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欧亚学院
金融与贸易学院毕业生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毕业实习是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获得实际技能, 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培养创新能力的实践性教学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毕业实习工作,提高毕业实习质量,实现毕业实习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实习目的和要求 1、毕业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学生受到专业技能初步训练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实习可以使学生增强知识,开阔视野,拓宽知识面,提高学生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从而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2、毕业实习要求
学生按学校规定和毕业实习方案(见附表)要求参加毕业实习,经过考核,合格后方能毕业。
二、毕业实习的组织模式
毕业实习实行“学生自主联系落实为主、学校帮助推荐为辅”的组织模式,即学生自主联系落实实习单位为主,学院推荐优秀的学生进入实习基地实习。
三、毕业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履行指导职责,包括检查、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及时处理与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在实习期间,要积极开展各种教与学的活动,引导学生认真观察、思考,理论联系实际。
2、实习指导教师应注意教育学生遵守实习所在单位的劳动纪律、保密制度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关心学生在实习中的学习、思想、生活以及身体健康等方面的情况。
3、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积极主动地与实习单位建立密切的联系和融洽的协作关系,应定期向实习单位有关领导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
4、实习指导教师应到学生实习点上定期(一周最少两次)进行巡视,便于
及时掌握实习中发生的重要事项,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
5、及时处理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违纪问题。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指导教师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学院报告;影响极坏者,可停止其实习资格;
6、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向分院上交一份实习指导工作总结,应与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共同对实习质量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实习工作建议和综合改进措施。要认真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学生毕业实习要求
1、教学计划安排的毕业实习为必修课程,每个学生必须参加。学生应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毕业实习的教学环节,实习成绩纳入学习成绩考核;实习成绩缺失或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2、积极主动联系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既可在本地,也可在外地既可主动落实,也可申请由学院推荐。
3、学生必须服从各专业的实习安排,每位学生只推荐一次。已确定参加学院组织到校外实习的毕业生,必须得到家长的许可,按照规定的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前往实习单位。个人联系实习单位的毕业生,须提交单位的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单位实习证明、家长的身份证传真以及意见、学生本人的安全承诺书。
4、学生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守实习单位的商业机密,服从管理,保证实习期间的安全。因违反毕业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着,由学生本人负责。
5、实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中断实习。要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并虚心向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请教。因故必须请假时,须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履行请假手续或程序不符合要求或假满不及时归队者,均作旷课处理。
6、参加实习的学生,应在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的指导下,按照实习进度计划,完成实习任务,填写“毕业实习鉴定表”, 撰写实习小结。
7、毕业结束后,按学院规定的时间于第八学期正常开学时间报到注册。 8、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实习成绩评定一律为不及格、推迟毕业一年,并将给予违纪处分;
学院已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统一安排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
学生因违纪等主观原因被实习单位劝退的;
未经学校和实习单位同意,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或更换实习单位的; 对实习单位有意见,不通过正常渠道提出,起哄闹事的; 实习单位反馈意见中实习表现不合格的; 出现违法行为的;
五、毕业实习时间、安排和成绩评定(见附表1:每学期实习工作安排) 附表:
附表1:西安欧亚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专业××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 附表2:西安欧亚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毕业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附表3:西安欧亚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毕业生自主实习安全协议书 附表4:西安欧亚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毕业生推荐实习申请表 附表5:西安欧亚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 附表6:西安欧亚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毕业实习总结封皮 附表7:西安欧亚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 附表8:西安欧亚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
附表9:西安欧亚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专业××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金融与贸易学院 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