(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压覆矿产资源。有2种情况:(1)与采矿权和提交地质报告的探矿权范围重叠,但不压覆矿体。视为不压覆矿产资源,但需要提供建设项目评估区与矿体分布图或储量计算图之间的叠置套合图作为佐证材料;(2)与未提交地质报告的探矿权范围重叠。此种情况无法计算压覆储量,也视为不压覆矿产资源,但应对重叠区的坐标、面积、探矿权人开展工作情况、重叠区找矿前景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3.建设项目评估区范围与矿业权(矿区)范围重叠,且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建设项目用地应尽量避让,如无法避让,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具体参照提纲编写)。也有两种情况:
(1)拟建项目评估区范围与采矿权范围重叠且压矿的,评估单位应对重叠区的坐标、面积、压覆矿体资源储量(占整个矿区资源储量比例)、资源品质、经济价值、拟建项目建设与矿产资源开采相互影响等进行调查评估。
(2)拟建项目评估区范围与提交过地质报告的探矿权范围重叠且压覆矿体的,评估单位同样应对重叠区的坐标、面积、压覆矿体资源储量(占整个矿区资源储量比例)、资源品质、经济价值、拟建项目建设与矿产资源开采相互影响等进行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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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工作方法
1.工作程序
接受项目委托,签定项目合同,收集项目批文、勘测定界报告、可研报告、项目设计与规划等原始资料。 以评估区范围的拐点坐标为依据,到省、州、县国土厅(局) 查询矿产压覆情况,收集整理与评估区重叠的矿区和矿业权资料,获取相应的查询证明文件或材料。 分析项目内容和性质,整理收集的资料,确定项目用地范围和评估区范围,提取项目用地范围和评估区范围的拐点坐标。 收集评估区内的矿产地质资料和矿区、矿业权资料,收集涉及重叠范围的矿区和矿业权的地质勘查报告和储量核实 报告,野外实地调查矿床的分布与开采情况,分析其开发利用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对实际压覆矿体(层)的矿区、采矿权和提交过报告的探矿权进行压覆范围分割和压覆储量计算。 压覆不可避免性及压覆必然性论证 经济社会效益对比分析 编制报告及相关图表 内部审查修改定稿 上报国土资源厅评审备案,完成相关审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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