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局
【篇一:吉林省交通运输信息化现状与展望】
吉林省交通运输信息化现状与展望
内容摘要:“十一五”期间,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通过交通人的努力,共完成投资1.5亿元左右,在提高政务办公效率、规范行业管理、强化安全监督与应急处置能力和提升公众信息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很大进步。“十二五”期间要对交通运输信息资源进行深层次的开发与利用,使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水平步入全国先进行列。
关键词:信息化 现状 展望 一、交通信息化的现状
初步搭建行业通信信息网络
全省道路运输通信信息网络基本建成。与我省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基本实现了高速公路收费、监控、通讯及运营管理等主要业务的信息化、网络化。省海事通信信息网络基本建成,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海事机构联网。行业基层管理单位网络应用环境逐步改善,实现了与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在地党委或政府的专网联接,实现了公文传递和信息上报等。 社会公众信息服务取得重要进展
省厅与中国移动“12580”合作,利用门户网站等多种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类交通业务信息服务;开通了全省统一的高速公路救援报警电话“0431-12122”,为公众提供高速公路业务信息咨询和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等;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已覆盖全省二级以上客运站,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同城、异地联网售票,站外售票点达到180个左右;建设了96698全省稽查投诉、维修救援语音服务系统,由相关值班人员向用户提供运输业举报投诉和汽车电话救援服务;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得到全面推广,有效缓解了收费站交通拥堵,减少了车辆在收费站的等候时间; 公路信息发布能力显著提升,通过可变情报板,为公众提供及时的路况、气象信息及警示信息服务。
交通应急保障能力逐步提升
依托2007年开展的交通运输部信息化示范工程“吉林省省级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和高速公路联网监控系统,提高了全省高速公路网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了省、市、县、企业四级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监控平台,及时掌握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客货混载、脱线行驶等违章情况,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篇二:吉林省运输管理局】
吉 林 省 运 输 管 理 局
吉林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吉运联[2010]1号 关于开展“汽车维修
质量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运管(维管)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党组提出的“三个服务”
的指导思想,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为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汽车维修行业诚信建设,强化汽车维修企业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为汽车用户提供方便及时、优质可靠、价格合理的维修服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国汽车维修行业行为规范公约》的贯彻实施,省运输管理局和吉林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根据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关于开展“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中汽修协
字?2010?6号)精神,决定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全省开展“吉林省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月主题是——诚信、维权、质量、服务。
活动要紧紧围绕主题,树立企业诚信意识,以双信双优
(质量信得过、价格信得过、优质服务、优美环境)赢得市场,取信于客户,通过活动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吉林省汽车维修行业诚信、维权、质量、服务的氛围,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实现阳光下作业、阳光下消费,促进我省汽车维修行业全面、协调、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组织领导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运管(维管)处要根据省局和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组织落实,组织本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广泛开展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三、活动时间、范围
活动时间:自20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 活动范围:全省汽车维修行业。 四、主要活动内容
1、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和教育。组织维修企业在街头和厂区悬挂有关“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的宣传标语,利用新闻媒体、板报、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维权的意义和方法。维修企业要组织工人和技术人员学习有关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开展诚信服务的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技术讲座,促进汽车维修标准
化、规范化作业和文明优质服务。
2、开展丰富多彩的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组织当
地汽车维修龙头企业和诚信企业开展义诊和技术咨询服务,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置真伪汽车配件对比展示台,设专人讲解辨别真伪汽车配件及用品的常识,提高消费者防伪意识。
3、公开维修质量服务承诺。向当地汽车维修企业发出
倡议,公布服务承诺,提高维修企业自律意识,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4、树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引导企业以“汽车维
修质量服务月”活动契机,开展各项有益于消费者的服务活动, 5、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完善质量服务体系。认真贯彻
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落实维修服务“五公开”和“四单一证”制度,自觉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五、有关要求
1、加强对“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的领导。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驻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当地运管部门组织好活动,服从当地政府“3〃15”活动的统一安排,力争将本次活动与地方政府组织的总体活动融为一体。
2、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确保
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效果突出,同时要与诚信企业评比、打击非法经营、规范企业行为等项工作相结合进行。
3、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就地就近组织开展,所有上街参加活动的技工必须着装整齐。同时,要加强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4、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活动的宣传、报导工作。充分
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宣传开展“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的意义和典型经验。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将及时向新闻媒体和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报送各地有关活动信息,请各地做好上报信息工作。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上报信息应不少于3篇,报送信息时间为3月6日、16日、26日。
5、活动期间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将检查各地活动开展 附件:1、倡议书
2、全国汽车维修行业行为规范公约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抄 送: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 省民政厅
吉林省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2月25日印发
【篇三:吉林运管局文件】
吉林省运输管理局文件 吉运维[2009]46号
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督
管理情况暨机动车维修与检测设备实施交通 产品认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运管(维管)处、所: 鉴于全国范围内机动车维修行业接连出现汽车喷烤漆房失火和举升机安全装置失效摔车伤人事故,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关于加强汽车维修和检测设备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交运[2009]6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生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推进交通产品认证工作的意见》(交体法发[2007]738号)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年”坚持安全发展的要求,借鉴北京等地的管理经验,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情况暨机动车维修与检测设备实施交通产品认证管理监督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情况暨机动车维修与检测设备实施交通产品认证管理监督检查的范围是吉林省境内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使用汽车喷烤漆房和汽车举升机的企业。监督检查的主要依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原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和jt/t16739.1—
jt/t16739.2《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对其在用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及交通产品认证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管理,强化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设备质量管理水平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做好“三个服务”,实现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工作,因此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必须给予高度重视。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关于推进交通产品认证工作的意见》(交体法发[2007]738号)文件精神,机动车维修企业所使用的汽车喷烤漆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324—2008《汽车喷烤漆房》的规定;所使用的汽车举升机应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jt/t155-2004《汽车举升机》的规定,并应取得交通产品认证证书,确保机动车维修生产作业安全,否则不得进入机动车维修市场。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是对全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能力的一次重要考验,是检验具体管理人员实际技术水平和驾驭复杂问题能力的科学实践活动。要通过此次专项
监督检查工作锻炼队伍,使之熟悉掌握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增强交通产品认证意识,提高执政能力、行业管理水平及与行政相对人沟通、协调、监管的能力。
二、全面启动,扎实推进。各地要结合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针对辖区维修市场特点加大行业监管工作力度,将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情况暨机动车维修与检测设备实施交通产品认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力促行业和谐、生产安全、技术进步和整体稳定,全面树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权威性,不断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确保辖区机动车维修市场发展与辖区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相适应,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车主和社会。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要有专人负责,逐户检查到位,责任到人。在加强汽车喷烤漆房和汽车举升机安全监督检查的同时,亦应对涉及机动车维修生产作业安全的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规范化学危险运输车辆维修和汽车车身维修作业,严格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督促企业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三、有序开展,注重实效。第一阶段从6月1日开始,为期30天。工作重点是使广大管理者和经营者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必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组织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自检自查,做到宣传到位、全面清查、摸清底数、不留盲点。凡在2009年6月30日前投入使用的喷烤漆房和汽车举升机应按照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