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协议
甲方: 乙方:华中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丙方:华中农业大学
为了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促进农业科技教育发展, (甲方)决定向华中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乙方)捐赠,支持华中农业大学(丙方) (此处根据捐赠目的填写)。甲、乙、丙三方就捐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捐赠财产数额
甲方捐赠人民币 万元。
甲方与乙、丙方及其附属机构没有合资股份关联,并保证该捐赠是其有权处理的合法财产,不附带任何政治目的及其他意识形态倾向,不违背社会公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捐赠财产的用途
甲方捐赠财产全部用于华中农业大学 (此处根据具体的捐赠用途填写)。 (并根据用于奖学奖教、助学助困,基础设施建设,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校院庆活动、校友联谊,社会公益等项目制定捐赠基金使用计划和监管流程。) 第三条 捐赠财产的管理
乙方根据甲方捐赠意向,按照《华中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对捐赠财产进行管理。 捐赠基金按项目进行管理。捐赠者与丙方(有关单位)协商建立捐赠基金使用管理机制,形成相应基金使用计划和监管流程。(对于奖学奖教、助学金等应制定评定条件和评选颁发程序;用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应制定基金使用计划和管理规范;用于教学科研、文体生活、环境建筑等设施建设的捐赠项目,按学校基建要求制定相应办法;捐赠者对管理和使用有其他要求的应与受赠者另行约定)。
丙方根据甲方捐赠指定用途,委托(有关单位或团队)实施捐赠项目,确保捐赠财产得到合理使用。 第四条 支付方式
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捐赠款 万元汇入乙方以下账户: 户 名:华中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账 号:556057528808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华农支行
第五条 乙方收到甲方捐赠财产后,应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并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第六条 甲方承诺捐赠行为不以获得乙、丙方的相关利益为目的。甲方有权监督并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接收捐赠的丙方(有关单位或团队)在捐
赠项目结束后,要及时向乙方备案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第七条 本捐赠旨在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故本协议下捐赠为不可撤销之捐赠。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九条 未尽事宜三方友好协商。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华中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华中农业大学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