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公路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第一部分
一、资兴市公路管理局简介
资兴市公路管理局现有干部职工223人(其中在职159人,退休64人),领导5名,机关管理人员24名,拥有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9名,其中工程师5名,各类工程人员39人。全局设职能股室7个,收费站一个,路桥公司两个,养护管理站两个。主要负责本境内省、县道的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及S213线的通行费征收等工作,管养里程203.988公里。
二、资兴市公路管理局领导成员及工作分工 戴苏闻 局长
主持全局行政工作,分管分管财务、办公室、安全、机务、劳资工作。
联系股室:财务股、机安股、办公室。
李永明 党组书记
主持全局党务工作,分管共青团、路政、治超、纪检监察、三个文明建设、廉政、综治、信访、政工。 联系股室:路政大队、治超站。
欧任雄 副局长兼工会主席
信息公开目录
主持全局工会工作,分管养护、老年、物业、妇女、计生工作。 联系股室:工会办、养工股、物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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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爱军 副局长
分管内外工程、工程质量、设备公司、科教工作。
联系股室:路桥公司。
彭 东 副局长兼唐洞收费站站长 三、资兴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省厅、省、市公路局)制定的公路行业管理制度。
(2)负责编制辖区内省养公路建设、改造和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协理辖区管养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4)负责对辖区管养公路实施路政行政管理,查处违反路政法规行为。
(5)负责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及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6)负责局属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创建文明样板路工作。
(9)负责公路科技项目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 (10)对局属各部门实施领导与管理。 (11)负责本局计划生育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3)贯彻当地市委、市政府关于省养公路的有关政策和工作部署,并承办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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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划性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
(三)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
(四)七部委《关于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实施方案》
五、路政管理许可项目 (一)项目:
1、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
2、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胜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3、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
4、在公路胜地范围内设臵非公路标志。 5、可能损害公路路面机具行驶公路。 6、更新、砍伐公路护路树木。 7、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8、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
(二)收费标准和依据:《湖南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七、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表格及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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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项目名称: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行政许可 项目立项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4条第2款、《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19条第(一)项 项目审批对象: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项目审批的方式:审核国省道、审批县道公路上的申请项目 项目审批条件:申请人必须依法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和具备从事某项活动的法定条件。 项目审批程序:(申请单位或个人在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或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现场勘查) (上报市公路管理局驻市政务中心窗口) (市公路管理局组织现场勘查) (审批或审核上报) (报省公路局路政处审批) (审批结果由市政务中心窗口出件) 申请办理该项目需提供的资料、申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申请办理该项目需提供的资料(国省道许可项目一式三份,县道许可项目一式二份):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交通行政许可审查报告》 3、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批准性文件和有关设计资料 4、占用、挖掘公路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图、施工说明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5、涉及公路改线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 6、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7、安全保障措施 (二)、申办地点: 市公路局路政大队 (三)联系电话: 0735-3332584 收费情况:1、许可不收费。2、占用、损害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按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44号)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交通公路部门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湘价费[2006]165号)文件 项目办理时限:1、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2、单位对社会的承诺时限:国省道审核上报为13个工作日,县道审批为7个工作日。 监督投诉电话:0735-2162569 0735-332262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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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项目名称: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行政许可 项目立项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5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19条第(三)项 项目审批对象: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项目审批的方式:审核国省道、审批县道公路上的申请项目 项目审批条件:申请人必须依法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和具备从事某项活动的法定条件。 项目审批程序:(申请单位或个人在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或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现场勘查) (上报市公路管理局驻市政务中心窗口) (市公路管理局组织现场勘查) (审批或审核上报) (报省公路局路政处审批) (审批结果由市政务中心窗口出件) 申请办理该项目需提供的资料、申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申请办理该项目需提供的资料(国省道许可项目一式三份,县道许可项目一式二份):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交通行政许可审查报告》 3、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工程项目的批准性文件和有关设计资料 4、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图、施工说明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5、安全保障措施 (二)、申办地点: 市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 (三)联系电话: 0735-3332584 收费情况:1、许可不收费。2、占用、损害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按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44号)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交通公路部门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湘价费[2006]165号)文件 项目办理时限:1、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2、单位对社会的承诺时限:国省道审核上报为13个工作日,县道审批为7个工作日。 监督投诉电话:0735-2162569 0735-3322622 3 附件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