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调整计划,确保建设单位工期。
5、工程开工、暂停施工及复工的管理制度:
1)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开工条件和手续,由施工单位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核准。分部工程开工,施工单位应提前48小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申报经检查前分部工程完成情况和施工准备情况,认为具备施工条件,方能批准,并列入月度施工计划。
2)工程暂停施工必须慎重对待。监理单位必须下达的工程暂停施工指令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如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则在24小时内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施工单位由于施工安排等原因须暂停施工时,应提前48小时申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
3)所有暂停施工期间需要处理解决的工作,均已达到预期目的,需恢复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提前48小时申报复工申请,经监理审查报建设单位同意后,由项目总监签认复工指令。
4)工程延期。由于增加合同外工程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在出现延期所在一定期限内,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延期申请。经研究根据不同延期责任或原因,提出不同处理办法。 六、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互相承诺的重要文件。是工程实施行为的依据。应当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中共同认定的权利和义务。承包单位选择分包单位时,应将其资质、人员、机具等情况列表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并以此审查承包单位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承包单位应将与分包单位签定合同的副本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阅。主要审查分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双方承诺条款。如果影响本工程的质量或进度,我们将要求双方签定补充条款予以修改。
(三)、属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在正式签定合同前,应将购货合同草案复印件报监理和建设单位,主要审阅其价格、供货期、质量保证、厂家资质等条款,经同意才能签认正式合同。
七、工程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1、驻地监理部于每月X日之前将上月的工程监理月报,报送到建设单位。 2、工程监理月报按监理公司制定的统一范本。
3、本工程项目全部竣工时,据监理委托合同约定写出监理工作总结,报送建设单位和公司有关部门。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写内容可参考公司的规定。
八、往来文件规定时限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实行索赔和反索赔做好基础工作,驻地监理部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拟与施工单位协商,对往来文件规定时限,协议一经签认,任何一方不得违反。
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的提交时间,以及监理单位审查期限和建设单位组织审定的期限。
2、施工单位隐蔽要求的提出时间和监理单位的检查签认时间。
3、施工单位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的提交时间和监理单位审查期限。
4、施工单位施工试验及施工记录的提交时间和监理单位答复期限。 5、施工单位提交月工程量和付款的时间和监理单位审核期限。 6、施工单位洽商增、减预算,结算的提交时间和监理单位审核期限。 7、施工单位竣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的提交时间和监理单位审查期限。 九、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建立单位工程和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技术资料档案制度;
2、监理档案的内容和归档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执行。
十、工程保修期管理制度:
1、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2、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建设工程保修期的有关规定。
3、按照公司制订的《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并做好保修期间形成的监理资料整理归档。
十一、驻地监理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1、监理部工作周会制度。
2、监理组工作日志和监理人员工作日记制度。
3、各类会议参加者的会议纪要,重大会议的会议记录制度。 4、监理月报制度。
5、单位工程竣工后的监理工作总结和工程项目全部竣工后的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6、监理人员考勤制度。
7、文件报表图纸技术资料等收发制度。
8、跟踪检查、交接班记录制度和安排值班并做好事记制度。 9、建立验收记录、样品以及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等各类台帐制度。 10、建立工程量签认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等各类签证统计表制度。 11、建立进工地现场必须带安全帽着防护鞋以及交通安全等检查制度。
12、建立必须运用监理文字形式(如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表式)进行日常工作的习惯和制度,严禁以口头通知替代。 十二、监理工作守则:
1、监理工作的准则是: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监理工作要做到“业主满意、上级满意、自己满意”。 2、监理工作原则是“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即严格按合同工期要求检查工程进度;严格按质量标准监督核验;严格按计量支付工程价款。热情帮助承包单位熟悉规范,执行合同,解决疑难问题,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加快进度创造有利条件。
3、所有监理人员均不得接受与业主签订合同有关的或与其他承担的义务有关的任何商业佣金、回扣、津贴、礼金或其它非直接支付。也不得吃请。
4、努力钻研监理业务和科学技术,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树立以科学数据为本的质量认定工作作风。
5、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准确反映建设监理情况,及时稳妥地处理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6、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监理守则(八要)和监理纪律(八不准)。
第六节 工程项目监理措施
一、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 投资控制的原则:
1、控制项目投资不超出合同的约定。 2、严格审查设计变更和洽商。 3、严格控制索赔事项。 4、严格核算政策调价项目。
5、投资控制做到项目投资有控制,工程款支付合理。
2、投资控制内容:
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现场计量,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审核工程量并报建设单位。
2)、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3)、对于设计变更,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4)、对因设计错误或施工错误所发生的变更费用,应明确由责任者负责一切费用。 5)、费用索赔的处理。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严格按照监理规范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6)、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批准。 3、投资控制的措施:
投资控制主要是通过核查施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工程付款控制、新增工程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努力实现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投资额度。
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控制:
a、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b、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c、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d、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e、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2)、工程变更的控制:
a、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特别是施工图外的项目;对工程变更、设计修改、材料价差等进行事前技术经济合理性预分析。
b、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C、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d、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对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二、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1、进度控制的原则: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随时掌握工程进展,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分析,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确保建设总工期。
2、进度控制的内容:
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2)、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总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周(旬)进度计划。 3)、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的情况检查、分析。
4)、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5)、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