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工程服务商综合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 - 图(3)

2020-04-14 16:32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工程服务商专项履约评价细则及评分表

(水利施工)

工程名称: 标段名称:

单位名称: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评价指标 项目经理不履职的扣5分。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履职,每人扣1分。 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合法劳动关系、未办理社保的,每人扣1分。 未办理变更手续,擅自变更关键岗位人员,每人扣1分。 现场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相关培训、评价、继续教育或评价不合格,每人扣1分。 现场其他人员无名册、工资发放等劳动用工管理台帐的,扣3分。 项目部未按规定使用设备进行面部考勤,根据情节轻重扣1-3分。 无质量检查资料或资料不真实的,扣2分。 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发的整改通知书未按时整改或出具虚假整改报告或拒不执行整改的,视情况扣5-7分。 未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或各工种操作规程的,扣1-2分。 安全台帐资料不齐全的,扣2分。 发生伤亡事故隐匿不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扣10分。 现场未采用封闭围挡,或围挡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扣1-2分。 现场危险部位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设施和警示(告)标志的,扣3分。 “七牌二图”设置不齐全的,扣2分。 进度计划表及晴雨表未上墙或更新不及时,扣1分。 未按合同要求及时办理工程变更(含签证)、工程结算等手续,或因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导致实施后降低了工程质量标准,影响结构安全或致质量不合格者,扣10分。 经审计部门认定,工程变更或结算时存在高估冒算行为,每次扣8分。 未按规定将相关证书、手续、合同等资料放置在施工现场,每项扣5分。 各类工程的原始记录、检验评定的资料不齐备、不完整,档案分类不清晰、管理不规范,资料移交不及时的,扣2分。 分值100 5 4 5 5 5 3 3 2 7 2 2 10 2 3 2 1 10 8 5 4 2 2 2 6 扣分值 备注 21 开工报告签字盖章等内容不规范并未放置在施工现场,每项扣2分。 22 质量检测、评定等资料内容不规范并未放置在施工现场,每项扣2分。 未按照合同及形成制度或施工组织设计履行相关管理内容的,每项扣223 分。 其他不符合项目各有关会议纪要要求并落实相关具体内容的,视情况扣24 4-6分。 合计总分 备注:履约评价满分为100分,各项内容单独评价,最低0分。 评价组成员签名: 被评价单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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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工程服务商专项履约评价细则及评分表

(监理)

工程名称: 标段名称:

单位名称: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合计总分 评价指标 监理人员未按照合同要求到岗或未履职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可暂缓的除外),每缺一人扣2分。 监理人员未按规定签字或履职的,每人扣1分。 未按合同要求及时办理工程变更(含签证)、工程结算等审批手续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经审计部门认定,工程变更或结算时存在高估冒算行为的,每次扣2分。 发生伤亡事故隐匿不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视情况酌情扣3分或5分或7分。 无质量检查资料或旁站资料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签发的整改通知书未督促整改或出具虚假整改报告或拒不执行整改的,视情况酌情扣1分或3分或5分。 未办理变更手续,擅自变更岗位人员,每人扣1分。 主要监理设备未按合同要求到位的,每缺一件扣1分。 考勤设备未按规定要求放置的,扣5分。 需要按规定启用《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未提出整改要求并通报业主,扣5分。 施工单位未按规范要求完善相关资料未提出整改要求并落实的,扣3分。 “七牌二图”设置不齐全未提出整改要求并落实的,扣2分。 进度计划表及晴雨表未上墙或更新不及时未提出整改要求并落实的,扣3分。 现场危险部位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设施和警示(告)标志未提出整改要求并通报业主的,扣3分。 各类工程的原始记录、检验评定的资料不齐备、不完整,档案分类不清晰、管理不规范未提出整改要求并通报业主的,扣3-5分。 未按规定将相关证书、手续、合同等资料放置现场的,每项扣1分。 开工报告、会议纪要、整改记录等事项未按规定办理并放置在施工现场的,每项扣2分。 其他不符合规定事项,视情况扣2分。 分值100 16 8 6 6 7 5 5 5 5 5 5 3 2 3 3 5 3 6 2 扣分值 备注 备注:履约评价满分为100分,各项内容单独评价,最低0分。 评价组成员签名: 被评价单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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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工程服务商履约评价细则及评分表

(市政设计)

工程名称: 标段名称:

单位名称: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序分值备评价指标 扣分值 号 100分 注 1 项目主设计师或负责人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职,扣1-10分。 10 项目组其他工作人员未办理变更手续,擅自变更项目工作人2 5 员,扣1-5分。 3 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相关会议,每人每次扣1分。 5 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期间服务态度不好,被其他关联单位或相4 5 关岗位人员投诉,每人每次扣1分。 5 工作人员专用章与实际项目实施人员不一致的,每次扣1分。 5 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委托工作的,每次扣1-5分。(委6 5 托方同意延期的除外) 7 成果文件资料移交不及时不齐全,每次扣1分。 5 8 提交成果出现过错或存在瑕疵,需要进行变更,每次扣1分。 5 9 签字盖章等内容不规范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约,每次扣1分。 5 提交设计成果文件未执行相关规定、标准、规范等内容需要10 10 整改的,视情况每次扣1分或2分或3分。 对设计成果使用过程中涉及问题的解决缺乏主动性,拒不配11 10 合解决相关问题的,视情况扣1分或2分或3分。 未按合同及会议要求及时办理工程变更(含签证)等手续,或因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导致实施后降低了工程质量标准,12 10 影响安全或质量不合格者或费用较高的,视情况扣1分或2分或3分。 13 14 经相关部门认定,工程变更存在违反相关原则的,视情况每次扣 1分或2分或3分。 10 10 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向项目相关方吃、拿、卡、要,造成严重影响,视情况扣1分或2分或3分。 合计总分 备注: 1、履约评价满分为100分,各项内容单独评价,最低0分。

2、10-14项内容情节严重并构成重大过错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评价组成员签名: 被评价单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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