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产生的影响;但是,加速试验结果有时不能预测物理变化。
2、中间试验(Intermediate testing)
中间试验是为拟在25℃下长期贮藏的原料药或制剂设计的在30℃/65%RH条件下进行的试验,目的是适当加速试验原料药或制剂的化学降解或物理变化。
3、长期试验(Long-term testing)
长期试验是为确定在标签上建议(或批准)的复验期或有效期进行的在拟定贮藏条件下的稳定性研究。
4、正式的稳定性研究(Formal stability studies)
正式的稳定性研究是用申报和/或承诺批次按照递交的稳定性方案进行的长期和加速(或中间)试验,目的是建立或确定原料药的复验期或制剂的有效期。
5、括号法(Bracketing)
括号法是一种稳定性试验方案的简略设计方法;它仅对某些处于设计因素极端点的样品(如,规格、包装规格等)进行所有时间点的完整试验。此设计假定是中间样品的稳定性可以用极端样品的稳定性代表。当进行试验的是一系列规格的制剂,如果各个规格的组成相同或非常相近(将相似的颗粒压成不同片重的系列规格片剂,或将相同组份填充于不同体积的空胶囊中的不同填充量的系列规格胶囊剂),
即可采用括号法设计。括号法还适用于装在不同大小的容器中或容器大小相同装量不同的系列制剂。
6、矩阵法(Matrixing)
矩阵法是一种稳定性试验方案的简略设计方法;其是在指定的取样时间点,只需从所有因子组合的总样品数中取出一组进行测定;在随后的取样时间点,则测定所有因子组合的总样品中的另一组样品。此设计假定是在特定时间点被测定的每一组样品的稳定性均具有代表性。矩阵法设计应考虑相同制剂样品间的各种差异;如,不同批次、不同规格、包装容器相同大小不同,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包装容器不同。
7、气候带(Climatic zones)
依据W.Grimm提出的概念(Drugs Made in Germany, 28:196-202, 1985 and 29:39-47. 1986),根据年度气候条件,将全球分为4个气候带;
气候带Ⅰ:温带 21℃ 45%RH 气候带Ⅱ:亚热带 25℃ 60%RH 气候带Ⅲ:干热 30℃ 35%RH 气候带Ⅳ:湿热 30℃ 70%RH
因ICH三个地区仅包含了气候带Ⅰ和气候带Ⅱ,故在1993年10月协调的稳定性研究指导原则中设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为25℃±2℃
/60%RH±5%RH;后因ICH国家/地区的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普遍在全球上市,ICH于2003年2月修订了稳定性研究指导原则(Q1A)中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由25℃±2℃/60%RH±5%RH调整为25℃±2℃/60%RH±5%RH或30℃±2℃/65%RH±5%RH。长期稳定性试验的放置条件为30℃±2℃/65%RH±5%RH,适用于四个气候带的所有地区。
8、中试规模批次(Pilot scale batch)
按照和模拟生产规模生产的原料药或制剂批次。对固体口服制剂,中试规模一般至少是生产规模的十分之一。
9、申报注册批次(Primary batch)
用于正式稳定性研究的原料药或制剂批次,其稳定性数据在注册申报时可分别用于建立复验期或货架期。原料药申报批次至少是中试规模;制剂3个批次中至少2个批次是中试规模,另1个批次的规模可小一些,但必须采用有代表性的关键生产步骤。申报注册批次也可以是生产批次。
10、生产批次(Production batch)
使用申报时确认的生产厂房及生产设备,以生产规模生产的原料药或制剂批次。
11、承诺批次(Commitment batchs)
注册申报时承诺的在获得批准后开始进行或继续完成稳定性研
究的原料药或制剂的生产规模批次。
12、包装容器系统(Container closure system)
用于盛装和保护制剂的包装总和,包括内包装(初级包装)和外包装(次级包装);外包装是为给制剂提供进一步的保护。包装系统(Packaging system)相当于包装容器系统。
13、非渗透性容器(Impermeable containers)
非渗透性容器是指对气体或溶剂的通过具有永久性屏障的容器。如,半固体(制剂)的密封铝管,溶液剂的密封玻璃安瓿等。
14、半渗透性容器(Semi-permeable containers)
半渗透性容器是指可防止溶质损失,但允许溶剂尤其是水通过的容器。溶剂的渗透机制是被容器的内侧表面吸收,然后扩散进入容器材料,再从外侧表面解吸附;渗透是通过分压梯度完成的。半渗透性容器包括塑料袋,半刚性的低密度聚乙烯(LDPE)大容量非肠道制剂袋(LVPs)及低密度聚乙烯安瓿、瓶、小瓶等。
15、复验期(Re-test period)
在此期间内,只要原料药保存于规定的条件下,就认为其符合质量标准,并可用于生产相应的制剂。而在此期限后,如果用该批原料药生产制剂,则必须进行质量符合性复验;如复验结果显示其质量仍符合质量标准,则应立即使用。1批原料药可以进行多次复验,且每
次复验后可以使用其中的一部分,只要其质量一直符合质量标准即可。对多数已知不稳定的生物技术/生物原料药,建立有效期比建立复验期更合适,某些抗生素也一样。
16、复验日期(Re-test date)
复验日期是指在这一天以后必须对原料药进行复验,以保证其仍符合质量标准并适用于生产规定的制剂。
17、货架期(也称有效期)(Shelf life;also referred to as expiration dating period)
在此期间内,只要制剂在容器标签规定的条件下保存,就能符合批准的货架期质量标准。
18、有效日期(Expiration date)
有效日期是制剂容器标签上注明的日期,含义是在此日期前,该制剂只要放置在规定的条件下,预期其质量将保持并符合批准的货架期质量标准;但在此日期后,药品将不能使用。
19、放行标准(Specification-Release)
放行标准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微生物学试验及规定的限度;用于判定放行时制剂是否合格。
20、货架期标准(Specification-Shelf life)
货架期标准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微生物学试验及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