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规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
前言
为指导各地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以我国现行相关标准为依据,在总结吸收国内已有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成果和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要求,研究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技术方案评审、建设过程监管、项目验收、系统运行监管等部分。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导则主编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联系人:杨柳忠 电话:010-58935970
本导则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 天津大学建筑节能中心
目录
1 总则 .................................................... 1 2 术语 .................................................... 1 3 基本规定 ................................................ 2 4 技术方案评审 ............................................ 3 5 建设过程监管 ............................................ 4 6 项目验收 ................................................ 4 7 系统运行监管 ............................................ 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指导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验收、运行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
凡使用国家财政拨款建设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项目的建设、验收和运行的管理工作,都适用本规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城市除了遵守本管理规范和相关技术导则,还可以制定所辖区域的能耗监测系统管理规范和技术导则的实施细则。 1.3 本规范编制依据
《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建设部、财政部:建科[2007]245号)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55号) 1.4 与本规范相关的其他标准规范
本规范参照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以下技术导则:
《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 《楼宇计量装置技术导则》 《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 《数据中心建设技术导则》
2 术语
2.1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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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的办公建筑,包括国家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是指除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之外的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2.2 能耗监测系统
能耗监测系统是指通过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能耗数据,实现重点建筑能耗的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统称。 2.3 数据中心
数据中心采集并存储其管理区域内监测建筑的能耗数据,并对本区域内的能耗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展示和发布。数据中心一般设在部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和监测建筑较多的城市,除部级外的数据中心需要将各种分类汇总数据逐级上传到部级数据中心。 2.4 数据中转站
为了减轻数据中心的服务器负载,优化网络传输效率,设立数据中转站。数据中转站采集并缓存其管理区域内监测建筑的能耗数据,并全部转发给上一级数据中心。数据中转站不负责数据的加工和处理,也可不永久性存储数据。
3 基本规定
3.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
管体系建设的建设、运营及管理。
3.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司负责对全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
筑能耗监测系统(以下简称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的整体组织实施工作。 3.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是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单
位,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司的领导下,负责该系统中央级平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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