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定稿)(3)

2020-04-14 16:32

鄂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第29条 规划在316国道和沪蓉高速公路之间新建一条市域二级公路;规划由庙岭经黄泥畈至磨刀矶联系红莲湖、梁子湖与沪蓉高速公路相接的公路为二级公路;规划由燕矶镇至花湖开发区的公路为二级公路。市域内实现村村通公路,且95%以上达到等级公路标准。

第30条 鄂城港区货物运输集中到五丈港区,货运设计吞吐能力150吨/年,葛店港区设计吞吐能力为100万吨/年;1.2万个集装箱;主城区北门港为客运港,客运设计能力为52万人次/年;杨叶港为综合港区,设计吞吐能力为50万吨/年。

第31条 主城区铁路运输实行客、货站分离,鄂州站(客运)、鄂州西部和广山站(货运),分别按二级站建设;华容站为三级客货站。

第32条 鄂州火电厂远期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万KW。 第33条 220KV网络:近期完成华容、朗家畈220KV变电站的增容工作,近期建成余家湾220KV白龙变电站。远期建成市域220KV环形电网,提高容载比为1.8以上。

第34条 110KV网络:近期新建石山、吴都、鄂城水泥厂、庙岭四座变电站,远期建成碧石、花湖、段店、长岭、东沟、太和六座110KV变电站,并将燕矶66KV变电站升压为110KV变电站。

第35条 近期全市话机普及率达到15部/百人,远期全市话机普及率达到30部/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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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条 远期电话网络形成江广、凤凰两个汇接局和樊口、石山、葛店开发区、太和四个端局,建成新庙(五丈港)长途局,完成全市环状光纤中继传输网及宽带网建设。

第37条 建设鄂州市邮件处理中心。

第38条 长江堤防洪标准(鄂州段),樊口堤防洪设计水位28.20米(吴淞高程,下同),堤顶加高1.5米,城区堤防洪设计水位28.10米,堤顶加高1.0米,其它长江堤段以当地1954年最高水位作防洪标准,堤顶加高0.5米,内外坡比1:3。

第39条 内湖重要干堤广家州大堤和外傍大堤近期要按三十年一遇、远期按五十年一遇的防涝标准进行建设。

第40条 市域排涝要坚持排蓄结合,综合治理。排涝标准应达到二十年一遇三日降水五日排完。科学制定合理调度方案,适当扩大调蓄面积和容量。同时,疏浚梁子湖水道及长港。

第41条 对长江干堤的陡坎,顶冲、无滩险段的堤脚必须采取削坡、护砌、抛石稳脚措施,对年久失修的堤闸、泵站加强维修加固,确保防洪安全。

第42条 规划在葛华城区除保留现有的消防设施外,另在华容镇区西南设置标准普通消防站一处,配套装备消防中队,在花湖、太和两镇各建一座小型普通消防站,按标准配置消防设备。消防用水与城镇供水同网,供水不足地区可采用就近水域修建消防取水台式消防蓄水池,以保证消防用水。

第43条 充分利用山水资源和区位优势,规划形成由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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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红莲湖旅游度假区、沼山森林公园和梁子湖生态旅游区等主要节点组成的旅游网络。

第五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44条 城市性质

鄂州市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武汉大都市圈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江中游具有山水园林特色的生态旅游城市。

第45条 城市规模 1.主城区人口规模

近期:实际居住人口33.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8.0万人;农业人口2.2万人;暂住人口2.8万人;

远期:实际居住人口45.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8.0万人;农业人口3.0万人;暂住人口4.0万人.

2.主城区用地规模

近期:30.23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91.6平方米; 远期:43.4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96.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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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城市规划区范围界定

第46条 鄂州市城市规划区由主城区和副城区(葛华地区)二部分组成:总用地240.67平方公里。

主城区范围包括凤凰、古楼、西山、樊口四个街道办事处及所辖14个村,石山镇、新庙镇的全部范围,以及泽林镇、杜山镇、燕矶镇所辖27个村,和临江乡的德胜村,总用地为184.71平方公里。(规划区具体界定范围见表六、表七)

表六 主城区规划区范围界定一览表

项目 数据 地名 凤凰办事处 古楼办事处 西山办事处 樊口办事处 石山镇 新庙镇 泽林镇(部分) 杜山镇(部分)及路口原种场 燕矶镇(部分) 临江乡(部分) 合计 16.4 9.6 8.4 9.1 21.2 28.6 41.98 29.4 16.54 3.49 184.71 135.6 5.0 0 88.0 450.0 679.93 1054.17 1250.0 725.92 92.0 4480.62 16个居委会,5个村. 15个居委会,3个村. 20个居委会,2个村. 7个居委会,4个村. 6个村. 8个村. 8个村,6个不完整村. 7个村,2个不完整村 5个村. 1个村 58个居委会,55个村 国土面积 (KM) 2耕地面积 (ha) 备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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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葛华城区规划范围界定一览表

项目 数据 地名 葛店开发区 22.35 葛店镇(部分) 华容镇(部分) 合计 33.61 55.96 2147.19 3390.14 1242.95 国土面积 (KM) 2耕地面积 (ha) 备 注 鄂州电厂,1个居委会,13个村,1个不完整村. 11个村,6个不完整村 31个村

第七章 城市总体布局

规划形成双城式城市空间结构形态,即主城区和葛华城区。 第47条 城市发展方向和用地序列

1.根据交通条件、用地条件和与建成区关系,主城区主要向东、南、西方向呈轴向发展:沿鄂东大道、武昌大道向五丈港——新庙方向发展;跨洋澜湖向石山——洋澜方向发展;沿江碧路向泽林——程潮方向发展;沿樊川大道向樊口——杜山方向发展;开发七里界——梁新屋地带向西发展。

2.主城区宜优先发展小桥、洋澜莲花地区;引导发展五丈港、新庙地区;更新发展泽林地区;适当发展樊口地区;暂缓发展梁新屋地区;控制和保护西山、葛山风景区和洋澜湖环湖绿带地区。

第48条 主城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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