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检验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对钢管进行最终检验或验证,防止不合格品流出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按API 5L API 5CT API 6H标准生产钢管的最终检验或验证。 三、管理职责
质检部设立独立检验员负责按本指导书对钢管进行检验或验证。 四、操作要求
1、产品出厂前由出厂检验员对产品的外观及尺寸进行抽检,对其它试验、检测项目进行验证,判定产品满足API 5L及顾客要求方可出厂,对不合格的钢管清除API标识,退回生产车间进行相应处理。 2、检验要求按下表执行。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判定规则 检测项目 外径 内径 壁厚 长度 外观 喷标及包装 化学成分 力学性能 水压试验 无损探伤 通径试验 (5CT) 剩磁(5L) 检测频次 2%发货批 2%发货批 2%发货批 2%发货批 2%发货批 2%发货批 每发货批 每发货批 每发货批 每发货批 每发货批 每发货批 检测工具 游标卡尺 游标卡尺 壁厚千分尺 钢卷尺 目测 目测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过程检验结果验证 检测方法 检验规程 检验规程 检验规程 检验规程 检验规程 检验规程 判定标准 附件一 同外径要求 附件二 精确至百分之一米。允许偏差应为±0.03m。 附件三 控制程序 1 1 1 1 1 1 1 1 退回重检 退回重检 退回重检 退回重检 退回重检 退回重检 退回重检 退回重检 1 退回重检 (不合格判定数Re) 1 1 1 退回重检 退回重检 退回重检 复检规则
附件一: 5CT外径偏差表
代号 1 <4-1/2 ≥4-1/2 ±0.79mm(±0.031in) +1%D~-0.5%D 附件二:
(5L)每根钢管的任何位置的壁厚均应符合表规定的偏差要求。
壁厚(mm) 偏差(mm) ﹢0.6 ≤4.0 ﹣0.5 ﹢0.15T >4.0至<25 ﹣0.125T ﹢3.7或0.1T 取较大者 ≥25 ﹣3.0或0.1T取较大者 a 购方规定壁厚负偏差比本表列负偏差小,则对应正偏差也应增加一些数值。以保证相应的偏差范围。 B、只有未超过钢管质量正偏差,对D≥355.5MM且t≥25mm的钢管。局部壁厚偏差可超过壁厚正偏差0.05t。
(5CT)任何部位的壁厚不应小于表列的壁厚 t 减去管子的规定壁厚偏差为-12.5%规定的允许下偏差
外径(D)偏差 附件三 外观
4.1、检查环境要求:
检查表面的光照强度不低于500lx。
4..2 、API 5CT外观要求 (1)任何淬火裂纹;
(2)可证实使净有效壁厚减小到规定壁厚87.5%以下的任何表面开裂缺欠;
(3)按本标准规定无损检验(外观检验除外)时,所探测出的面积大于260mm2的任何非表面开裂缺欠;
(4)可证实使净有效壁厚减小到规定壁厚87.5%以下的焊缝两侧1.6mm以内的任何焊缝非表面开 (5)裂缺欠;
(6)内、外表面上任何方向、深度大于12.5%壁厚任何线性缺欠。 4.3、API 5L外观要求
1~5条所述的超过标准规定范围的各种类型的缺欠应视为缺陷。制造厂应采用一切适当的预防措施,尽量减少钢管的缺欠、损伤和缺陷。 (1)摔坑
钢管不得有深度超过6.4mm的摔坑,摔坑深度是指凹陷的最低点与钢管原始轮廓延伸部分之间的距离。摔坑在任何方向上的长度不应超过钢管直径的一半。所有冷态形成的深度超过3.2mm并带有尖底划伤的摔坑,均应视为缺陷。划伤部分可用修磨法去除。 (2)硬块
在任何方向上最小尺寸大于50.8mm,且硬度值大于或等于HRC35(HB327)的硬块应判不合格。带有硬块的管段应切除。应对冷成型的焊接钢管表面曲率的不规则性进行外观检查。如果检查发现这种表面不规则不是由机械损伤造成的,而是由于硬块造成的,则应测定该区域的硬度和尺寸。如果硬度和尺寸超过上述验收标准,则应将有硬块的管段切除。 (3)裂缝、渗水和漏水
有裂缝、渗水和漏水应视为缺陷。 (4)分层
扩展到钢管表面或坡口面上,且外观检查横向尺寸超过6.4mm的任何分层或夹杂应视为缺陷。有这种缺陷的钢管应返切,直到没有超过6.4mm的分层或夹杂为止。
管体上超过下列两种情况的分层应判为缺陷: a.最小尺寸大于或等于19.0mm; b.面积大于或等于7742mm2。
(5)其它缺陷
任何深度大于钢管规定壁厚12.5%的钢管内、外表面缺欠应视为缺陷
编制: 审核: 批准:
产品标识的管理方法
QC/QD-048
一、目的
对原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采用适当的方法予以识别,防止出现混淆,以实现必要的追溯。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包装材料、原材料、在制品和成品的标识。 三、职责
1. 质管部负责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的统一归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的产品进行
追溯;质管人员负责检验、试验状态、在制品、成品的标识,以及各部门执行情况的监督; 2.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车间及所辖区域内的产品进行标识;
3. 供应部负责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及仓库所辖区域内的产品进行标识。 四、工作细则
1. 产品标识的原则
1) 标识具有唯一性;
2) 所使用的标识卡与被标识产品,始终不能分离;
3) 物品移出固定的区域后,应对其标识内容进行补充或更改;
4) 产品的标识含糊不清或丢失时,该产品应立即停止运转,经质管相关人员识别后重新进行标
识。
2. 标识的制作和管理
1) 产品标识目前采用两种方法进行标识, 一种是挂牌标识,另一种是划线区域标识; 2) 由质管部会同生产部负责产品标识的设计﹑制作和发放,由质管部归口管理;
3) 各部门(工序)应妥善保护好标识牌,如遇损坏,应换新的标识牌;严禁使用非规范的状态
标识。
3. 标识的分类
1) 标识牌
a. 由塑胶或金属材料制作的小方牌,按货品属性或处理类型将相应的标识牌悬挂在货物的
外包装上加以标识,主要适用于成批产品的标识;
c. 分为:“合格品”牌、“不合格品”牌、“待检品”牌、“待判定品”牌、“报废品”牌等。 2) 标签或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