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单体图专项线框绘制要求
专项线框类型 专项线框绘制 说明 专项线框绘制要求 线的类别及索引颜RGB颜色 线型 色 90 地上建筑(半)地下建筑在地上各分层平面(屋面)地上按全面闭合图的相应专项图层中绘制线框,积计容积率polyline,线型0,255,0 此类线框所包含的范围代表按的线框 为Continuous 全面积计入容积率的范围。 在地上各分层平面(屋面)地上按半面闭合图的相应专项图层中绘制线框,积计容积率polyline,线型76,133,153 此类线框所包含的范围代表按的线框 为Continuous 半面积计入容积率的范围。 在地上各分层平面(屋面)地上计全面闭合图的相应专项图层中绘制线框,积但不计容polyline,线型76,152,76 此类线框所包含的范围代表计积率的线框 为Continuous 全面积但不计容积的范围。 在地上各分层平面(屋面)地上计半面闭合图的相应专项图层中绘制线框,积但不计容polyline,线型133,153,76 此类线框所包含的范围代表计积率的线框 为Continuous 半面积但不计容积的范围。 在地上各分层平面(屋面)闭合地上不计面图的相应专项图层中绘制线框,polyline,线型127,159,255 积的线框 此类线框所包含的范围代表不为Continuous 计面积的范围。 在半地下各分层平面图的相半地下按全闭合应专项图层中绘制线框,此类线面积计容积polyline,线型38,152,0 框所包含的范围代表按全面积率的线框 为Continuous 计入容积率的范围。 在半地下各分层平面图的相半地下按半闭合应专项图层中绘制线框,此类线面积计容积polyline,线型38,76,66 框所包含的范围代表按半面积率的线框 为Continuous 计入容积率的范围。 (半)地下在(半)地下各分层平面图闭合计全面积但的相应专项图层中绘制线框,此polyline,线型255,255,0 不计容积率类线框所包含的范围代表计全为Continuous 的线框 面积的范围。。 (半)地下在(半)地下各分层平面图闭合计半面积但的相应专项图层中绘制线框,此polyline,线型204,153,0 不计容积率类线框所包含的范围代表计半为Continuous 的线框 面积的范围。 在(半)地下各分层平面图(半)地下闭合的相应专项图层中绘制线框,此不计面积的polyline,线型152,76,0 类线框所包含的范围代表不计线框 为Continuous 面积的范围 145 95 65 161 84 129 50 42 34 — 6 —
(3)单体图专项文字设置要求
专项文字的设置是为了定义专项线框所代表的建筑面积的功能属性。具体要求见表4。
表4 单体图专项文字设置要求
专项文字名称 住宅 专项文字设置说明 专项文字设置要求 该专项文字所属的专项线框的面积代表住宅建筑面积。 1.字体为宋体,其插入点必须在相应的该专项文字所属的专项线专项线框内; 框的面积代表配套设施建筑2.在同一个专项线框内不得重复出现面积。命名标准为:“配套”两个及以上的专项文字名称; 加半角状态连字符加配套设3.专项文字必须采用单行文本的形式施名称,例如:配套-物管用(采用TEXT命令输入)。 房。 配套-配套设施名称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上述定义的各专项线框的线型和颜色均不允许设置为ByLayer。
(二)为方便专业软件准确计算结果,提交的电子文件图形中不得存在任何绘图垃圾。
(三)不得将无关实体绘制在专项图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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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
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一、容积率计算 (一)容积率定义
在规划建设用地内,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规划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二)容积率计算规则
1.按《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阳台建筑面积时,当阳台进深大于1.8米时,超出1.8米部分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半地下室中的商业、办公、酒店、住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2.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1)地下室各类建筑面积。
(2)首层架空部分只作为绿化、停车、公共活动使用时的建筑面积。
(3)地上建筑作为停车库(场)的建筑面积(专用停车场除外)。
(4)设备管道层、避难层的建筑面积。 (5)保留的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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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密度计算 (一)建筑密度定义
建筑密度是指建设用地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二)建筑基底面积定义
建筑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者结构外围水平投影的面积。有裙楼的建筑计算主楼的基底面积时,可将裙楼屋面视为地面。
(三)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1.独立的建筑,按墙体外围及立柱外边(含装饰层)水平面积计算。
2.室外有顶盖、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走廊、门廊、门厅、阳台、平台、楼梯等按墙体外围及立柱外边(含装饰层)水平面积计算。
3.不计入建筑密度计算的包括:
(1)高于室外地坪大于3.5米的悬挑不落地的阳台、房间等。
(2)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出入口等地下室附属设施。 (3)建设用地内保留的优秀近现代建筑。 三、绿地率计算 (一)绿地率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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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是指在建设用地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二)绿地率计算规则
1.宅旁(宅间)绿地、院落式组团绿地、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起止界的计算:
(1)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等内部道路算到路边,对有明确红线的组团或以上道路算至红线。
(2)距建筑物外墙脚1.0米。 (3)算至用地红线或围墙。
(4)绿地中作为景观组成部分的小品、亭台、曲廊、步道、小广场等,可以一并计入绿地面积,但面积不宜大于绿地面积的30%。
2.停车场绿地面积计算:
满足以下规定的可将室外停车场用地面积的20%计入绿地面积:
(1)停车场(位)用地全部为植草砖铺地。
(2)停车场(位)用地内平均每个车位一棵树(乔木、胸径≥10厘米)。
3.架空层内绿地面积计算:
建筑物首层为架空层时,架空层内绿地计算起止界可从柱外缘或边梁外缘投影线起算,至架空层内架空层净高一倍处,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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