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协作工作会议制度

2020-04-03 13:19

多部门协作工作会议制度

为建立完善适合本院实际情况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控制体系,促进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建设多部门协作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推动医疗质量与安全建设工作;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按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版)》,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指导、督促、检查医院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成员部门及组成人员

多部门协作会议由医院领导、院办主任、医务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护理部主任、医院感染管理科副主任、质控科副主任、财务科长、审计科长、总务科主任、信息科主任、网络中心主任、保安科长、药科科主任、设备科长、检验科主任、输血科主任、影像科主任和医疗质量控制检查月值专家等组成。

召集人:刘航 副院长。 秘书:陈春晓 医务部长 三、工作规则

多部门协作会议每月召开1次(月未最后1 周),会议由医务部赖逊副部长提前通知各参会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多部门协作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给有关方面。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参会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把本部门在当月工作、管理和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而本部门又不能解决的,收集整理,并提供本部门拟请协助解决方案,或需要医院层面解决的问题和方案,和上月协作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持续改进措施和效果评价等,于会议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多部门协作会议秘书陈春晓。院办及各部门形成会议。

医院质量与安全委员会会议暨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为促进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委员会会议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一、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组织推动医院质量与安全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医院质量与安全相关措施建议;按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版)》,指导、督促、检查医院其它委员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向院长报告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员部门及组成人员

医院领导,院办主任,医务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护理部主任、副主任,医院感染管理科主(副)任,财务科长,审计科长,总务科主任,信息科主任,网络中心主任,保安科长,各委员会全体成员。

召集人:刘航 副院长。 秘书:陈春晓 医务部长 三、工作规则

每季度召开会议1次,由医务部赖逊副部长提前通知各参会成员。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四、工作要求

1、在会议召开前10天,各委员会召开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形成会议记要,对照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指标,总结存在问题,有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出持续改进措施。同时对上次会议指出的存在问题和布置的工作,执行落实和改进程度进行评价汇报。以上内容形成书面会议材料,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人陈春晓。

2、陈春晓部长汇总会议材料,形成电子版以备开会用。

3、院办、各委员形成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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