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XXXXX项目建筑物防雷
装置检测项目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技术标)
谈判人名称(公章)
年 月
1
谈判方案说明书
项目名称:西安XXXX项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项目编号:201505001
一、 检测工作内容
检测内容包括消防供电设施、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送风与排烟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防火区域分隔、消防电梯、灭火器等。
二、检测工作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6号)
[3] GA4717-93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4] GBJ16-199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 GB50045-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 GB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7]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8] 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9]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0] DB11/065-2000 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11] 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 GB50166-19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3] GB50261-199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4] 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15] GB4716-93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16] GB17945-2000 消防应急灯具 [17] GB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18] 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
2
[19] GB12955-91 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20] GB14101-93 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21] GB15930-1995 防火阀试验方法 [22] GB15931-1995 排烟防火阀试验方法 [23] JGJ/T16-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4] DB23/699-2000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三、实施方案与施工计划
1、成立创汇社区消防检测项目组。
2、仔细阅读甲方提供的消防图纸,明确检测内容与所要参考的标准与规范。 3、根据项目的消防施工配备相应的检测工具与仪器。
4、进场检测。对各个消防设施单点试验,而后对整个系统的消防设施进行联动试验。 5、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测内容。检测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四、器材、设备、系统技术要求
1、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应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灭火剂应在有效期内。
2、 各消防设施的组件、设备的永久性铭牌和按规定设置的标志,其文字和数据应齐全、符号应清晰、色标应正确。
3、系统组件、设备、管道、线槽、支吊架等应完好无损、无锈蚀,设备、管道应无泄漏现象,导线和电缆的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消防设备配电箱应有区别于其他配电箱的明显标志,不同消防设备的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标识。配电箱上的仪表、指示灯的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 5、 切换备用电源的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6、 自备发电机组仪表、指示灯及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显示应正常。
7、 自动启动并达到额定转速并发电的时间不应大于30s,发电机运行及输出功率、电压、频率、相位的显示均应正常。
3
8、 机房通风排烟设施运行正常。
9、 储油箱内的油量应能满足发电机运行3-8小时的用量,油位显示应正常。燃油标号应正确。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1 点型感烟探测器应在试验烟气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并启动探测器报警确认灯;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10.2 点型应在试验热源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点型探测器报警应启动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并应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11、 手动报警按钮 被触发时,应向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同时启动按钮的报警确认灯;应能手动复位。
12、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集中、通用) 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显示与计时功能等,应符合GB4717-93《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第4.2.1.2—4.2.1.6条的相关要求。
13、主电源断电时应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主电源恢复后应自动转换为主电源供电,并应分别显示主、备电源的状态。
15、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应符合GB16806—1997《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4.2.4、4.2.5、4.2.6条要求。
16、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与输入/输出模块间的连线发生断路、短路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17、主电源断电时应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主电源恢复后应自动转换为主电源供电,并应分别显示主、备电源状态。
18、 火灾警报装置应在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的控制信号后,发出声警报或声、光警报。 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声警报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19、消防水池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应正常,补水设施应正常,寒冷地区防冻措施完好。
20、水泵接合器应有注明所属系统和区域的标志牌;控制阀应常开,且启闭灵活;单向阀安装方向应正确。 寒冷地区防冻措施应完好。
21、消防水箱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应正常,消防出水管上的止回阀关闭时应严密。 寒冷地区防冻措施应完好。
4
22、 稳压泵、增压泵及气压水罐 进出口阀门应常开。
23、 启动运行应正常;启泵与停泵压力应符合设定值;压力表显示应正常。
24、消防水泵 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牌, 进出口阀门应常开,标志牌应正确; 压力表、试水阀及防超压装置等均应正常;启动运行应正常,应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水泵状态的信号。
25、 水泵控制柜应有注明所属系统及编号的标志;按钮、指示灯及仪表应正常,应能按钮启停每台水泵。
26、主泵不能正常投入运行时,应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 27、 消火栓
27.1 室内消火栓箱应有明显标志;组件应齐全,箱门应开关灵活,开度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的阀门应启闭灵活,栓口位置应便于连接水带。
27.2室外消火栓阀门应启闭灵活;地下式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井内应无积水; 寒冷地区防冻措施应完好。
27.3启泵按钮外观完好,有透明罩保护,并配有击碎工具; 被触发时,应直接启动消防泵,同时确认灯显示;按钮手动复位,确认灯随之复位。
27.4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0.8MPa; 触发启泵按钮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消防水泵启动后,栓口出水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0.5MPa。 2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8.1系统应设置在自动控制状态。
28.2 湿式报警阀组 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的标志牌,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控制阀应全部开启,并用锁具固定手轮,启闭标志应明显;采用信号阀时,反馈信号应正确;报警阀等组件应灵敏可靠;压力开关动作应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
29、水流指示器应有明显标志;信号阀应全开,并应反馈启闭信号;水流指示器的启动与复位应灵敏可靠,并同时反馈信号。
30、喷头应符合设计选型。不得有变形和附着物、悬挂物。 31、 末端试水装置阀门、试水接头、压力表和排水管应正常。 32、气体灭火系统
32.1、瓶组、储罐组件应固定牢固,手动操作装置的铅封应完好,压力表的显示应正常;应 注明灭火剂名称,储瓶应有编号,驱动装置和选择阀应有分区标志牌,选择阀手动启闭应灵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