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罪犯职业技术教育问题(2)

2020-04-14 02:39

监狱是社会整体的一个部分,归根结底要服务社会,其主要功能是将罪犯重塑为能融入社会整体的合法公民。监狱可以联系沟通社会上具有教育经验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参与罪犯职业技能教育,有助于充实师资力量,提高职业技能教育的专业化程度。监狱应当积极联系相应的社会培训机构,立足监狱实际,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罪犯职业技能教育,促进罪犯的职业技能教育跟加社会化、正规化、科学化的发展。

(三)灵活职业技能教育方式,与社会需要接轨

监狱对罪犯来说是封闭的,但是对社会信息是不能封闭的。监狱应当积极收集掌握最新的社会劳动力需求,对社会急需的职业技能进行了解,寻找合适的契机在监狱开展培训,同时也要对罪犯想学习掌握的职业技能进行掌握,对有条件培训的可以适时组织培训。同时监狱要灵活教育方式,丰富教育手段,对不同年龄、学历的服刑人员差别教育,教育手段也可以是借助网络授课、媒体授课等方式开展,总而言之,要立足实际,灵活多变,寻求符合每个监狱的教育方式。

(四)加大罪犯职业技术培训的资金投入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教育工作的开展,如果没有教育经费的支撑,一切都是空谈。现在刑释人员依然严重存在无文化、无技术的问题,严重制约他们的在社会化进程。因此,每个监狱必须清楚的认

识到,教育投入的重要性。更好的只能培训既能解决服刑人员刑释后就业问题,也能促进劳动生产的飞跃。

(五)鼓励罪犯主动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纠偏不良心态

有条件的监狱可以联系社会工厂,在监狱开展人才招聘会或者推荐就业,让罪犯切实体会到职业技能给自己带来的实惠。从而纠偏罪犯自认为也社会脱轨不被社会接纳的思想。为了鼓励罪犯更好的学习掌握职业技能,监狱可以通过行政奖励、刑事奖励等方面来鼓励服刑人员自觉参与职业技能学习。从而提高罪犯职业技能学习的效率,也会是监狱形成一派职业技能学习的向上之风。

总之,罪犯职业技术教育是我国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利于弘扬“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刑罚的深层理性价值,有利于罪犯刑释后谋生的基本职业技能素质的提高,促使其完成从“监狱人”到“社会人”的顺利转变,成为守法公民和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从而最终达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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