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是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收单位和个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法规,对其人事业务、人事档案及相关事宜进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河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是从事职称申报及考试、集体户口管理、婚育证明开具、养老保险代理、医疗保险代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手续等人事代理服务的专业职能机构,为广大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全面优质的人事人才服务。 (一)择业期内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⒈持由用人单位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签注人事代理意见;
⒉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毕业生档案移交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⒊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办理存档手续;持《户口迁移证》到应聘单位办理入户手续。应聘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直接迁入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二)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拟复习考研的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⒈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直接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签注人事代理意见;
⒉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毕业生档案移交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⒊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河南省人
-1-
才交流中心报到,办理存档和入户手续。
(三)择业期内已就业的毕业生,现要求实行人事代理,如何办理手续 ? ⒈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原应聘单位同意解聘的证明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签注人事代理意见;
⒉凭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签注的代理意见到省毕业生就业办(原省大分办)办理改签手续,而后,凭改签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将档案移交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⒊持改签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办理存档和入户手续。
(四) 省外院校河南籍毕业生,择业期内如何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 省外院校河南籍毕业生档案转回本省后,无论是在本省或者外省、公有制单位或者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均可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委托人事代理,具体程序如下:
⒈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签注人事代理意见;
⒉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签注的代理意见直接到省毕业生就业办申办改签手续,而后,凭改签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将档案移交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⒊持改签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办理存档和入户手续。 (五) 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2-
超过择业期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按以下程序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
⒈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有效文书(证件)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凭商调函回原档案管理单位将人事档案移交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无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保存的,须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补办存档手续,完善档案材料;私自拆封或无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拆封的,须退回原毕业院校重新审查密封。而后,再将档案移交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⒉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审查档案,个人凭《干部(职工)调动介绍信》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办理存档手续。存档后,需要迁移户口的,可按引进人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超过择业期的大专以下毕业生,如果不要求迁移户口,也可以按以上程序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委托人事代理。 (六) 什么是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国家统一格式、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仅 限于由国家统招并被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它
的全称是《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省普通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除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外,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2000年之前的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因“派遣”二字带有指令性含意,已于2000年停止使用。
-3-
毕业生在离校前应检查自己的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上相关项目是否一致(如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若发现有误差,请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更正。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依据,接转委托人事代理的毕业生的档案、户口。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享受相关人事待遇。
(七) 毕业生档案怎样转入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根据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毕业生无权携带个人档案。凡到省直实行人事代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以及以个人名义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委托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其档案应在离校后15日内,由学校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密封后派专人送交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
(八) 存档凭证丢失,怎样申请补办?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签发的存档凭证,是个人办理相关人事事项的基本依据。存档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一旦遗失,须声明作废。个人要求补办存档凭证,应持身份证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档案号、存档时间;单位存档的,还须由单位出具遗失证明。经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核对后,将有关信息录入微机,办理补发存档凭证手续。 (九) 毕业生见习期满后,为什么要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实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无论到什么性质的单位应聘工作,见习一年期满后,均应按国家规定转正定级。转正定级的本身,对在一般单位应聘期间可
-4-
能没有实际意义,因为实际工资、职务都是由单位内部自行确定的,转正定级对此影响不大。但转正定级后,意味着干部身份的正式确立。如果以后变动工作,调到国有单位,是否转正定级,将直接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应按照规定及时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十) 毕业生见习期满后,怎样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⒈个人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转正定级申请;
⒉持存档凭证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工资等级审批表》;
⒊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会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进行全面考核(可结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一并考核),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工资等级审批表》上签注意见,报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⒋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对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用人单位,将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注:见习期间变换工作单位的,所工作过的单位均须出具工作鉴定。 (十一) 委托人事代理的毕业生要求流动,怎样办理手续?
委托人事代理的毕业生,一年内要求流动到其他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的,须持与新单位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省毕业生就业办申办改签手续,之后, 凭新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户口转移手续;代理一年期满后,要求流动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