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媒体进行曝光。要建立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诚信档案,把见习高校毕业生在见习中的实际表现,作为其今后是否享受有关扶持政策的条件之一。
(四)不断总结完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见习基地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加强调查、认真总结、及时反映见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联系人: 成智勇(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 杨 慧(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1-82219238 85063063
附件:1、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2、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3、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就业见习 通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0年11月22日印发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