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大学生临时党支部工作细则
为规范见习大学生党员管理,加强见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夯实党建基础工作,提升党组织战斗力,根据事业部党委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特拟定本细则。
一、临时党支部设置
1、见习大学生临时党支部根据事业部党委精神和每年新进大学生党员人数以及实习安排进行组建,经选举产生临时党支部委员会。见习生定岗之后由定岗部门所在支部进行管理,临时党支部自动解散。
2、临时党支部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人(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3、党小组设置分布与实习小组一致。每个党小组设组长一名,支部委员可以兼任组长,实习小组组长不可兼任。
二、临时党支部职责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理论体系,严格遵守党章,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公司党总支的决议并落实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确保支部广大党员群众严格遵守《劳动规章》、《员工行为规范》等各项公司规章制度,相互配合,积极参与,团结协作,共同进步,按照公司培训计划圆满完成实习期的各项工作。
3、推进思想文化建设。组织支部党员配合公司党总支做好见习生思想教育工作,协助公司组织部门开展各项活动,推进见习生思想文化建设。
4、做好关心关爱工作。关心在工作、学习、生活、心理、身体、思想等方面有困难的大学生,做好帮助和慰问工作。
5、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准确了解见习生的思想情况,及时掌握思想动态,遇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
三、临时党支部工作制度
1、党员明示制度。规范佩戴和长期佩戴党徽,修身自律、丰富内涵,展示党员标杆形象,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永葆党的先进性。
2、党费收缴制度。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生缴纳党费10元,本科生缴纳党费5元。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小组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四、临时党支部奖惩办法
1、见习阶段结束,临时党支部应对所有见习党员进行鉴定,鉴定一般应作出结论(即:优、良、中、及格、差),对结论为“优”的党员鉴定中应具体写明其表现出的优秀事迹。鉴定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党总支,公司党总支将根据鉴定情况并结合实习期积分管理给予相应奖惩。
2、见习生党员参加临时党支部的活动情况及在实习阶段的表现将作为优秀党员评比的重要依据。
3、预备党员参加临时党支部的活动情况及在实习阶段的表现将作为转正的重要依据。
4、对在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或者不积极参加临时党支部活动的党员,临时党支部委员会应进行批评和教育.
其他
1、临时党支部任期结束时提交工作总结。
2、临时党支部日常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组织部门进行帮带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