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30日,中国乳业公司重新整理股票类别,为第二轮融资做准备,其将已发行的A类、B类股票赎回,并新发行900亿股普通股,加100亿股可换股债券,每股面值均为0.001美元。金牛、银牛、MS Dairy,CDH,CIC原持有的B类股票对应各自面值转化成了普通股。
同年10月,三家机构投资者,再次注资3532万美元,以0.74港元/份的价格购买3.67亿份可转换债券。可转债协议规定,在IPO半年后可转其中的30%,一年后可全部转股。重新分配后的蒙牛股东与风险投资的股权比例为:65.9%:34.1%。这个比例的来源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同年9月18日,毛里求斯公司以每股2.1775元的价格购得蒙牛80010000股股份,10月20日,以3.038元购得96000000股份,此时,中国乳业间接持有蒙牛股份增加到了81.1%。
采用可转换债券的形式进行融资有以下优点:其一,在转股权有效之前,蒙牛管理层保持了对蒙牛的控股权;其二,可转债不会摊薄每股收益,利于蒙牛未来上市;其三,投资机构的债转股价格低于IPO股价,风险投资方的收益得到了保底。
这次注资还伴随着第二份“协议”:2003年至2006年,蒙牛乳业的业绩复合年增长率不得低于50%,否则蒙牛管理层必须赔偿给风险投资方7830万股上市股份。若蒙牛达到了增长率,则外资
必将因为蒙牛的发展而在股市中大大获益;若假设蒙牛只能维持原利润水平,则以预期IPO价格3.125-3.925元/股计算,7830
万股也恰好能补偿风险投资方的第二笔投资额。通过这个协议,风险投资方几乎为自己的盈利打了包票。
四﹑参与管理的方式
摩根等进来后,帮助蒙牛重组了企业法律结构与财务结构,并帮助蒙牛在财务、管理、决策过程等方面实现规范化。帮助企业设计一个能被股市看好的、清晰的商业模式。蒙牛实行的是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公司管理层,雇员以及业务联系人都直接或间接的拥有蒙牛公司54%的发行股本。蒙牛的兴衰同每一个蒙牛人息息相关,这种股权结构大大激发了蒙牛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执行力。董事会内部比较容易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权力的制衡关系不仅有利于决策层的稳定,同时也促使蒙牛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国际化和规范化,实行科学饲养以及严格采购标准。蒙牛出资聘请国内外专家深入养牛户,讲授科学养牛知识。蒙牛统一采购标准,重重过滤,不允许任何一个检测环节出现问题,保证了乳品安全,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要求应聘者要具有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意识。摩根可使蒙牛实现海外上市而本土投资者缺乏一个比较好的品牌,经验和信誉,因而给企业带来的增值服务有限,而且企业对他们的信任也有限。由于外汇管制、法律系统不完善、投资工具不灵
活、对资方权益保护不到位等原因,国内投资受到了相对较多的限制。
五﹑投资收益
摩根它们对蒙牛的估值及当时预估蒙牛未来每年净利润4000万元是合情理的,再将未来收入折现(折现率取0.1)既可算出蒙牛当时的价值为4亿元,以公司预期利润乘以“市赢率”得到该公司的估值。摩根三机构以2亿元取得蒙母公司49%股权,等于承认公司的价值为4亿元,市赢率相当于十倍,这是一个比较公道的出价。管理团队所持的股票在第一年只享有战略投资人所持股票十分这一的收益权。这样三家投资机构享有蒙牛90.6%的收益权,只有完成约定的“表现目标”这些股票才能与投资人的股票实现“同股同权”。2003年10月三家投资机构再次向蒙牛的海外母公司注入35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9亿元。一方面蒙牛业务发展神速2003年预计可实现税后利润2亿元以上;另一方面是三家公司增加了投入。两者平衡的结果是三家投资机构两次投入5亿元,占股34%。说明他们对蒙牛的估值约为14亿元,市赢率降为7.3倍,小于先前的10倍。这是因为投资者认为向蒙牛这只篮子里再次放入鸡蛋,风险累积并放大了,故而调低了对蒙牛的出价。战略投资者从来就不会送给企业免费的午餐,蒙牛要获得资金就必须获得代价。2003年,蒙牛与摩根士丹利、鼎辉、英联三家投资机构签订了“对赌协议”,协议约定:在2004年至2006年三年内,如果蒙牛乳业的每
股赢利复合年增长率超过50%,三家机构投资者就会把7830万股转让给金牛(为蒙牛在海外上市注册的壳公司);反之,金牛必须将最多7830万股股权转让给他们。2004年6月10日,国内增长最快的乳业企业蒙牛集团正式登陆海外资本市场,在香港主板挂牌上市。开盘后,蒙牛股价一路飙升,当天股价即上涨了22.98%。蒙牛融资额高达13.74亿港元,以牛根生为首的管理团队的原始股东得到了5000%的回报率,而投资公司在股市套现后,投资收益回报率约500%。
六、风险投资退出过程:“蒙牛乳业”IPO香港上市 1.上市前蒙牛的控股情况
在蒙牛股份准备上市前,中国乳业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又一次发生了变化。2004年3月23日,牛根生以不竞争条款、授出认购权两个条件从三家风险投资机构手中获得8716股开曼公司普通股,占全部开曼公司股本的6.1%。三家投资公司的持股比例降至28%。根据“蒙牛乳业”2004年年报, “蒙牛乳业”分两次向中国乳业控股的股东发行共计749999999每股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至此,六大股东共持有7.5亿股“蒙牛乳业”股份的股份结构如下图
2.IPO及之后风险投资商的退出过程(退出后的股权结构)(见表5-2) 2004年6月10日,“蒙牛乳业(2319.HK)”在香
港主板市场正式挂牌。此次IPO共发行3.5亿股,发行价为每股3.925港元,共募集资金13.74亿港元。
此次发行的3.5亿股中,1亿股来自三家风险投资机构的减持。至此三家风险投资机构的持股比例减至11%(1.1亿股),获利3.925亿港币,同时持有3.67亿股可转债。三家投资机构在2004年12月16日,2005年4月7日,2005年6月15日,又分三次出售股票套现,获得共计近500%的盈利。